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天津

离职两年、购房、外地离职返乡都可以提取公积金你对象要买房子,你们必须有结婚证才可提取或者购房时写你们两个人名字

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天津

2,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是怎样的谁知道

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是什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同时有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天津市(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提取原因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职工购买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职工购买私产房、公有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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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津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1.是的,天津本市户口,封存两年后可以取 2.不会自动封存的,要看你原单位是否给你做封存了 3.你有现在买房的合同和发票,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补充:不行,必须先封存2年的,除非原单位帮你封存了

天津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4,天津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天津公积金可以通过天津公积金中心或者手机APP提取。本人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或者用户是电子公积金签约用户,通过手机APP,选择适合自己的提取方式,确认提取额度后提交申请,然后等待受理结果。受理成功的话,用户就可以提取公积金,受理失败则用户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6月1日起租房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可提取2400元/月公积金新政【拓展资料】为贯彻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促进天津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天津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新政于2021年6月1日天津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包含:1.规范改进提取政策(1)规范异地转移接续业务。(2)规范购买私产住房提取时限。(3)调整解除劳动关系提取规定。(4)调整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规定。2.优化提取审核流程:(1)精简提取申请材料,大力推动网上业务办理(2)推进信息共享,加强异常提取行为审核。3.开展违规提取治理工作(1)加大执法力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职工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提款额。(2)集中清理违法广告,净化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合作,持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过日常巡查、集中排查清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广告。4.广泛开展宣传引导(1)持续进行正面宣传引导。通过我市主要报纸、电台及门户网站定期宣传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持续推送业务办理要件、流程和时限,加大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风险和责任的正面宣传。(2)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深入社区、单位发放宣传册,在营业大厅张贴警示海报,通过公开曝光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反面案例,引导缴存职工依法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拓展资料】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保证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正常管理秩序,结合我市实际。

5,天津租房 怎么提取公积金作为房屋租金谢谢

去你,公司办理一下就可以了,很简单,拿着租房合同
建议你去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清楚或打电话12329人工咨询。每个城市的公积金政策均有差异,而且提取公积金的事由有很多种,每一种准备的材料都不一样,而且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准备的基础材料都不一样。为避免走弯,提前询问清楚哈

6,天津房基金怎么取

一、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4、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 8、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二、提取条件 1、购房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2、租房提取条件 (1)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2)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 (3)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承租人及其配偶均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及配偶不能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3、还贷提取条件 (1)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2)提取人名下同时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须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逾期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综合以上介绍,只有符合天津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时,才可以将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提取出来,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按流程进行办理。

7,天津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东西

1.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以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的,还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先提取职工的《提取记录单》。若应先提取职工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则应提供相关证明。 对于你的情况还要银行签得借款合同,可以每个月取一次,也可以用积累一段时间的还款凭条取,过几个月取。

8,天津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 住房公积金 的提取定义 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 住房贷款 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 退休 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 继承人 )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 购房合同 或协议, 购房 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 借款合同 ,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 宅基地 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 租赁合同 (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 退休证 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 解除劳动合同 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 劳动能力鉴定 及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 法定继承人 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9,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10,天津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天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本人及配偶在天津没有住房及贷款记录可申请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有哪些呢?其流程是怎眼的?职工本人在天津市租赁自住租房可携带租住房屋房产证、职工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租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有哪些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按照规定缴存天津住房公积金; 2、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3、在天津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已支付房租。 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一、公积金租房开具租房发票提取流程 1、与房东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 2、通过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一般大型的经纪公司都会提供此业务。 注意:在开具房租发票时,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内总租金的。另外,开具租房发票需要缴纳5%的税率。 二、公积金租房单位提取流程 需要提取公积金租房的职工要在开具发票后,将租房发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过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 注意: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按月提取,不过多数企业尚达不到此标准,部分企业需按指定提取日期办理,按月、季度、半年不等建议租房者在提取前要向所在单位咨询清楚。 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材料 一、个人身份申请资料 1、职工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龙卡/住房公积金卡; 3、配偶身份证,配偶公积金龙卡、夫妻关系证明(申请提取配偶公积金)。 二、租房申请资料 1、经济租赁房 a、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赁合同; b、天津市公有住宅房屋租金收据。 2、政府招租补贴 a、房屋租赁合同; b、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c、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领取通知单。 3、市场租房 a、《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b、《天津市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c、租赁房屋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承租转租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 d、《自有住房信息查询授权书》以及同意查询征信信息的《授权书》; e、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享受住房补贴需提供)。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11,天津租房提取公积金怎么办

