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彭三的人物履历

1984.09—1988.07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系学习;1988.07—1989.07天津市财政局财经学校教师;1989.07—1994.07天津市财政局政教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4.07—1997.0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教育处主任科员(其间:1994.09—1997.01在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税收专业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1997.01—1998.07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稽查二科科长;1998.07—1999.08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局长助理;1999.08—2001.06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副局长;2001.06—2004.06 天津市商业委员会副主任;2004.06—2006.08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006.08—2007.01 河西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2000.09—2006.11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专业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2007.01河西区委副书记、区长。2014.3和平区人民政府区长。

彭三的人物履历

2,人大代表何建忠有什么的事迹

  何建中  开放分类: 政府、官员  男,汉族,1958年11月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历 任:长江轮船总公司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干部处副处长、宜昌造船厂党委书记,长航集团干部处处长、组织部部长、集团党委副书记,上海长江轮船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正局级),交通部海事局党委书记兼副局长。2005年3月起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天津市西青区国家税务局科长  男,1946年9月出生,河北石家庄人。经济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现任天津市西青区国家税务局科长。工作近20年,先后在乡、区政府、区委机关工作。结合工作先后在《天津日报》发表10余篇通讯报道。1988年从事税务工作,其中9年任局办主任。近30篇文章在《天津日报》、《天津法制报》、《财税研究》、《中国税务报》及天津电台等选登或播出,10余篇在《天津财税》上刊发。曾获天津市“税务杯”通讯大赛鼓励奖;1991年被评为“全国税法宣传教育活动先进工作者”。论文《浅谈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征管》等9篇获市财税系统优秀论文三等奖;《完善减免税政策,防止诱发因素影响》等2篇获市财税系统优秀论文二等奖;《开拓市场以优取胜》获《经济日报》社理论部、财政部财政科研所颁发的“改革开放十四年经济科学优秀论文”奖,并参加理论研讨活动;《试论开创新时期税务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等2篇入选《中国税制改革与发展论文集》,一篇获优秀奖。1999年论文《政务公开·民主监督的实践与思考》入选《理性的跨越》,获一等奖。

人大代表何建忠有什么的事迹

3,天津市财政局的领导分工

姚来英局长、党组书记,兼任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预算处、国库处、人事教育处,以及各区县地方税务局、滨海新区第一至第六地方税务分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天津市财政投资管理中心(天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中心(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管理中心)、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天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陆丽珍副局长:分管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会计处,以及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管理中心(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天津市会计服务中心。陈庆和副局长:分管基本建设处、社会保障处、外经处,以及天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李伟桥副局长:分管农业处、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赵跃辉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纪检组)、工会、政府采购办公室,以及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梁宣健副局长:分管税政处、监督处、企业所得税处、国际税务和个人所得税处、收入规划核算处,以及天津市财政局检查局。金强总经济师:分管办公室、综合规划处、法制处、信息化处,以及天津市财政局征收局、天津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天津市税收科学研究所)、天津市财税信息中心。高秋丰总会计师:分管货物和劳务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处、税务稽查处,以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纳税服务局(征收局)、登记局以及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票据管理中心。王世弟副巡视员:分管行政财务处、老干部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天津市财税干部培训中心、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吕玉淮副巡视员:分管经济建设一处(企业一处)、经济建设二处(企业二处)、金融处。孙俊文副巡视员:兼任滨海新区地方税务局局长。

