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玉溪市的医保中心地址在哪里

你问的是区医保还是市医保啊,如果是区医保的话在棋阳路与玉兴路交叉路口这
在七星街

玉溪市的医保中心地址在哪里

2,什么是省医保什么是市医保

法律分析:省医保和市医保的区别:1.负责医保的直接单位不一样:省医保顾名思义就是针对省直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而市医保是负责市直单位的医疗保险;2.报销标准不一样:省医保的报销标准和缴纳金额都会要高于市医保;3.承接办理机构不一样:省医保需到省养老统筹机构或省人才代理中心进行相应的业务办理工作;而市医保是需在市养老统筹机构或市人才代理中心进行办理的。两者除开上述统筹区别,缴纳系数都是个人和单位1:1对比缴纳。4、定点医疗机构不同省级医保可以在任何医院就医和住院(参加了定点医疗保险医院)。市级医保一般只能在市级医院就医和住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什么是省医保什么是市医保

3,昆明市医保问题

先交钱给医院,然后用发票去医保中心报销就可以了. 衷心希望你的亲人能早点康复(*^__^*)
需要垫钱,治疗后再去报销,你可以打电话问医保中心

昆明市医保问题

4,市医保是什么意思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您好,我是您的生活答疑子陵老师,帮您解答如下:医保也分省医保和市医保,很多购买了医保的小伙伴可能对这二者的概念并不了解,近期很多小伙伴来问希财君省医保好和市医保的相关内容,那么省医保和市医保有什么区别?如何区分?一、省医保和市医保的区别:1.负责医保的直接单位不一样:省医保顾名思义就是针对省直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而市医保是负责市直单位的医疗保险;2.报销标准不一样:省医保的报销标准和缴纳金额都会要高于市医保;3.承接办理机构不一样:省医保需到省养老统筹机构或省人才代理中心进行相应的业务办理工作;而市医保是需在市养老统筹机构或市人才代理中心进行办理的。两者除开上述统筹区别,缴纳系数都是个人和单位1:1对比缴纳。4、定点医疗机构不同省级医保可以在任何医院就医和住院(参加了定点医疗保险医院)。市级医保一般只能在市级医院就医和住院(参加了定点医疗保险医院)二、如何区分?第一、单位性质,上面已经讲了,如果不是公务员而且是省直单位公务员基本都是市医保。第二、看自己社保是缴纳到哪里了。比如是缴纳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那么就是市医保,如果是省医保中心,那么就是省医保了。以上就是有关省医保和市医保有什么区别?如何区分?的相关内容。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您可以提问生活相关的其他问题,或者进一步详细描述您当前的问题,让答主这边为您更好的解答,做更好的服务,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与配合!!!!!

5,省医保和市医保的区别

1、定点医院不同。2、报销比例不同,各地情况不一样,一般是省医保报销比例高于市医保。3、省医保只能是省直单位的职工和档案在省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有省养老统筹的办理,市医保只能是市直单位的职工和档案在市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有市养老统筹的办理。

6,请问市医保是哪类医保

通常是给有固定单位人员上的市医保是国家社会保险的市一级保险,交钱看所在城市的水平了,因为是你交一半单位交一半。城镇职工保险通常比市医保低一个档次,报销额度小些
市医保,一般是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全民医保一般指居民医疗保险。

7,昆明市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3级医院,门槛费980,2级医院720,社区医院600多,住院后超过门槛费的部分才可以报销,不同的药报销的比例不一样,不同的医院报销的比例不一样,3级医院报销的最少,医保范围外的药和诊疗项目不能报,全部自费 只参加了医保没有参加大病,最高年度报销额4.9W,参加了大病,最高额提高到20W 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时候,提供医保卡和身份证证明参保人身份,在出院结算的时候,该自付的部分自己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院和医保结算 补充: 单位交的话,普通医保是本人工资的2%,大病好象是0.几%吧,个人交的话,是上年度昆明社平工资的10%,加上大病应该是2300左右今年
昆明市的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 顺产1800、阴式手术产2300、剖宫产3500、怀孕不满三月300、满三月500。产假90-150天。 按照你生孩子可享受的产假天数,除了以上报销费用以外,比如你休息4个半月,那你可以从单位领取4个半月的基本工资,然后可以到社保领取4个半月的缴费基数。比如每个月缴费基数为2000,那你可以领取2000*4+1000=9000,再加上生产的费用,大概可以报销一万多。 需要准备的材料:准生证、出生证、独子证(双方)、出院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发票原件。 男方无法报销的。 我是负责人事工作的,而且我自己也报销过这笔费用哦,这是自己打的哦。

