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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地税局对单位房屋租赁收入如何征税

先按5.55%交营业税及附税再按12%交房产税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天津市地税局对单位房屋租赁收入如何征税

2,天津市农村房屋拆迁安置优惠政策

不要因小失大,就算有优惠,也是蝇头小利鼓励你家先拆。你的重点是要求拆迁单位(往往是政府)保证你老家户口簿上的三代人都能被妥善安置并获得一定补偿。

天津市农村房屋拆迁安置优惠政策

3,现在天津房屋拆迁 是什么政策

你好 1.首先拆迁安置有两种补偿:一种是房产补偿(按照房产面积补偿和户口上人口补偿),这个补偿的标准每个地方是不一样的。另一种是拆迁安置费,比如说每平方多少钱。 2.在拆迁补偿前会有一个评估的,他们可能会查你房产,给你的房产评估的价上报给建委 3.拆迁文件是不会给看的,他们会给你们看相关的政策,具体的标准因地不同不同 其实,不用什么政策,你就有不合适不走的原则就行,你们那是还迁还是给钱呢,如果给钱的话,他一定多找你要钱,你要把家里的困难都给他们讲,反正就是做钉子户就对了,但是一定要记住,不要和他们破脸就OK了

现在天津房屋拆迁 是什么政策

4,天津市住房超过多少面积征收房产税

虽然还没有政策还没出台,不过你这种情况肯定是要交的! 鹿鹿哥哥!
尊敬的网友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疑惑! 天津房产税政策,不是按照面积来说的,要视情况而定房子过没过五年,有没有二套。如果过五年的房子,成交单价在区域房屋指导价之上的征收5.65%差额营业税。如果业主名下有二套住房,则加收1%个人所得税如果没过五年的房子,成交价无论如何,都征收5.65%全额营业税,也不考虑业主名下有没有二套都征收1%个人所得税。 本解答若有不足之处请谅解,希望对你有帮助,望您能及时【采纳】,在此表示谢谢!有缘下次再见!

5,天津房产税征收范围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

房产税一般5月和11月两个月征收,分别是征收上半年和下半年。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打个比方吧,如果你是个人,我是企业,你租给我房子用于我经营,我教给你租金,你交房产税。如果我是企业,自己拥有经营用房,我交房产税
天津房产税怎么计算,天津房产税如何收?要视情况而定房子过没过五年 有没有二套 如果过五年的房子 成交单价在区域房屋指导价之上的征收5.65%差额营业税 如果业主名下有二套住房 则加收1%个人所得税如果没过五年的房子 成交价无论如何 都征收5.65%全额营业税 也不考虑业主名下有没有二套都征收1%个人所得税过5年,低于市场指导价的:小于90平米:契税1% 个税1%(房主有二套) 土地1%(划拨土地)大于90平米小于144平米: 契税1.5% 个税1%(房主有二套) 土地1%(划拨土地)大于144平米: 契税3% 个税1%(房主有二套) 土地1%(划拨土地)过5年,高于市场指导价:小于90平米:契税3% 个税1%(房主有二套) 土地1%(划拨土地) 差额营业税5.65%(成交价—原购价)*5.65%大于90平米小于144平米: 契税3% 个税1%(房主有二套) 土地1%(划拨土地) 差额营业税5.65%(成交价—原购价)*5.65%大于144平米: 契税3% 个税1%(房主有二套) 土地1%(划拨土地) 差额营业税5.65%(成交价—原购价)*5.65%没过5年的房子:契税3% 个税1%(房主有二套) 土地1%(划拨土地) 全额营业税5.

