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教委人才提档

2年存档免费,超过2年交纳档案管理费,大致是200-300元 带着身份证、提档函、毕业证去就可以

天津教委人才提档

2,2018年天津人才引进政策变化

一是要居住证,二是社保要缴纳一年以上
是的,人才引进有收紧的迹象,早办的好

2018年天津人才引进政策变化

3,某医院有131二层次人才2名131三层次人才4名请问这里

各个省市根据国家“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所具体制定的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人才计划第一层次在天津大概100人 40岁左右 第二层次300人 35岁左右第三层次1000人 35岁以下
汕大附属1.2院都有

某医院有131二层次人才2名131三层次人才4名请问这里

4,关于天津教委人才的问题

1.档案是毕业以后我自己到学校提取档案,然后送到教委人才?还是说不用我管,由学校派送?2种方法皆可,取决于你在学校填表时选择的“学校专送”还是“自提”,回忆一下,你应该能想起来你的选择。2.报到证干什么用 早先报到证是命根子,持报道证到局一级(各大工业局)人事处,由局人事处开介绍信到公司一级(各大局所属的各个公司)人事科再报到一次,然后由公司人事科分配到各个企业,持公司开出的介绍信到企业报到,从此以后就是国家干部了。然而,时过境迁,大学生国家再也不包分配,国有企业纷纷改制,那张报到证也失去了实际意义,光剩下到派出所更新户口页上学历的一个实质用处,报到证最后留给你第一个参加工作的企业了,但是那个企业可能是国有、民营、外资、个体户、甚至你自己注册的什么公司。
你自己可以拿档案存到天津教委,如果嫌麻烦,就和老师说一下,学校就帮你转了另外你的报道证是你找到工作以后,给单位用的,没什么实际意义

5,天津人才引进

你要是应届本科生,可以直接凭三方协议落户天津的。人才引进还需要干部身份的。应该很好处理的。 应届生分为单外和双外,但办理流程都是差不多的。08届毕业的,如果没有签过三方做过派遣的话也可照下流程办理。大学生落户的简单流程是:学生准备好相关材料(三方协议)-领取进津表格,并通过-天津人事局落户档案-派出所落户-领取户口照像,学生只需第一步准备材料和最后照相就可以了. 应届生\2009年的毕业的毕业生。需要资料:三方协议。需要条件:统招本科应届毕业,往届需要学校可以重新派遣周期:资料齐全,2到3个月左右。(含去学校周转等时间)点我的名字可以看我的资料。
1.如果你的工作单位属于正规的人事局编制,会由官方为你办理,比较省事。2.人才引进需要满足的条件:全日制本科、工作满3年、与天津注册的企业签订正规的劳务合同、35岁以下。3.貌似你现在还不符合相关条件,详细情况可以咨询辖区派出所户籍民警。
统招本科毕业才能办理人才引进

6,天津市 人才引进

天津市引进外省市人才政策说明   一、引进外省市人才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1、大本以上学历(含大本),年龄在35岁以下;   2、具有大本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4、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引进人才的年龄除已有规定外,一般应在45岁以下。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提交材料   单位引进人才申请,提供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结婚证书(原件、复印件)。   第二步:单位填表、提档   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审核无误后由我局对原单位开具商调函,持商调函回原单位提档,提档的同时由原单位出具同意调出函(由县处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   第三步:到天津市人事局报送以下材料   (1)单位引进人才申请;   (2)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结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同意调出函   (4)引进人才的档案(档案材料包括:报到证、转正定级表、技术档案,若引进人才毕业时属非统招统分类的,档案材料还要有吸收录用干部手续;   (5)《干部调动呈报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第四步:领取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市人事局审核档案材料无误后开具调令(给本人两份调令和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第五步:办理《准迁证》   持其中一份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学历证件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办理《准迁证》。   第六步:户口迁出   持另外一份调令和《准迁证》回原单位调人事关系(干部介绍信台头填写:天津市人事局)、工资关系,迁户口。   第七步:报到落户   持干部介绍信、工资转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到天津市人事局一站式服务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报到,报到后持市人事局开具的介绍信到天津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30号)办理落户手续   最后将干部介绍信送到人事局存入本人档案。   办理人才引进的细规和程序:   一、条件:   正规院校本科毕业(第一原始学历);   国家干部身份;   35岁以下,如已婚,需夫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并同时办理引进;   35岁以上必须具备高级职称。   二、原则:   未婚者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即可;   已婚人员,夫妻一方为本市户口;如夫妻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只办理一方入津,不能带小孩;   如夫妻双方或一家三口同时入津,须在津有自主户权的住房,其他条件人员入津可将户籍落入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三、人才引进办理程序:   档案须先放入户籍所在地(原籍)的人才服务中心(省地市级);   档案中必须有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参加工作报到证、干部见习转正手续、35岁以上须有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表;   如已婚、全家人才引进,须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本市购房产权证(或合同书)原件;   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先开具《商调函》;   持《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地商调档案,并由档案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同意调出函》并加盖“×××人才服务中心”章;   条件合格者填写《人才引进呈报表》,单位加盖公章;   上报到天津市人事局,如已受理,10个工作日即可批复;   本人持人事局开具的《调令》和天津市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人事关系和户口迁移手续。   附:《同意调出函》(格式样本)   天津市人事局:   ×××同志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委托我中心代理,因工作需要,本人欲调往你处,我中心同意调出。