8,省医保和市医保有什么区别

无论省医保和市医保都是按照工资的系数缴交,1:1的比例是个人账户上的,这个没有什么区别。区别在于:1.医院门诊:省医保使用1200元(医保范围内的钱)开始启动统筹,公务员16%自付比例,其他单位30%自付比例,可以使用到1.2w;市医保使用1500开始启动统筹,40%自付比例,只能使用到6000元2.很多药品省医保都可以0自付,市医保很多药都有自付比例。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1、负责医保的直接单位不一样:省医保是针对省直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市医保是负责市直单位的医疗保险。 2、承接办理机构不一样:省医保需到省养老统筹机构,或省人才代理中心进行相应的业务办理工作;而市医保是需在市养老统筹机构或市人才代理中心进行办理的。 3、报销比例方面有明显的差异:一般而言,市医保的报销比例要高于省医保的报销比例。
无论省医保和市医保都是按照工资的系数缴交,1:1的比例是个人账户上的,这个没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 1.医院门诊:省医保使用1200元(医保范围内的钱)开始启动统筹,公务员16%自付比例,其他单位30%自付比例,可以使用到1.2w;市医保使用1500开始启动统筹,40%自付比例,只能使用到6000元 2.很多药品省医保都可以0自付,市医保很多药都有自付比例。

9,怎么购买昆明市城镇职工医保

你户口属哪里的?可以到那的医保中心去咨询一下政策。具体的说如果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所需材料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医保是按月缴费,一年要交2000多块钱。现在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个简单,一年缴一次费,现在的标准是基本的50加一份大病的70,最少交120元。在户口所在的社区办理。具体也可以去医保中心问一下。你搜昆明市医保中心的网站看下吧
昆医保通〔2008〕42号《关于开展2008年度昆明市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险分中心: 根据《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和《关于调整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执行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昆劳社复〔2007〕81号)的规定,按照省、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审计部门的要求,现昆明市统计局已公布了2007年度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21504元/人·年),现就本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执行标准 (一)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若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合计数大于单位工资总额,以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合计数作为单位缴费基数;若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合计数小于单位工资总额,以单位工资总额为单位缴费基数。即单位缴费基数实行上不封顶。 (二)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2007年度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1075.2元/月。 (三)基本医疗保险最高缴费基数(2007年度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5376.0元/月。 (四)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在职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1792元/月;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07年度云南省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923元/月,测算出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划帐基数为1357.5元/月;自谋职业退休人员划帐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养老金。 二、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标准 2008年6-12月新参保人员的重特病医疗统筹费仍实行按年征缴,单位人均缴费金额按2007年度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0.6%核定,即:单位129.02元/年,个人12元/年,合计141.02元/年。2009年1月起,重特病医疗统筹费恢复按月征缴方式,2009年1月至2009年度缴费基数核定前执行的标准为:单位10.75元/月,个人1元/月。 三、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起付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重特病统筹最高支付限额和各级医疗机构、慢性病起付标准暂执行原标准不变。 四、核定工作要求 (一)每月进行日常变更核定。 新参保核定、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减变动核定每月适时进行,新增在职人员缴费基数为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新增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划帐基数以核定变更当月养老金核发数核定。 (二)上年度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基数核定。 1.每年市统计局公布上年度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后,市医保中心适时统一安排年度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年度基数每年只核定一次,至次年核定前不作调整。 2.单位缴费基数、在职职工缴费基数和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划帐基数分别为:上年度核定的当月至本次核定的上月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本人工资总额和养老金总额的月平均数。 3.2008年度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和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划帐基数核定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至2008年8月31日结束,请各医保分中心做好统筹安排,确保本年度核定工作按期完成。 (三)核定要求与《关于规范医疗保险费核定业务的通知》(昆医保通〔2007〕35号文)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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