6,天津房产税实施细则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制定。 第二条 房产税在本市市区、郊区、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三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第四条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应按照会计帐簿所记载的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 第五条 没有房产原值可作为依据,其房产原值暂定为:平房每建筑平方米200元,楼房每建筑平方米300元,均按减除30%后的余值计征。此项房产原值只供计算房产税税款使用。 第六条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事业单位出租的房产,个人自有出租的房产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产(公产、代管产、托管产等),均应按房屋租金收入计征。房管部门自用的房产如不收租的,按第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 单位的新建房屋,自建成验收的次月份起征税。未经验收而提前使用的房屋,应自使用的次月份起征税。新建房屋的造价尚未作出决算的,可先按基建计划价值或实际支出建造价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征,俟入帐后再按本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办理。已按基建计划价或其他计税价值征税的差额部分,不再退补。 第八条 房产税的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 第九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本身自用的房产(附设的剧场、小卖部、餐厅、茶社及出租 的房产等除外);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不包括出租的房产)。 第十条 除本细则第九条规定者外,纳税义务人有困难的,经天津市税务局审查批准定期给予减征、免征房产税的照顾。 第十一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上半年在五月份,下半年在十一月份。 第十二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办理。 第十三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区、县税务机关征收。凡财务上不是独立核算的单位,其房产税由总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外省市驻津单位,不论是否独立核算,一律在本市所在区、县税务机关纳税。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天津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7,天津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在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里面没有找到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只找到了城市的.贴个链接给你以供参考.http://www.tjfdc.gov.cn/index.asp 房管局的http://www.tjfdc.gov.cn/zcfg/showzcfg.asp?id=6360 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1、农村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标准,而安置方案是由拆迁人提供,并征求被拆迁意见后,如果被拆迁人无异议,则按该方案进行补偿;如果被拆迁人有异议,则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进行平等协商,就补偿标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实施;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委托评估公司对将要拆迁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评估作价,进行合理解决。  2、拆迁不是将你的财产折旧后卖给拆迁方,而是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安置协议约定的补偿标准进行合理补偿,你原有的房屋以占用的土地将会被平改或用作他用。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  土地补偿  被征地合作社土地在被征用时,依法取得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构(附)着物补偿、青苗费及集体资产。土地补偿费按15000元/亩的标准补偿给合作社,其总额的80%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构(附)着物补偿按勘测定界面积扣除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后的1.6倍计算补偿面积,按15000元/亩的标准补偿给合作社;青苗费按勘测定界面积扣除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后计算补偿面积,按1320元/亩的标准补偿给合作社;集体资金按2000元/亩的标准补偿给合作社。
地方不同补偿不同,以下仅供参考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  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 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    九、建筑、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根据结构年限而定,建筑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补偿费包括人工费、材料损失费、装饰费等,具体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一)房屋拆迁补偿重置价格标准详见附表1。 房屋拆迁 重置价格 房 屋类 别 价格(元/㎡) 主 要 条 件 框架 610 钢筋砼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局 部框 架 550 底层框架或内部框架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砖 混 460 砖混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砖 木 310 砖木结构、钢(木)门窗、内外抹灰、木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木 220 木结构、钢(木)门窗、木楼地面、水电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简 易结 构 70 简易砖、木(竹)结构、木门窗、内外抹灰、其他楼地面、水电设施,每缺一项扣除10元/㎡。 备 注 一、由于农村一般无小区配套,因此上述房屋重置价格不包括小区配套设施费,若确实有则应加上100元/㎡。 二、房屋具体价格按评估确定。 三、房屋成新率: 1.有合法建房审批手续的或者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的房屋, 折旧评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给予折旧,年折旧率1.4%,最大折旧率为50%。 2.1978年之前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重置价格按实际折旧计算,并给予地基安置;1979年之后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按实际折旧率(同1)给予补偿,但不予地基安置。   (二)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详见附表2。 补偿标准 编号 项 目 等 级 规格标准 单 价 备 注 1 地基 一等 已浇砼地梁 35元/平方米 指宅基地 二等 已砌基础和回填 20元/平方米 指宅基地 2 水泥路 地面砼完好 30元/平方米 3 水泥道坦 一等 地面砼完好 15元/平方米 二等 地面砼有裂缝破损达20%以下 12元/平方米 三等 8元/平方米 4 围墙 一等 砖砌 20元/平方米 二等 块石 15元/平方米 三等 乱石 10元/平方米 5 门台 400元/个 6 电话移机 200元/台 7 有线电视迁移 200元/台 8 临时棚 一等 瓦屋面 50元/平方米 二等 铁皮屋面 40元/平方米 三等 油毡屋面 30元/平方米 9 蔬菜、花圃 大棚 一等 钢制 6元/平方米 二等 竹制 2元/平方米 10 猪栏 50元/个 11 牛栏 80元/个 12 厕所 150元/个 13 坟墓 300元/穴 14 粪坑 一等 条石结构 70元/立方米 二等 块石结构 60元/立方米 三等 砖石结构 50元/立方米 15 水井 一等 大 500元/个 二等 中 300元/个 三等 小 200元/个  树木果竹补偿标准   种 类 单 位 生 长 情 况 每株补偿(元) 备 注 树 木 杂 木 株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 1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600株计算 株 树木中径3—5厘米(含3厘米) 2 株 树木中径5—10厘米(含5厘米) 4 株 树木中径10—12厘米(含10厘米) 5 株 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2厘米 8 杉 树 柏 树 株 树木中径小于8厘米 15 树木中径小于8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300株计算 株 树木中径8—15厘米(含8厘米) 20 株 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5厘米 30 松 树 株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 1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600株的计算 株 树木中径3—5厘米(含3厘米) 3 株 树木中径5—8厘米(含5厘米) 5 株 树木中径8—15厘米(含8厘米) 8 株 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5厘米 15 竹 林 毛 竹 50千克 20 水 竹 50千克 12 果 树 柑树、桔树、枇杷树、梨树、桃树等 株 幼龄期 10 按亩补偿,柑树每亩不超过130株,桔树不超过70株,桃、枇杷、梨树不超过45株 株 始果期 30 株 盛果期 50 株 衰老期 25 杨梅树 株 幼龄期 15 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 株 始果期 50 株 盛果期 100 株 衰老期 50 板栗树 株 幼龄期 20 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 株 始果期 75 株 盛果期 150 株 衰老期 50 柿树 柿树补偿标准参照杨梅树 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 其他树木、果树根据年产值和生长情况,参照本表中相近林木树种予以酌情补偿 十、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均自行解决临时周转房,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以下标准发放  (一)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600元;  (二)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平方米,小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700元;  (三)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800元。  搬迁户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为准。  (四)被拆迁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25元。  (五)拆迁非住宅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费计算公式为:3.5元/月x建筑面积x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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