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标准

竞业禁止协议中没有关于竞业禁止补偿的内容,是无效的,根据法律公平精神,至少要保证你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在禁止期内按月发补偿金给你,你可以去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履约,付钱给你,也可以不管他,直接找工作
可以要求补偿工资的30%。

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标准

2,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主要由双方来协商约定,但有些地方规定了最低标准。如根据江苏省的规定,一般年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员工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北京是50%;深圳是三分之二;上海若双方未约定,由仲裁来裁决补偿金的话,一般为20%-30%。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3,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及支付有什么规定

答: 由于竞业限制合同限制了公民劳动的权利,因此,根据公平原则,企业必须给员工相应经济补偿。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做了约定,但对补偿金的数额并没有具体规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及支付有什么规定

4,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

一般很少有企业签这种协议了,一个是违法,在一个就是没啥用,竞业限制就是为了在你离职的时候把客户资源带有,或者直接加入同行业的对手公司,一般补偿标准按照竞业年限计算,如我签订离职后两年内不能加入同行业,那么每个月会给我补发1000以上的竞业限制金,但是没上上限,因为人的能力没上限。
劳动法知识分享2
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3倍。

5,竞业限制补偿金有什么规定

答:(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三)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6,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问题

公司如果不支付补偿金,这份竞业限制协议无效,补偿金每个省份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浙江省的是年基本工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低于这个标准,这份协议会因为显失公正而被撤消,法律不予保护,你就放心吧!你可以在网上查一下,这个规定叫<**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上面有比较详细的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在离职后一个月才开始发放的,限制时间不能超过三年,发放形式可以一次性,也可以按月发放,你所说的补偿金包含在所发工资里面,这不合法,人都没走,怎么可以发放补偿金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7,竞业限制补偿标准

你好。 一、“保密协议”是职工到用人单位后因为职位特殊而签订的合理协议。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协议本身是有效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知道您的职位是否属于上诉职位之列,如果是,那么竞业限制条款对于您是有效的。如果不是,则对您是无效的。您当然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从事相同的职业。 三、“竞业限制的时限是2年”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所以这两年时间里你不可以违反合同义务。 四、“在这期间补偿金仍是保密费的金额,即在离职后两年内每月发150元”,关于保密费以及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完全是有当事人自由协商的结果。目前位置,法律并没有这方面的强制性规定。并且,在这期间您还可以从事其他的工作。 五、当然,每月150的补偿金是很少,您可以和您的单位进一步协商确定。 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上海张大律师愿交天下朋友,欢迎加为好友。 祝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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