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血小板减少医保限额,重组血小板生成素天津医保能报销吗
来源:整理 编辑:天津生活 2023-01-20 08:02:13
1,重组血小板生成素天津医保能报销吗
重组血小板生成素天津医保不能报销。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重组血小板生成素是一种细胞因子,是各种原因引起的血小板减少的药物,属于自费药,不在天津医保报销范围内。
2,天津女2025年会延迟医保吗
目前,本公司职工可享受门(急)诊大额补助、住院医疗、门诊特殊病医疗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待遇。社保卡内不设立个人账户,即社保卡内无个人缴纳资金。职工在医保定点医院看病就医前请主动出示社保卡,根据医保文件规定实行联网结算报销,按照支付标准及比例产生医保支付部分及个人支付部分费用,职工本人只承担个人支付部分费用。 1、门(急)诊大额医疗费 自1月1日起,门(急)诊大额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上调为5500元。 起付标准(即一个自然年度累计支出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和不满60周岁的退休人员800元。60周岁(含)—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70周岁含以上的退休人员为650元;建国前老工人600元。 支付比例: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报销65%,一级医院报销75%。老工人和实际以上退休劳模补助95%。 2住院医疗 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有不同的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一、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分别为800元、1100元、17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270元、350元、500元。 最高支付限额由5.5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其中,起付标准以上至5.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在职人员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80%。 例如在职职工李某因病住某二级医院,花费8300元,其中不属于医保范畴内的自负花费200元。此次住院费用报销额=(8300-1100-200)╳85%=5950元,个人负担2350元。 3、门诊特殊病 门诊特殊病指特定的一些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又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慢性疾病。患有门诊特殊病类的职工需先到医保定点医院确诊,而后在塘沽区社险分中心进行门诊特殊病登记后,方可享受门特报销。 目前天津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包括: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癌症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以及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癫痫;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 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及支付比例 门特起付标准为一年度1300元,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5.5万元以下支付比例分别为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5.5万元以上支付80%。年度内因病发生住院的起付线与住院起付线合并。 4、大额医疗救助基金 大额医疗费救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对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个人负担发挥着重要作用。 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由职工和退休人员缴纳,每年年初一次性缴纳,缴纳标准为:职工200元,退休人员300元。此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和门特医疗费用超过15万的人群,支付范围由15万起至30万元。支付比例:在职和退休人员80%。
3,天津医保7500包含800起付费吗
天津医保7500包括起付800的,这个是门诊的门坎费,而且7500的前5500报销比例与后2000的报销比例不一样的。天津医保根据人群来分可以分成两类: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一般上班的人上的是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主要针对农村、学生儿童、失业3个月以上的人。这里主要讨论的是城镇职工医保,而城镇职工医保也分成门诊、住院、大病三块,这里问的是天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相信主要是关心报销比例这一块。报销比例有一个大的框架和很多细碎的补充政策。1、起付标准:是指每年得花超过这部分钱才可以开始报销。2、最高限额:是指每年的基金额度,主要是指发生金额,不是指报销回来的金额。3、家庭医生签约:是指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家庭医生,去签约机构就医在额度和报销比例方面给予一点点照顾,主要是为了鼓励大家进行签约。举例说明:以王某为例,35岁,在职职工,2019年之前,他的起付线是800元,最高限额是5500元。报销比例在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药店:65%,签约机构:80%。(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为了鼓励小病尽量去基层医院,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的情况。)随着政策的变化,2018年最高额度有5500提高到6500,2019年把最高限额由6500提高到7500,这增加的2000元在各个等级医院报销比例均为55%。同时在家庭医生签约机构就医额度增加200,即7700元。其他的人群主要差别在于起付标准和最高额度的不同。前面说的是大的框架,还有很多细碎的补充政策,下面介绍一下:1、降低门诊起付标准的情况:2016年出的政策,当年门诊发生金额未超过起付标准,第2年的起付标准降100元,最低可以降到三年300元,即在职人员也有可能是500元起付标准。当然这之后,只要有一年花超了,就恢复到原来的800元。2、降低住院起付标准的情况:2016年出的政策,当年门诊发生金额在职的未超过1500、退休的未超过2500的,第2年首次住院起付标准降成500,第2次住院没有起付线。3、门诊医保额度跨年度累计到住院基金:2016年出的政策,当年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未达基金最高支付标准的部分,累计到本人次年的住院基金。(住院本身基金额度是45万)。这三个政策主要是为了遏制年底集中刷卡。4、门特:门诊特殊病主要是指治不好且需要终身服药的病种。这些病种执行特殊政策,门特基金与住院基金合并,即不用住院门诊可以开药,报销比例按住院的比例执行。天津目前有12种。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癌症放疗、化疗、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5、意外和工伤: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有另外的险种支付。比如:A,上下班途中骑车摔伤了,应属于工伤;B,放假期间骑车摔伤了,应属于意外。6、生小孩:有单独的生育险支付,一般是包干支付。7、二次报销:有些单位购买了商业险,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之后再进行商业保险理赔支付。8、个人账户:2016年起,个人账户70%打到社保卡金融账户,30%打到医疗账户。医疗账户的钱只能用于就诊看病。
4,天津医疗保险报销报销比例及流程
社保医疗报销分两部分 一:门诊(门诊费—800%门槛费)*50% 二:住院(住院费—800或1300或1700的门槛费)*(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 自费药除外 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大额医疗保险: (!)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从2012年开始,天津将提高城乡医保的筹资标准,并提高相应的报销待遇。目前,新一年的缴费工作已经启动,截至12月底前,市民可到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咨询办理缴费。与此同时,针对近期咨询缴费的一些市民比较关注的参保缴费、看病报销的新政策,10月9日市人社局的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详解。 关注一:哪些人能参保? 没参加职工医保的都能参保 自今年9月份201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启动以来,市民咨询最多的问题就是到底哪些人群可以参保?对此,人社局表示,只要目前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以参保。参保范围主要包括三类人群:一是学生儿童;二是全体农村居民;三是城镇居民。 关注二:缴费期为何时? 不同人群缴费期不同 据介绍,城乡医保的申报缴费期是每年9月份到12月份,符合条件人员可以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新生儿可以随时参保。