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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内容

容积率计算时,建筑物、构筑物面积均计算。超过8m的按加倍算。露天生产场地,堆场,容器装置,化学反应装置及室外管道投影面积均可作为容积率计算面积。超过8m的容器装置、化学反应装置均加倍计算

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内容

2,建筑项目施工阶段的三大控制指标是

建筑项目施工阶段的三大控制指标是:质量目标控制;进度目标控制;费用(成本)目标控制。在施工现场的有限空间里集中了大量的机械、设 施、材料和人。随着在建工程形象进度的不断变化,机械与人、人与人之间的交叉作业就会 越来越频繁。受到伤害的机会是很多的,这就需要建筑工人加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 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知识,杜绝违章施工、冒险作业。扩展资料:土方开挖工艺流程: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 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 → 分层开挖 → 修整槽边 → 清底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防范塌方,避免因挖掘造成的严重事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施工

建筑项目施工阶段的三大控制指标是

3,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分类

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 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 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土地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土地等别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执行。附件:1?控制指标应用说明2?城市等别划分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分类

4,天津市规划控制线管理规定2015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规划控制线管理,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规划控制线的划定、审批、实施和修改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规划控制线,是指城乡规划中确定的,具有特定用途的需要保护和控制范围的界线,分为红线(道路用地)、绿线(绿化用地)、蓝线(水源地和水系)、黄线(基础设施用地)、紫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用地)、黑线(轨道交通用地)。  规划控制线是城乡规划的组成部分。依法确定的规划控制线,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是本市规划控制线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规划控制线管理工作。  各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规划管理分工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规划控制线管理工作。  建设、绿化、水利、文物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规划控制线的相关监督和管理工作。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规划控制线管理的义务,有权监督规划控制线管理,并对违反规划控制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六条 规划控制线是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其范围应当在编制城乡规划时确定。第七条 对规划控制线公开征求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及论证、报批和公布等工作,应当与城乡规划同时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第八条 划定规划控制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应当以上一级城乡规划为依据,与同阶段城乡规划的深度保持一致;  (二)科学合理,集约、节约用地,发挥城乡规划对资源的保护控制作用;  (三)与有关规划相协调,处理好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四)统筹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第九条 在总体规划编制阶段,应当明确规划控制线控制和保护的原则与要求。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应当根据总体规划要求,确定规划控制线范围内的控制指标和保护要求等内容,并标明规划控制线的示意位置。  在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按照不同项目具体落实用地界线,提出用地配置原则或者方案,并在核定用地时标明规划控制线的坐标或者位置。第十条 近期建设规划应当明确重要的规划控制线实施时序,以及规划控制线内建设项目的规模和选址。第十一条 规划控制线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乡规划许可手续。涉及建设、绿化、水利、文物保护等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条件,审查总平面设计方案,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必须符合规划控制线要求。第十二条 进行各类建设,应当符合规划控制线要求和有关规划技术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规划控制线内的用地,不得改变规划控制线内用地性质。第十三条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控制线内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限期恢复。第三章 红线管理第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红线,是指通过城乡规划或者道路系统专项规划确定的各类道路的路幅边界控制界线。第十五条 划定红线,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在总体规划编制阶段,确定城市交通系统布局并确定次干道以上等级道路系统的走向、道路等级,明确主要交叉口形式的制定原则;  (二)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确定规划次干道以上等级道路红线示意位置、宽度、主要交叉口控制范围,并确定规划支路的走向及宽度;  (三)在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确定所涉及规划道路的道路等级、宽度、转弯半径、中心桩点及坐标、扩大路口尺寸。第四章 绿线管理第十六条 本规定所称绿线,是指城乡规划确定的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界线。  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绿化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七条 划定绿线,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在总体规划编制阶段,确定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指标,规定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新城、建制镇等层次确定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面积和指标,确定大型公共绿地和风景区的绿地范围,明确附属绿地控制指标,并对难以确定绿线位置的防护绿地明确控制宽度等控制指标;  (二)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应当分解落实城市绿化目标,确定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的范围和规模,明确控制要求,确定各类建设用地的绿地率;  (三)在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应当明确城市各类绿地范围和规模,确定绿化布局或规划方案,提出绿地边界和规模,处理好建设地块与相邻的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之间的关系。

