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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商业保险

一般常保的商业险有车损,三者,玻璃,不计免赔,今年2月1号交强的赔付限额增加了后,三者险保额可以适当减少。 新手上路,一定要买车损和不计免赔~在哪儿挂一下擦一下都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嘀。。较划算

机动车商业保险

2,车辆商业险包括哪些

一、汽车商业险包括哪些险种?1.车损险用于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车辆自身的损失,建议新手购买。2.第三者责任险是用于赔偿车主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亡的损失。3.不计免赔险是用来转移车主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至保险公司,降低车主损失。4.盗抢险用于赔偿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损害。5.车上人员责任险用于赔偿车上的司机和乘客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一般是按座位交保费。6.自燃险用于赔偿因车辆电器、线路等自身原因起火造成的损失,适用于车龄较高的车辆。7.玻璃破碎险用于赔偿车辆挡风、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8.车身划痕损失险用于赔偿人为、恶意、行驶意外事故造成划痕带来的损失。二、汽车商业险多少钱一年?汽车商业保险其实就是机动车商业保险,是车主投保了国家规定必保的机动车辆交强险,自愿投保商业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1.车损险就是车辆出现事故损坏负责修理的车险,它是由机动车的价值决定的保险,保额就是机动车的价值,价值越高,保费越高。这一项一般要千元左右。2.盗抢险就是机动车被盗、被抢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保险。这一项也是与车辆价值有关,价值越高,保费越高。一般要千元左右。3.三责险就是第三者责任保险,汽车在行驶中出现事故,伤到人,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保险,三责险一般是按照保额高低来计算车险价格的,三责险保额分为很多种有5万到100万不等。一般车主按照20到50万进行投保就可以满足车主的基本需要了,这一项也要千元以上。4.车上人员责任险也称座位险、玻璃险、划痕险、等等对于10万左右的车,新车要3千元以上,随着车辆价值的贬值,最后保险费用要2000元左右。

车辆商业险包括哪些

3,汽车商业险都有哪些

汽车商业保险其实就是机动车商业保险。机动车辆商业险,是车主投保了国家规定必保的机动车辆交强险,自愿投保商业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  汽车商业保险主要分为基本险与附加险。  一、其中基本险为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四种;  二、附加险则包括车身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不计免赔险等等,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而必须依附于相应的基本险才能投保。
商业三者,车上人员,车损,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盗抢险,不计免赔。这些是一般新车都会买的。商业险根据条款不一样,各家公司的险种也不太一样,买以前还是看清楚条款。
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车辆自燃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轮胎单独损失险、车上货物责任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等等呢不要奢望能够保全了,即使能够想到的单项风险应保尽保,还有单项风险保额受限,你不会无限制的提高保费以增加保额吧?最终还是要牢记交通法规,提高驾驶技术。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常见的有车损、三者、盗抢、自然、乘座、不计免赔、车身划痕、玻璃单独破损

汽车商业险都有哪些

4,商业机动车保险指什么

您好!商业机动车保险,是车主投保了国家规定必保的机动车辆交强险,自愿投保商业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主要分为基本险与附加险。基本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等;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等。其中,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车辆损失险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车身划痕损失险是指由于他人恶意行为造成车身划痕损坏,保险公司将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自燃损失险指负责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它为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至于行为呢,是违反交通法的 至于后果呢,承担经济损失 弊端就不多说了 我是保险公司的,我很清楚交强险这个问题 遇到过一个案子,很特殊,给你参考:一辆梅赛德斯奔驰主挂货车,交强险主挂8000余元,车损等常规险一万多,他通过关系(车管所违规),在今年没有购买交强险的前提下审验了车辆,这种情况其实挺多,就是保险日期晚于审验日期的,比如,2008年你车辆落户购买了交强险,正常审验,2009年你保险和审验都没有到期进行,均过期了,你后面再补办(缴纳点滞纳金而已),那么审验日期的章子还是原来的正常审验的日期,但保险呢,就晚于你之前的正常的日期(保险日期是精确到日和小时的),2010年,你正常审验,此时,保险还在2009年有效期,车辆过审验了,好了,在几日后,你交强险过期了,我的这个客户很聪明,在过期前几日,购买商业险,车损,三者(他买了60万赔偿限额),紧接着,他交强险过期,该车成为没有交强险,但有商业险的车辆。 这样可以跳过一年不买交强险便审验车。 问题在于,出现事故时,保险公司理赔理算中会扣除交强险赔偿限额,只去赔偿商业险限额,例如:撞死一人,死亡赔偿共计50万元,交强险扣除11万,剩余39万从第三者责任中赔偿。我这个客户很天真的以为,他60万的赔偿限额保险公司都会赔偿,其实不是。撞车物损呢,就要扣除2000元,人伤扣除10000元。 还是买上吧,一年为了省点,万一出险这样的事故呢 他开车很小心,就怕翻车,车损呢,不会受交强险有没有承保的制约,该赔多少就赔多少,这个空子他钻到了。 欢迎追问!