待遇享受期为:就读的学生儿童为参保当年9月份至次年8月份。其他居民为次年1月份至12月份。 关注三:新政策带来何变化? 五项医疗费用都能报销 据悉,从2012年开始,天津提高了城乡医保的筹资标准,同时提高了报销标准,“住院、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学生意外伤害、生育费用、门诊特殊病”五项医疗费用都能报销。 (一)住院医保待遇。 学生、儿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75%;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成年居民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照下表标准报销:(表一) 其中,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二)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 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报销比例为50%。 (三)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天津还建立统一的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解决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和伤残、死亡补助问题。(表二) (四)生育待遇。 参保孕产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实行剖宫产的,按照每出生一人报销800元的标准执行;以其他方式生产的,按照每出生一人报销600元的标准执行,同时享受100元的生育补助。 (五)门诊特殊病。 门诊特殊病的报销按照住院对待。门诊特殊病包括: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一个年度内起付标准为300元,分别发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的,门诊特殊病和住院起付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合并执行一个起付标准。发生两种以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的,合并执行一个起付标准。 定期抚恤补助救助标准调整 10月9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我市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标准及用药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天津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标准及用药管理办法作出新规定,并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通知》规定:一、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住院期间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在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内其个人负担部分按照下列标准和对象类别给予政府医疗补助: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补助80%;老复员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无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伤残人员补助70%;带病回乡退伍人员、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助60%。二、救助对象住院期间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在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内其个人负担部分按照下列标准分段救助:20000元以下部分救助50%,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部分救助55%,取消年度报销封顶线。
5,天津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新规定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项制度覆盖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并且将全部未就业、灵活就业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纳入其中。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项制度覆盖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并且将全部未就业、灵活就业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纳入其中。实现了医疗保障的城乡一体化。待遇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可供选择的三个筹资标准中,最低的220元筹资标准与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相当,对于选择560元筹资标准的城乡居民,待遇水平比原城镇居民医保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了10%,并且增加了门急诊和生育医疗待遇,建立了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广大农村居民就医范围不再局限于本区县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在全市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能实现即结即报,用药范围扩大,报销水平提高。 第一部分参保政策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主要是三个群体。一是新生婴儿、各级各类院校就读学生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二是全体农村居民;三是有本市户籍,不具备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资格的老年居民,以及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未就业、灵活就业并且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是多少?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50元,政府补助50元。 成年居民筹资标准分为三档,由参保人员选择。一档为每人每年560元,个人缴纳330元,政府补助23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350元,个人缴纳160元,政府补助190元。三档为每人每年220元,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160元。 三、什么时间可以办理参保? 每年9月到12月份,符合条件人员可以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四、哪里可以办理参保手续? (一)在校(园)学生儿童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参保,在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学生医保服务中心协助办理。 (二)其它人员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农村居民应当以行政村为单位,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五、办理参保手续需提供哪些材料? 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城乡居民应当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六、办理参保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持相关材料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核定表一,待审核合格,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打印《缴费通知单》,居民持《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缴费,缴费完毕即完成参保。农村居民的参保缴费手续由行政村统一组织办理。 七、哪些银行可以办理缴费? 全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银行、光大银行各营业网点。 八、特殊困难人员参保有哪些特殊规定? 属于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范围的各类城乡居民、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参保。 重度残疾人员是指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残疾等级标准为一至二级的残疾人员。认定的凭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认定的凭证为《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街镇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证明。 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享受特困救助的困难家庭人员,认定的凭证为《天津市城乡居民特困救助卡》及街镇出具的享受特困救助家庭成员证明。 