7,天津市引进人才服务办法

天津市引进人才服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营造更好的人才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市人才引进工作水平,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人才引进工作机制,消除人才引进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为引进人才服务的“绿色通道”,促进人才政策的落实,努力实现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  第三条 引进人才服务工作要坚持统一、规范、方便、快捷的原则。 第二章 引进人才方式  第四条 市人力社保局定期向社会公布《天津市紧缺人才目录》。引导海内外人才以调动、短期聘用、柔性流动等多种方式来津工作。  第五条 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搭建人才与用人单位对接和交流平台。与海内外人才引进渠道建立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发布人才供求信息。  第六条 组织大型海外人才招聘洽谈活动。定期组织用人单位赴海内外举办各种形式的人才招聘洽谈活动。  第七条 组织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津交流考察。通过开展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津门行”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安排高层次人才来津和用人单位对接交流。  第八条 充分发挥人才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吸引人才。 第三章 构建引进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第九条 市人力社保局设立“人才服务窗口”,承接审批服务申请、提供政策咨询、开展跟踪服务,为引进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服务。  第十条 用人单位和各审批服务部门设置引进人才服务专员(以下简称服务专员),负责为引进人才提供政策咨询、接待洽谈、代办各项审批手续等服务。设置服务专员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落实,并做好服务专员的建档、培训、发证工作。  第十一条 “人才服务窗口”采用“一窗接件、并联预审、集中反馈、专员办理、统一建档”的方式,为引进人才提供全过程服务。  (一)一窗接件:“人才服务窗口”受理用人单位递交的引进人才服务事项申请和相关材料。  (二)并联预审:“人才服务窗口”将相关信息通过专网传至有关审批服务部门,审批服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并将预审意见反馈给“人才服务窗口”。  (三)集中反馈:“人才服务窗口”汇总各审批服务部门预审意见,将预审结果一次性反馈给用人单位。  (四)专员办理:用人单位服务专员持相关材料到有关审批服务部门办理手续。各审批服务部门根据预审意见对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手续。  (五)统一建档:各项审批服务手续完成后,用人单位服务专员将办结结果反馈给“人才服务窗口”,“人才服务窗口”为引进人才建立电子档案,实行跟踪服务。  第十二条 各审批服务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能,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为引进人才提供优质服务。行政关系接转,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关系结转(工作派遣),留学回国人员证书、外国专家证、留学人员长期签证、外国人居留证的核发,境外学历认证和社会保险接转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本人及家属落户由市公安局负责;子女转(入)学由市教委负责;企业设立联合审批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共同负责;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由市国税局负责;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参评市级科学技术奖项由市科委负责;申请专利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人才周转住房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 第四章 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  第十三条 引进人才以用人单位为主体,各用人单位要大力引进创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积极落实引进人才的岗位和相关待遇,选派高素质的服务专员,为引进人才提供一对一全程服务。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积极为引进人才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市人力社保局作为人才引进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工作的指导,积极研究引进人才的新途径、新方法,统筹协调全市人才引进工作。各审批服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引进人才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第十五条 建立引进人才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紧缺人才提出的特殊要求和人才引进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联席会议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金融办、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  第十六条 建立引进人才统计分析制度。“人才服务窗口”和用人单位每季度向市人力社保局报送人才引进数据和情况,市人力社保局及时汇总整理数据、分析情况,及时完善政策,不断提高人才引进工作水平。  第十七条 建立引进人才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市人力社保局定期对审批服务部门和用人单位的人才引进工作效能进行监督检查,畅通引进人才投诉渠道,认真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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