5,建筑工程进度控制指标有哪些

依据合同工期编制进度计划   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这既是合同要求也是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需要。在这一点上,建设单位(业主)同施工单位双方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加强施工进度控制,确保合同工期履约,是项目经理的基本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   计划是控制的前提,没有计划,就谈不上控制,控制就是将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比较,找出差距,然后进行反馈调整。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就是确定一个控制工期的计划值,并制定出保证计划实现的有效措施,保证按合同工期完成任务。   编制进度计划就是决定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或者什么时候工程进行到什么程度。无论是项目自身的各道工序,还是与施工有关的其他工作,都应纳入进度计划之中,或者说,都要对其进度作出计划安排。根据内容划分项目进度计划,包括目标性计划与支持性计划。针对项目施工本身的进度计划是最基本的目标性计划,它确定了该项目施工的工期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要有一系列的支持性计划,如材料使用计划,周转材料使用计划,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以及构件、半成品使用计划等等。从时间控制的长短来分,有总进度计划与阶段性计划。总进度计划控制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而阶段性计划包括本项目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和旬、周的作业进度计划等,从表达形式来分,有文字说明计划与图表式计划。前者用文字说明各阶段的施工任务,以及要达到的形象进度要求;后者用形象而简洁的图表来表达施工的进度安排。据笔者所知,最常用的是横道计划,网络计划、斜线式计划等。从管理范围来分,有总体进度计划与分区进度计划。总体计划是面向项目全局的战略性进度计划安排,一般比较粗略;而分区计划则是针对项目中的某一部分或一个专业工种的进度计划,一般比较详细。   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依据   依据长期从事施工生产经营管理实践以及学习到的施工进度控制理论知识,笔者认为,项目施工计划的编制依据,一是本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中工期的规定是确定工期计划值的基本依据,合同规定的工程开、竣工日期,必须通过进度计划来落实。二是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这个资料明确了施工能力部署与施工组织方法,体现了项目的施工特点,因而成为确定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目标计划的基础。三是企业的施工生产经营计划。项目进度计划是企业计划的组成部分,要服从企业经营方针的指导,并满足企业计划综合平衡的要求。四是项目设计进度计划。图纸资料是施工的依据,施工进度计划必须与设计进度计划相衔接,必须根据每部分图纸资料的交付日期来安排相应部位的施工时间。五是项目内幕材料和设备供应计划。如果已经有了关于材料和设备及周转材料的供应计划,那么,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必须与之相协调。除上述五点主要依据外,还应注意有关现场施工条件的资料,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的水文、地质、气候环境资料,以及交通运输条件,能源供应情况,辅助生产能力等。还要在编制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之前,对已建成的同类或相似项目的实际施工进度资料进行收集,并认真进行分析、整理,列出控制的约束条件,明确影响工期达到强制时限,为编制项目进度作好充分准备。   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编制   网络图具有明显的逻辑性,它不但能清楚地表示项目控制进度计划中的各项工作内容、时间安排,还能够明确地表现各项工作之间的内在关系,能够运用数学方法来分析计算和进行优化,因而网络计划比横道计划有更好更多的优点,“网络计划技术”在施工企业用来控制工程工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序之间的先后顺序及其相互制约的关系称之为工序之间的逻辑关系。这些逻辑关系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由施工工艺决定的,叫做工艺逻辑。