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是指经街镇劳服务中心认定,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家庭中的年满60周岁的城镇老年人。认定的凭证为居民身份证和街镇劳服中心开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九、新生婴儿如何参保,享受待遇时间如何计算? 新生儿由其法定监护人按照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程序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新生婴儿不受参保缴费时间限制,筹资标准为100元,个人缴费50元,政府补助50元。新生婴儿出生并在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退费吗? 城乡居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退费。具体规定是,参保人员已缴纳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发生回原籍、户口迁出、死亡及就业等情形时,可以到所在参保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手续。 第二部分报销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哪些?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一)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二)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三)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五)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费用; (六)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及伤残、死亡补助; (七)正常生产或者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用; (八)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哪些住院待遇? 学生儿童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在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成年居民分为三挡。一是按照560元筹资标准缴费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1万元,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65%,在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二是按照350元筹资标准缴费的,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60%;在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三是按照220元筹资标准缴费的,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55%,在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5%。 在上述报销标准当中,一级医院不需交纳起付标准的费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例如一名儿童生病,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6万元,如果在三级医院住院,可以报销32725元[(60000元-500元)×55%];如果在一级医院住院,可以报销39000元(60000元×65%)。 三、城乡居民门急诊待遇是什么? 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按照560元筹资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40%,按照350元筹资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35%,按照220元筹资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和学生、儿童报销比例为30%。 四、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有哪些? 一是意外伤害:学生、儿童发生的3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 二是意外伤残:学生、儿童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的,视具体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为,经鉴定伤残等级为4级的,补助10000元;伤残等级为3级的,补助15000元;伤残等级为2级的,补助20000元;伤残等级为1级的,补助25000元。 三是意外身故:学生、儿童因意外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补助30000元。 五、城乡居民生育待遇是什么? 参保孕产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其住院分娩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800元或者600元的标准支付待遇,同时给予100元标准的生育补助。 六、门诊特殊疾病包括哪些病种?报销范围是什么?报销标准如何规定? 门诊特殊疾病包括12种,分别是: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糖尿病;偏瘫;肺心病;红斑狼疮;精神病;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门诊特殊疾病的报销标准:参保人员患有门诊特殊病在门诊就医的,一个年度内起付标准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药费如何报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式有两种: 一是联网报销。参保人员在已经实行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在定点医院收费窗口只需交纳个人应付部分的费用,其余费用由社保中心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二是全额垫付医药费的报销。参保人员在尚未实行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定点医疗机构的出院证明、医疗费发票和全部费用清单,到学校、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者区县指定经办服务机构统一归集,办理报销手续。 八、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在已实现住院联网的定点医院住院就医的,应当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证,于住院当日(特殊情况可在住院5日内)在定点医院通过网上开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资格确认书》办理参保人员住院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在未实现住院联网的定点医院住院或由于网络故障等原因不能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应当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章),于住院当日(特殊情况可在住院5日内)到其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受理登记岗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有哪些规定? 参保人员在三种情况下异地就医,给予报销,一是临时外出期间因急症发生的医疗费用;二是本市户籍学生儿童在外地就读期间、非本市户籍已参保学生在原籍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三是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埠住院治疗的,其转出医院应为《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规定的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参保人员需持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填写的转诊转院登记表等登记材料到其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外埠住院登记手续。需转往非指定的外埠医疗机构就医的,还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 以上三种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回津后按照全额垫付医药费报销的相关程序办理。 十、参保人员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如何就医? 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就医手续。16周岁以下学生儿童或特殊情况下无身份证件的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办理就医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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