承租人及其配偶应到承租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属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租房提取登记手续。承租人无住房公积金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到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属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登记手续。租房提取登记手续应由承租人本人办理,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应同时到场。承租人及配偶办理租房提取登记,应当场签署《查询授权委托书》,授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职工个人征信报告。 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对职工租房提取登记申请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核实无误的通知承租人及配偶办理提取登记手续。承租人及配偶办理提取登记后,可跨区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并可委托他人办理。
天津市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职工及配偶租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每月房租低于1980元(含1980元)的,按实际房租核定提取金额;每月房租高于1980元的,按1980元核定提取金额。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租房行为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1)在本市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且已支付房租;(2)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也没有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且已支付房租;(3)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且已支付房租。
1. 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2. 2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完整填写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3. 3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与单位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 4分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5. 5如经审核准予提取,那么职工就可以凭准予提取的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了,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额度以入卡(折)方式支付。

12,天津如何提取公积金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1. 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 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 按购买、建造、翻新、大修自由住房种类分别提供以下相应资料: ①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职工,提供经房屋产权部门加盖登记备案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凭证、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一份。②购买合作建房的职工,提供《天津市合作建房集资合同书》、交款凭证及复印件一份。③购买危改还迁住房或集资建房的职工,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交款凭证及复印件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明:买卖双方、所购房屋具体地址、房屋价格、建筑面积、房屋类型、建筑结构、产权归属等内容。④购买私产房或其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住房的职工,提供《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及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一份。⑤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职工,提供《共有住房买卖协议书》,交款凭证、所购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和复印件一份。⑥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职工,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一份复印件和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新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一份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及一份复印件、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⑦大修自有住房的职工,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见及一份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及一份复印件、大修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证及一份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及一份复印件、大修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 5.需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材料①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②结婚证、同户籍户口本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文件及复印件一份;③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④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二)离休、退休的; 1、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 4、离休职工,提供市委老干部局和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及复印件一份;提供区县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县处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离职证及复印件一份。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天津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伤残等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劳动能力”)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伤残等级为一至二级且发证时间为1977年以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1、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 4、到国外、港、澳、台区定居的职工,提供户口注销证明(销户原因应为“出国定居”及复印件一份。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1、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按购买、建造、翻新、大修自有住房种类分别提供相应合同、协议或批准文件和借款合同及复印件一份。 5、凭以上四项到建行办理还贷提取登记,管理部出具《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登记表》(简称(还贷提取登记表))一份,职工留存,作为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料。 6、职工办理完还贷登记后,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需要提供“贷款还款凭证”及复印件一份和建行出具《还贷提取登记表》。 7、 需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资料:①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②结婚证、同户籍户口本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文件及复印件一份;③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④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提取的应首先办理提取登记手续。 1、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 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①《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一份复印件②非持证人提取的,还应提供同户籍户口簿及一份复印件 5、 支付配租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提取的,①《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赁合同》及一份复印件②《天津市公有住宅房屋租金收据》及一份复印件 6、 支付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提取的,①房屋租赁合同及一份复印件②《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一份复印件③《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领取通知单》及一份复印件。 (七) 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1、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开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 4、按不同提取原因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①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提供《就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未及时提取且仍未就业的,提取公积金时还应提供职工档案所在地开具的未就业证明。②职工转入集中封户2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职工档案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未重新就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外省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本或本市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⑤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继承权(遗赠抚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⑥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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