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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地税报税软件下载

现在一般都是从国家税务局网上下载:“网上办税服务厅一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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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疆税务APP怎么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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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税务APP怎么开发票

3,12366新疆网上办税服务厅核销外管证如何操作

核销操作:?(一)添加“外出经营管理证明核销”应用?页面中显示经营地在省内的且未核销的外经证申请?(二)上栏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经证号?(三)下栏选择对应的税单?(四)保存→提交,发起流程?注意事项:?1.下栏选项中若无对应的税单信息,需要到窗口核销?2.出省项目,电子税务局无外经证信息,需要到窗口核销?3.电子税务局已申请核销,但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一直在受理中(纳税人提交流程首先推送到外经证的经营地税务机关),可以到窗口核销?4.外经证开错,外出经营地未报验,需要到窗口作废?5.外经证开错,外出经营地已报验,但未预缴税款,已经做0申报,需要到窗口核销?6.已开具的外经证,在电子税务局的核销模块上没有该外经证号,需要到窗口核销?7.申请后不通过的外经证,需要到窗口核销(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表填写不明确,无法判断该外经证是否预缴过税款或需要0申报后的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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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疆地税网上报税要用什么浏览器才可以

什么都可以最好IE8
应该什么浏览器都可以的啦!

5,新疆税务网上申报流程

法律分析:纳税人根据业务办理范围,以纳税人15位编码注册,并按申请表中栏目填写必要信息,完整、准确填写“申请理由”事项,并点击“提交”。 税务机关通过各地、州、市局核实纳税人所提交业务内容事实是否属实。 对不属实或不属于自治区区级地税局办理范围的业务,将通过纳税人所填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原因,如属于我局下级地税机关处理范围并通知相应下级地方税务局。 审核通过的纳税人,将出现“审核成功!”提示信息,此表单内容信息将进入我局正常业务工作处理流程。 纳税人以15位纳税人编码及密码进入网上办系统。“点击”左栏相应的业务处理模块,申请并按表中所列栏目,填写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信息, 对已进入我局正常业务处理范围的业务工作,我局将依照有关的法律规定的时间、程序,将处理结果在网上公布,纳税人凭借密码查询各自处理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并组织有关部门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

6,新疆工商网上办事大厅登陆个人法人登陆有什么区别

个人登录那是个人业务办理和咨询,法人登录那是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就他们自己的业务事项进行办理。

7,新疆国税网上办税大厅官网httpwwwxjntaxgovcn

新疆国税网上办税大厅官网: http://www.xj-n-tax.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第四条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各地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在前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本法所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平均税额。 第五条 在人均耕地低于零点五亩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过本法第四条第二款确定的适用税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适用税额按照本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确定。 第六条 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条第二款或者第五条确定的当地适用税额,加按百分之一百五十征收。 第七条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的其他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 依照本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第九条 耕地占用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第十条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一条 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第十二条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本地区按照本法第四条第二款确定的适用税额,但降低的部分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占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农用地转用、临时占地等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可以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出具复核意见。 第十四条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法自9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

8,网上办税服务厅下载

你到网上搜索某某(指你所在地,)地税局或国税局(例如南京地税局),然后进入网页就会看得到办税服务厅的。

9,请问发票如何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在网上认证要开通网上认证的权限,并购买扫描仪,也可以直接到国税办税服务大厅或者是到自助终端机上都可以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可以在网上认证,网上认证要开通网上认证的权限,并购买扫描仪,扫描后在网上上传进行认证,也可以直接到国税办税服务大厅进行认证。
是的
增值税发票可以网上认证,需要开通权限,扫描仪是必备的,也可以去国税局进行认证!

10,发票的认证不明白

发票认证一般指增值税的,以下为解答内容及操作方法: 一、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网上认证是指纳税人通过扫描仪或键盘,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主要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金额、税额)和发票上的84位密文进行采集并转换为电子信息,将电子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给国税机关,经国税机关的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进行84位密文解密还原,再与发票明文上的相应内容进行自动比对,产生认证结果,并将认证结果回传给纳税人的一种认证方法。二、实行网上认证有哪些好处(一)网上认证为纳税人提供了方便、快捷、即时的认证方式,它消除了认证工作的时空限制,缩短了纳税人与国税局空间上的距离。(二)网上认证软件系统提供了发票的扫描录入功能,减轻发票数据的录入工作量,方便企业使用。(三)纳税人可以随时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互联网进行识伪认证,及时有效地杜绝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来的经济损失。(四)纳税人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可随时通过网上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税务机关上下班工作时间限制。(五)操作简便,易于维护的要求。网上认证系统登录时自动升级,方便用户操作使用。三、如何进行网上认证(一)首先,纳税人通过宽带接入等方式连接到互联网,并登录到国税局纳税服务网站,选择纳税服务网站上阳光通道栏目的网上税局,进入“网上税局”后,选择左边导航栏中的“网上认证”按钮既可进入网上认证系统登录页面。(二)纳税人利用扫描仪或键盘,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的主要信息采集并转化为电子信息。(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加密后,通过互联网上传到国税局的认证服务器上。(四)网上认证服务器接收到发票电子信息后解密,转发给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由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对该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动识伪认证。(五)网上认证服务器将认证结果即时回传给企业端,企业端系统接收并显示该结果。四、网上认证系统能否打印认证结果通知书及认证清单每一张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子信息和认证结果,在国税局端和纳税人端都会留有记录和日志。在国税局端和纳税人端都可以打印认证结果清单。五、能否及时得知认证结果几秒钟内即可完成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纳税人可即时获得国税机关反馈的认证结果。六、进行网上认证是否需要税务机关审批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纳税人数据电文申报及网上认证申请核准表》,也可以通过因特网到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申请核准表》。按照填表要求如实、正确填写《申请核准表》,签字加盖公章后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网上认证的确认登记。税务机关会即时受理完成登记,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密钥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或软盘方式发送给纳税人。七、纳税人如果想通过网上认证需配备那些设备网上认证所需设备为计算机、发票扫描仪(也可手工录入)、打印机,计算机要求安装WIN98以上操作系统(IE6.0以上效果最佳)。八、使用网上认证是否需要缴纳费用网上认证的软件、操作说明及相关培训资料由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过新疆国税纳税服务网站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纳税人确因技术水平等原因,不能正确使用软件和扫描仪设备的,可自愿参加软件开发商和扫描仪供应商组织的操作培训和技术服务。九、使用网上认证应注意哪些问题(一)纳税人丢失未认证的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不得使用网上认证方式认证,应采用上门认证。(二)对无法通过网上认证的或“重复认证”的抵扣联发票,企业应在收到国税机关网上认证结果信息后24小时内将发票抵扣联原件送交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确认处理。(三)对经国税机关认证确定为“无法认证”、“认证不符”、“密文有误”、“重复认证”以及“丢失被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如已申报抵扣的,应调减当期进项税额或补缴税款。
不是说要认证了才可以开出去,是这样的 , 因为你没有发票认证的话,那你开发票出去 得付全额17%的税,没有抵扣,这样 就要多交税了。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
别人开给你的你是要认证的,认证了才可以抵扣,
发票认证是指别人开给你的发票,到税局去认证后,可以抵扣销项税。 百度里面搜一下,有很详细的解释。我就不给你复制过来了

