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聚众闹事或者冲击法庭的;殴打司法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侮辱、诽谤、威胁司法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破坏法庭设施、抢夺或者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2修正案8刑法264第三十九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修正案9没有新的变化。

 刑法 修正案九第37条 全文

1、 刑法 修正案九第37条 全文

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可以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也可以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第37-1条因利用职务之便犯罪或违反职务所应尽之特定义务之罪被判刑者,人民法院得视其犯罪情形及防止再犯之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三年至五年。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员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其从事相关职业的,从其规定。

 刑法 修正案九 全文三百零三条

2、 刑法 修正案九 全文三百零三条

"刑法"第三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聚众闹事或者冲击法庭的;殴打司法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侮辱、诽谤、威胁司法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破坏法庭设施、抢夺或者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

3、最新 刑法 修正案九盗窃价值量刑标准 全文阅读

( 修正案 9没有新的变化。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2修正案8刑法264第三十九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罪,废除死刑。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多次窃取的,可以认定为犯罪,入室盗窃构成本罪,携带凶器盗窃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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