天津市财政局的领导分工

4,天津市税务局局长名字

  天津国税:  杜铁英(党组书记、局长)  男,1952年11月出生,汉族,天津市人,1970年5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1970年5月至1974年9月内蒙古建设兵团2师12团知青。1974年9月至1977年8月在天津财经学院学习。1977年8月到天津市税务系统工作,历任市税务局红桥区分局干部、副科长、科长,涉外分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市国税局涉外分局副局长、税政二处副处长、处长。1997年8月任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助理。1999年12月任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3年6月任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7年7月任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汲卫国(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1950年5月出生,汉族,天津市人,1968年2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1968年2月至1971年4月北京空军033部队战士。1971年4月到天津市财税系统工作,历任市财政局财税管理处干部、财税管理三处副处长,市税务局南开分局副局长、税政一处副处长,市国税局税政一处副处长,税政四处处长。1997年7月任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2000年7月任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2004年1月任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雒明山(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1955年10月出生,汉族,天津市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年12月至1983年1月海军航空兵八师二十三团战士、特设师、副指导员、政治处干事。1983年1月至1984年8月海军政治学院基层政工班学员。1984年8月至1988年10月海军政治学院天津分院政治部干事。1988年10月到天津市税务系统工作,历任市税务局人事处干部,征收管理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市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市国税局稽查局党组书记、局长,市蓟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4年4月任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凤鸣(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1958年4月出生,蒙古族,内蒙古赤峰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7月至1978年3月内蒙古赤峰县大庙乡知青。1978年3月至1982年5月解放军51071部队战士。1982年5月到内蒙古赤峰市税务系统工作,历任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税务局税政股干部,赤峰市税务局税务二分局税政股股长、税务四分局副局长、市局稽查科副科长、科长、副局长,赤峰市国税局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2001年7月任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07年6月任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忠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男,1963年5月出生,汉族,四川内江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8月在四川省重庆市江北师范学校任教。1984年11月在长航重庆工程局任教。1989年9月攻读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研究生。1992年4月毕业分配至原四川省重庆市税务(国税)局工作,历任流转税处副主任科员、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1997年6月任重庆市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6月任重庆市国税局办公室主任,2000年11月任重庆市国税局人事处处长,2003年10月任重庆市南岸区国税局局长。2004年4月任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2007年6月任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春杰(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男,1958年9月出生,汉族,天津市人,1975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1975年10月至1993年6月历任天津市东郊区财政局(税务局)副所长、副科长、科长、副局长。1993年6月任天津市税务局东丽区分局局长,1994年8月任天津市东丽区国税局局长,1996年10月任天津市国税局征管处处长(其间:2005年4月至2005年9月兼任天津市国税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2007年7月任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王怀鹏(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男,1963年6月出生,汉族,天津静海人,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分局专管员、科员、副科长,市财政局、国税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市国税局人事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2004年6月任市国税局人事处处长兼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7年6月任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张延才(副巡视员)  男,1951年4月出生,汉族,山东省蓬莱人,1968年2月参加工作,197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1968年2月至1971年4月北京空军033部队战士。1971年4月至1983年5月任天津市财政局财税管理一处干部、副科长、副处长。1983年5月至1994年8月任天津市税务局河东区分局副局长。1994年8月至1994年12月任天津市河东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1994年12月至2004年4月任天津市河东区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河北区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平区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4年4月任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助理巡视员。  天津地税局:  杨福刚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局长 组书记  马强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副局长(正局级) 党组副书记  刘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副局长 党组成员  张庆江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纪检组长 党组成员  陆丽珍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副局长 党组成员  姚来英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副局长 党组成员  张家林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副局长 党组成员  陈庆和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总会计师 党组成员  李伟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总经济师 党组成员  王世弟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副巡视员