施工工艺不变,工艺逻辑不变。例如,建一般的住宅,按照通常的施工工艺,总是做完基础才能砌墙,砌完墙才能铺楼板,盖完一楼才能盖二楼,如此等等。只要施工工艺不变,上述逻辑关系就不会改变。另一类逻辑关系是由施工组织的方法决定的,叫做组织逻辑。这类逻辑关系常常随着施工条件和施工组织方法改变而改变。例如,组织两栋住宅楼的施工,先挖甲栋的地槽再挖乙栋的地槽,做完甲栋的基础再做乙栋的基础,这样先甲后乙的顺序关系,就是由于采用了流水施工的组织方法而决定的。也很可能是因为施工力量有限,不能齐头并进地同时进行两栋住宅楼的施工。如果有足够的施工力量,其他条件也许可,为了缩短总工期,两栋住宅楼也可齐头并进地进行施工。   笔者认为,考虑逻辑关系,明确逻辑关系,目的是使项目施工有章可循,这种顺序不能随便改变。以工艺网络为基础,考虑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条件,包括实际投入的施工资源量和具体采取的施工组织方法,加上相应的组织逻辑关系,就可以画出可供实施的施工网络。在项目施工准备阶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时,往往只能根据既定的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确定各施工工序之间的工艺逻辑关系,画出工艺网络。由于工艺网络一般只考虑工艺要求,是在假定资源无限的条件下进行的,凡是工艺上允许同时施工的工作,都按平等作业安排,因而工期一般都较短。但是,实际上,资源总是有限的,如何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施工成本,则是编制计划时必须重点考虑的实际问题,在项目施工中用来指导施工。   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优化   用来控制项目施工进度的计划应该是优化的计划。计划的优化,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   施工工期、资源投入量与成本消耗量,是三个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因素。项目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优化,就是通过改变工序之间的逻辑关系,充分利用关键工序的时差,科学地调整工期,不断地改善初始计划,在一定约束条件之下寻求优化的项目进度计划。   工期调整。工期通常是进度计划编制首先考虑的问题。在一定的资源用量与成本消耗条件之下,常常需要适当地调整计划工期,以满足规定工期的要求。   搭接流水,缩短工期。在不同的工序之间,将顺序施工改为搭接交叉施工,将一个施工项目合成若干个流水段,组织流水作业,可以缩短工期。前一道工序完成了一部分,后一工序就插上去施工,前后工序在不同的流水段上平行作业,在保证满足必要的施工工作面的条件下,流水段分得越细,前后工序投入施工的时间间隔(流水步距)越小,施工的搭接程度越高,总工期就越短。   合理排序,工期最短。一个施工项目可分成若干道工序,每一个流水段都要经过相同的若干道工序,每道工序在各个流水段上的施工时间又不完全相同,如何选择合理的流水顺序,就是合理安排工期的关键问题。因为由施工工艺决定的工作顺序是不可改变的,但哪个流水段在先,哪个流水段在后的流水顺序是可以改变的,不同的流水顺序将导致总工期的不同,需要找出最优排序方案。   资源平衡。编制施工项目进度计划时,必须进行资源的平衡。不但要求资源的计划用量不超过资源的可供应量,还要力求做到资源的均衡使用。也就是说,要使资源的计划用量控制在可供应的资源限额以内。很明显,资源用量越趋于均衡,资源用量高峰就越小,资源使用的一次性费用就越少,经济效益则越好。对于企业配备的人力和物力,如果计划的安排能使他们每天都充分发挥效率,那么这个计划的资源用量就是均衡的,经济效益也必定是好的。   成本优化。在项目施工中,采用不同的施工组织方案,工程成本会有所不同。寻求成本最低的计划方案,是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优化的重要内容。工程成本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一般说来,直接费用低的计划方案工期比较长;为了缩短工期,需要采用效率更高的施工机械或施工工艺,直接费用往往就要增加;如果不改变效率,就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增加资源的使用强度,那就势必要扩大现场的临时设施和附属企业的生产规模,增加一次性费用的投入,其结果也要导致直接费用的增加。通常项目经理部总是优先采用那些增加费用不多而缩短工期效果显著的方法。不过,随着工期的缩短,直接费会更快地增加。   间接费与项目施工的关系不是很直接,无论现场施工情况如何,每天大体上总要发生那么多费用。工期越长费用越多,费用与工期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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