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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1、购买了商品房后可凭房产证在每年年底前,在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2、退休前所在单位会给你办理公积金提出手续的。
两种方法,一,买房子套取公积金; 二,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是这个要根据各地的不同要求,有不同的政策!

公积金怎么提取

2,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第一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3,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呢

有7种方式可以提取公积金,分别是:用于买房;用于租房;用于重大疾病;用于建房;生活困难,低保提取公积金;销户提取公积金;离职提取公积金。以下7种方式可以提取公积金:1、用于买房将房子和公积金联想到一起的话,相信大多数的朋友都只想得到公积金贷款买房,而忽视了提取公积金买房这种方式,当你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被拒时,也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支付首付款或者是偿本付息的。个人个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就是解决居民住房的问题,所以个人公积金用于买房子这方面其实是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实现的。2、用于租房正如上面所说,个人公积金是用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展示买不起房子没有关系,租房子住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租的,但是大家要注意,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不得高于账户余额也不得高于租房实际所需。现在主要有两种租房形式,一种是公共租赁房屋,一种是市场上的房屋出租,这两种方式租房子都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3、用于重大疾病现在进一趟医院费用可不低,所以很多人生点小病都是硬扛着,等到自己真正受不了了才去医院,一般需要到医院治疗的病都是比较严重的了,并且现在换重大疾病的人也不少,医疗费用常常逼得人喘不过气来。公积金用于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支付,这一点可能了解的朋友不多,在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的双重保障下,医疗费用的负担也被大大减轻了。4、用于建房除了买房子租房子之外,还有一部分职工会回到自己的老家修建房子,这种情况下,职工也可以考虑将个人公积金提取出来补贴修建房屋的费用,因为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房屋修建的时候提取使用。这点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清楚,大家可以在各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处进行申请和咨询。5、生活困难,低保提取公积金对于生活陷入窘境,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来说,可以领取公积金来度过生活难关。不过,在此情况下,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以10元位单位,提取金额不能超过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6、销户提取公积金销户时,可提取全部公积金。以下情况可以销户:(1)离休、退休;(2)户口迁出本市;比如在北京打拼多年后,深感生活压力大,决定回老家创业。此时,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无期徒刑;(6)死亡。这里要提示一句:公积金与社保缴纳联系密切,大家不要随随便便销户。7、离职提取公积金辞职了,也可以提取公积金。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可以提取公积金。不过有要求哦,不是随随便便辞职就可以提取,辞职后没有找到新工作,才可以提取公积金。通过这种方式提取公积金,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短期内还不能用公积金买房。

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呢

4,住房公积金怎么取钱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不买房的话,去办事处门口看看吧,那里很多可以办的人在那里等着,但是有百分比收费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1. 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 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 按购买、建造、翻新、大修自由住房种类分别提供以下相应资料: ①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职工,提供经房屋产权部门加盖登记备案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凭证、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一份。②购买合作建房的职工,提供《天津市合作建房集资合同书》、交款凭证及复印件一份。③购买危改还迁住房或集资建房的职工,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交款凭证及复印件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明:买卖双方、所购房屋具体地址、房屋价格、建筑面积、房屋类型、建筑结构、产权归属等内容。④购买私产房或其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住房的职工,提供《天津市房屋买卖合同》、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及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一份。⑤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职工,提供《共有住房买卖协议书》,交款凭证、所购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和复印件一份。⑥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职工,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一份复印件和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新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一份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及一份复印件、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⑦大修自有住房的职工,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见及一份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及一份复印件、大修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证及一份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及一份复印件、大修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 5.需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材料①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②结婚证、同户籍户口本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文件及复印件一份;③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④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二)离休、退休的; 1、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 4、离休职工,提供市委老干部局和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及复印件一份;提供区县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县处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离职证及复印件一份。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天津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伤残等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劳动能力”)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伤残等级为一至二级且发证时间为1977年以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1、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 4、到国外、港、澳、台区定居的职工,提供户口注销证明(销户原因应为“出国定居”及复印件一份。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1、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按购买、建造、翻新、大修自有住房种类分别提供相应合同、协议或批准文件和借款合同及复印件一份。 5、凭以上四项到建行办理还贷提取登记,管理部出具《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登记表》(简称(还贷提取登记表))一份,职工留存,作为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料。 6、职工办理完还贷登记后,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需要提供“贷款还款凭证”及复印件一份和建行出具《还贷提取登记表》。 7、 需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资料:①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②结婚证、同户籍户口本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文件及复印件一份;③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④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提取的应首先办理提取登记手续。 1、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 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①《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一份复印件②非持证人提取的,还应提供同户籍户口簿及一份复印件 5、 支付配租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提取的,①《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赁合同》及一份复印件②《天津市公有住宅房屋租金收据》及一份复印件 6、 支付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提取的,①房屋租赁合同及一份复印件②《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一份复印件③《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领取通知单》及一份复印件。 (七) 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1、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开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 4、按不同提取原因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①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提供《就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未及时提取且仍未就业的,提取公积金时还应提供职工档案所在地开具的未就业证明。②职工转入集中封户2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职工档案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未重新就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外省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本或本市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⑤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继承权(遗赠抚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⑥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满意采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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