5,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的区县机构

根据天津市行政、经济区划及职能配置原则,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设置21个区、县国家税务局,为正处级全职能局,主要负责区、县国家税务局职责范围内的征收、管理、稽查工作。根据工作职责,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 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为10个,另设离退休干部科(挂靠人事教育科),级别为正科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为5个,分别为办公室、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评估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级别为正科级。(1)办公室拟订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卫、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2)政策法规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3)税政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关于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税源管理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4)收入核算科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5)纳税评估科负责纳税评估制度的贯彻和实施;依据上级部署和本辖区征收管理现状制定纳税评估计划,并指导纳税评估计划的实施;确定纳税评估分析指标和预警标准;对本辖区重点管理纳税人实施纳税评估工作;搜集、整理、发布纳税评估典型案例,定期对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交流;负责向稽查部门移交纳税评估中发现的纳税人涉嫌偷、骗税问题。(6)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7)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8)财务管理科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单位基本建设、资产管理、着装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9)人事教育科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负责本单位的党建、党群工作;承担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10)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离退休干部科(挂靠人事教育科)承担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同时承担政策法规科、财务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离退休干部科有关职能,并承担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税政科同时承担征收管理科有关职能。 区、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根据行政区划设置)是区、县国家税务局的直属机构,级别为副处级,业务上接受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指导。区、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1)天津市和平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2)天津市河东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3)天津市河西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4)天津市南开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5)天津市河北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6)天津市红桥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7)天津市塘沽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8)天津市汉沽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9)天津市大港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10)天津市东丽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11)天津市西青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12)天津市津南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13)天津市北辰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14)天津市武清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15)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16)天津市静海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17)天津市宁河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18)天津市蓟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区、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主要职责:制定稽查计划,下达稽查任务;负责稽查案源管理工作;负责发票协查工作;实施稽查并完成稽查执行工作;负责稽查案卷的审理、归档工作;组织稽查案件的复查工作;负责听证案件的举证工作;与政府、司法、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及其他税务机关进行协调联系;咨询、核实、查证的稽查案件疑点问题,移送涉嫌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打击偷、抗、骗税违法行为;负责反馈加强税收管理和税务稽查的意见。区、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设置: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各设置6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分别为综合科、案件审理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案件执行科;塘沽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设置5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分别为综合科、案件审理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汉沽区、大港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各设置4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分别为综合科、案件审理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1)综合科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单位稽查工作;负责拟定年度税务稽查工作计划及培训计划;负责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稽查软件系统的应用和管理;负责组织安排稽查案件的复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听证工作;负责组织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重大案件的上报和稽查统计报表;负责税收案件的举报受理、转办工作。(2)案件审理科主要职责:负责对税务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税收检?榍榭龅母床楦瓷螅话炖硖?ぁ⒏匆榈挠泄厥孪睿?涸鹚咚习讣?挠λ吖ぷ鳎桓涸鹨扑退拔裎シò讣?挠泄毓ぷ鳎桓涸鸹慵??砘?楦骰方谛纬傻母髦肿柿希?⒕砉榈担??垂娑ū9埽桓涸鹱芙岱治鐾怠⑵?鞍讣?墓媛珊褪侄危??吹湫桶咐?胺治霰ǜ妗?(3)检查一科(4)检查二科(5)检查三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主要职责:负责本单位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的稽查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执行工作。(6)案件执行科主要职责:负责对选定的稽查对象实施日常稽查或专项稽查;负责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的催缴入库工作;负责稽查后的告知和审理要求各种证据材料的补充工作;负责对在稽查过程中发现达到立案标准而未立案的案件提请有关部门补充立案。 税务所是本区、县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为非全职能所,级别为正科级。税务所主要负责税源管理工作。(1)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塘沽区、大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设置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第四税务所;汉沽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保税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设置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第一税务所负责办理税务登记事宜;受理申报纳税;行政许可和非许可项目的受理、备案和审批;发票发售和管理;发票代开;纳税人税收违法违章行为处理;咨询服务;纳税人税收征管资料管理;涉税事项公告的发布;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第二税务所的管辖范围是重点税源纳税人、涉外税收纳税人及有出口业务的纳税人。负责涉税事项的调查、审核;申报纳税的催报催缴;清理欠税;负责纳税人户籍管理、税收分析、税源动态监控、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出口退税和涉外税收业务管理;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第三、四税务所的管辖范围是一般税源纳税人(涉外税收纳税人、有出口业务的纳税人、个体工商户除外)。负责涉税事项的调查、审核,申报纳税的催报催缴,清理欠税,纳税人户籍管理、税收分析、税源动态监控、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开展纳税服务工作。(2)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国家税务局按属地设置3个税务所,同时南开区国家税务局按照经济区划设立科技园税务所;汉沽区国家税务局按属地设置1个税务所;塘沽区、大港区、东丽区、北辰区国家税务局按属地设置3个税务所;津南区国家税务局按属地设置4个税务所;宁河县国家税务局按属地设置5个税务所;西青区、宝坻区国家税务局按属地设置6个税务所;静海县、蓟县国家税务局按属地设置7个税务所;武清区国家税务局按属地设置8个税务所。按属地设置的税务所负责辖区内一般税源纳税人(不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涉外税收纳税人、有出口业务的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税务登记事宜,受理申报纳税,行政许可和非许可项目的受理、备案和审批,发票发售和管理,发票代开,纳税人税收违法违章行为处理,咨询服务,纳税人税收征管资料管理,涉税事项公告的发布,负责涉税事项的调查、审核,申报纳税的催报催缴,清理欠税,负责纳税人户籍管理、税收分析、税源动态监控和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的定期定额和专业市场税收管理,开展纳税服务工作。 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国家税务局设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设信息中心1个事业单位。(1)信息中心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2)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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