11,网上申请发票怎么弄

直接在网上把发票抬头之类的信息填写好,然后写上邮寄地址,发票就会邮寄到陪你手里了
(一)网上认证为纳税人提供了方便、快捷、即时的认证方式,它消除了认证工作的时空限制,缩短了纳税人与国税局空间上的距离。(二)网上认证软件系统提供了发票的扫描录入功能,减轻发票数据的录入工作量,方便企业使用。(三)纳税人可以随时对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互联网进行识伪认证,及时有效地杜绝假专用发票带来的经济损失。(四)纳税人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可随时通过网上认证专用发票,不受税务机关上下班工作时间限制。(五)操作简便,易于维护的要求。网上认证系统登录时自动升级,方便用户操作使用。(一)首先,纳税人通过宽带接入等方式连接到互联网,并登录到国税局纳税服务网站,选择纳税服务网站上阳光通道栏目的网上税局,进入“网上税局”后,选择左边导航栏中的“网上认证”按钮既可进入网上认证系统登录页面。(二)纳税人利用扫描仪或键盘,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上的主要信息采集并转化为电子信息。(三)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加密后,通过互联网上传到国税局的认证服务器上。(四)网上认证服务器接收到发票电子信息后解密,转发给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由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对该专用发票自动识伪认证。(五)网上认证服务器将认证结果即时回传给企业...(一)网上认证为纳税人提供了方便、快捷、即时的认证方式,它消除了认证工作的时空限制,缩短了纳税人与国税局空间上的距离。(二)网上认证软件系统提供了发票的扫描录入功能,减轻发票数据的录入工作量,方便企业使用。(三)纳税人可以随时对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互联网进行识伪认证,及时有效地杜绝假专用发票带来的经济损失。(四)纳税人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可随时通过网上认证专用发票,不受税务机关上下班工作时间限制。(五)操作简便,易于维护的要求。网上认证系统登录时自动升级,方便用户操作使用。(一)首先,纳税人通过宽带接入等方式连接到互联网,并登录到国税局纳税服务网站,选择纳税服务网站上阳光通道栏目的网上税局,进入“网上税局”后,选择左边导航栏中的“网上认证”按钮既可进入网上认证系统登录页面。(二)纳税人利用扫描仪或键盘,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上的主要信息采集并转化为电子信息。(三)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加密后,通过互联网上传到国税局的认证服务器上。(四)网上认证服务器接收到发票电子信息后解密,转发给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由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对该专用发票自动识伪认证。(五)网上认证服务器将认证结果即时回传给企业端,企业端系统接收并显示该结果。四、网上认证系统能否打印认证结果通知书及认证清单每一张认证专用发票的电子信息和认证结果,在国税局端和纳税人端都会留有记录和日志。在国税局端和纳税人端都可以打印认证结果清单。五、能否及时得知认证结果几秒钟内即可完成一张专用发票的认证,纳税人可即时获得国税机关反馈的认证结果。六、进行网上认证是否需要税务机关审批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纳税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纳税人数据电文申报及网上认证申请核准表》,也可以通过因特网到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申请核准表》。按照填表要求如实、正确填写《申请核准表》,签字加盖公章后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网上认证的确认登记。税务机关会即时受理完成登记,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密钥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或软盘方式发送给纳税人。七、纳税人如果想通过网上认证需配备那些设备网上认证所需设备为计算机、发票扫描仪(也可手工录入)、打印机,计算机要求安装win98以上操作系统(ie6.0以上效果最佳)。八、使用网上认证是否需要缴纳费用网上认证的软件、操作说明及相关培训资料由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过新疆国税纳税服务网站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 纳税人确因技术水平等原因,不能正确使用软件和扫描仪设备的,可自愿参加软件开发商和扫描仪供应商组织的操作培训和技术服务。(一)纳税人丢失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不得使用网上认证方式认证,应采用上门认证。(二)对无法通过网上认证的或“重复认证”的抵扣联发票,企业应在收到国税机关网上认证结果信息后24小时内将发票抵扣联原件送交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确认处理。(三)对经国税机关认证确定为“无法认证”、“认证不符”、“密文有误”、“重复认证”以及“丢失被盗”的专用发票,企业如已申报抵扣的,应调减当期进项税额或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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