1,天津一中院刑二庭电话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 总机:022-27339288

天津一中院刑二庭电话

2,案情A市中级法院因一幢办公楼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与本市红星设备

可以受理起诉因不动产纠纷引起的诉讼 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适用一般民事诉讼所以B区由管辖权
可以受理起诉a市法院和a市司法局属于机关法人 因不动产纠纷引起的诉讼 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适用一般民事诉讼所以b区由管辖权

案情A市中级法院因一幢办公楼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与本市红星设备

3,案号2015静执字第02815号 能查到具体案件吗

麻烦点,法律文号,一般“静”是指管辖法院地区的简称,简称“静”的地方很多,比如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都是“静”,“执”表明是执行案件,后面的序号是该案件在管辖法院的立案号。笨办法就是挨个法院查。。。。。
应该不能吧。

案号2015静执字第02815号 能查到具体案件吗

4,我是提问刚刚那个天津法院给我打电话的那个人我并不知道他具体

不用管,法院一般是通过邮寄送达材料的,都会有正式的传票、证据材料,不会直接电话通知。你遇到的应该是骗子。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电话:022-86527030 设计法律知识,建议先给法院打一个电话,随后找一家信誉好点的律师,他会帮你想办法,教你如何去做的
您就直接问下,说刚刚某某某号码给我拨打过电话,我是谁谁谁,请问有没有咱们法院这边的工作人员曾经通知过我领取传票什么的。 另外, 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希望你能采纳^_^,希望下次还能帮到你
这才几点, 要你怎么怎么样,? 另外,您有来电显示吗,一般法院在周末都不对外开放(或者说不工作的),您先稳住,好好想想, 中级法院有两个。,但是希望能给您点一脚“刹车”,还有高院? 您稳定住情绪。?今天还是周末,也要依法行事不是? 天津各个区都有法院。 心正不怕影子歪? 比如她会操着南方强调的普通话说你的什么什么问题,打回去不可以吗,(大主意您自己拿),您怎么问。希望这个建议不干扰您的决定您是否遇到骗子了, 就算是法院

5,天津市人民法院的机构是怎样设置及分工的

天津市设立一个高级人民法院,两个中级人民法院,十九个区、县基层人民法院和一个海事法院。其分工是:  一、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受理所在区县内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一审案件,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案件和其作为一审的执行案件及非诉执行案件。  二、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区域为和平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北辰区、西青区、武清县、静海县、宝坻县、蓟县;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区域为河西区、河东区、塘沽区、大港区、开发区、保税区、汉沽区、东丽区、津南区、宁河县。两个中院受理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各类一审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对辖区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裁判不服而提起上诉的各类二审案件和其作为一审的执行案件。  三、天津海事法院受理山海关至黄骅市环渤海沿岸海域范围内发生的各类一审海事、海商案件和其作为一审的执行案件。  四、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不服一、二中级法院和海事法院一审裁判上诉的二审案件和作为一审的执行案件。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含干部处、老干部处、组织宣传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即驻天津港保税区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处)、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驻天津铁厂审判庭、机关党委、工会共22个部门。

6,仲裁委员会驳回答辩期间被申请人的管辖权异议决定书后期间应如何计

对于仲裁委员会驳回管辖权异议,由于仲裁一裁终局的特定,决定了其从送达之日生效。但是如果你对此不服的话,可以申请到仲裁机构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仲裁条款效力进行裁定。另行,你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绝对不能对纠纷实体进行答辩,否则,就是没有管辖权,但是由于你的答辩,你处理就变得名正言顺了。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你应该是被告,原告提起诉讼的法院是天津市河北区法院,如果我说的对,那么: 你现在可以针对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裁定向天津市河北区法院提出上诉(当然,直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也可以,但实践中一般是向原审法院递交上诉状),注意,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裁定的上诉期是10天,以收到的日期为准(现在有说从当天算起的,有说从第二日算起的,为了保险,还是从当天算起吧),如果你是2月3日收到的,那么上诉期就到2月12日。 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 至于上诉的理由,需要清楚的是,1、对方起诉时你的居住地?她起诉离婚时,她是不是也离开了住所地?她起诉时,你的经常居住地在哪?从你叙述的时间看,你在8月份就已经离开天津了,那么如果她起诉的时间就是很好的依据,假设她8月15日起诉,而你能够证明8月15日已经回到户籍所在地,根据原告就被告,应该是住所地有管辖权的。 再次,你如果要想以管辖权异议争取些时间,那么就随便找个理由,或者仍然是根据原告就被告,重要的是说你离开住所没有1年,如果没有1年,就根据原告就被告,应该在你的住所地也就是你的户籍所在地管辖。 尽快上诉吧,时间不多了,用ems保留回执,在ems的内容上面填写清楚是关于什么案件的(案号写清楚)异议书。

7,民事诉讼离婚案件

您这是司考题啊,考的是民诉意见4.5条和民诉的36条乙市东城区区人民法院起诉是对的,原告就被告啊,甲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以“双方结婚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乙市东城区”为由,又将案件退还乙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是错的民诉的36条规定不许再移送了,认为不归自己管要向上级法院请示指定管辖
1、问题是什么呢? 2、首先,管辖的原则是应以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户口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 3、乙市东城区的男方起诉甲市新城区的女方,应以女方所在地管辖为原则。所以东城区法院的移送是对的。 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所以新城区的返还移送是错误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 第二十二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你的案子应该是由乙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的。 乙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甲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对的。这是案件管辖权的问题!!
在乙市登记结婚,乙市应当视为两人的结婚地点; 长期在乙市居住,乙市就是两人结婚后的居所地。 应当在办理婚姻登记的地方办理离婚,或者在办理婚姻登记的地方起诉离婚。这是“属地管辖”原则。 本案中,乙地法院具有对此案的管辖权,同时又首先接这个案子,有不可推脱的法律义务。
1、起诉离婚应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2、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看病的除外, 本案中,两人多数时间住乙市东城区,根据时间判断,应该没有连续在乙市东城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本案应以女方户口所在地即 甲市新城区 法院管辖; 3、东城区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此做法是对的; 4、甲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退还案件的做法错误,退还的理由错误,退还的做法错误。一个案件只能移送一次,如果被移送的法院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可以由两个法院的共同上一级法院制定管辖。
写好起诉状,带上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去法院立案,然后等开庭,判决,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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