5,车辆商业险

对方不配合也可以,去交通部门查询对方的交强险,挂车和主车的交强险都有显示.交通事故认定上面有对方的主车资料和挂车资料.然后根据资料查询交强险.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依法向对方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个人认为人保的说法不对,什么叫分开发生事故时设计的,如果分开了,就挂到另一辆车上了,他又要说不赔了.那怎么能行.挂车没有车头总不会自己跑,如果都由车头来赔,那挂车还买什么保险啊?好好的放在那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太小了,给你发两份你看下.这三份无一例外都说挂车应当视同和牵引车一体,应该赔偿.警车超速撞向挂车三人死亡 保险公司赔偿17万2009-12-30 09:50:03  许家才   警车因雾天超速驾驶,一头撞在斜停在公路上的挂车,造成三人死亡的重大恶性交通事故。近日,安徽省蚌埠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对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原审判决,某保险沧州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及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173168.6元。  原审判决认定,2009年1月7日12时30分,在京台高速公路合徐段由北向南行驶至844KM+670M处,因前方发生交通事故,陈某某持已被吊销的驾驶证驾驶吴桥县某运输有限公司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及挂车斜停在路上,此时,马某某超速驾驶警用小型客车撞向其挂车尾部,造成两车受损,马某某及车内乘坐人尹某、郑某某当场死亡。经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马某某雾天超速驾车,对前方情况观察不够,存在过错,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某持已被吊销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遇前方道路受阻,斜形停车,存在过错,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原审法院认为,交警部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专门职能部门,其对本次交通事故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中已认定陈某某的驾驶证处于被吊销的状态,因驾驶证被吊销属于交警部门的职权范围,其作出的认定在被依法撤销前系合法有效认定,所以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并无不当,应当予以采纳。由于重型半挂牵引车及挂车在某保险沧州公司投保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两份交强险保险总限额为22万元,两份商业三者险的总限额为25万元。交强险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遂判决某保险沧州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及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173168.6元,陈某某及吴桥县某运输有限公司在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某保险沧州公司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为由向蚌埠中院提起上诉。  蚌埠中院审理认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除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以外,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本案中的交通事故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所以某保险沧州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据此认定某保险沧州公司上诉理由不能成立。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从一场交通事故赔偿剖析牵引车及挂车保险理赔 2009-05-29 19:00   甲运输公司为其牵引车及挂车在乙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牵引车投保金额30万元,挂车投保金额10万元。合同约定,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在主车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后在保险期间,甲公司驾驶员驾驶投保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38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申请理赔,要求其依保险合同约定赔偿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金38万元。乙公司称,依保险合同约定,只能在主车保险金额30万元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则认为,不清楚合同有此免除挂车保险责任的条款,该条款无效;交纳两份保险费,只获得一份赔偿,完全不合理。故起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在40万元范围内赔偿。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该案最终调解解决。但笔者因该案引发的思考却未结束。   对于甲公司投保的挂车保险金额10万元是否应计入总的保险金额,法院内部也存在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保险合同中已约定,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事故,在主车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故乙公司的抗辩理由成立,乙公司只需要在30万元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种观点是,http://blog.sina.com.cn/s/blog_656f7b500100j62o.html
你的车辆是03年的,使用年限已经7年了。基本使用年限超过6年以上的车辆,保险公司就不承包商业险主要是车损险及相关车损险的附加险,你还可以选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险种选择投保
商业险相对于交强险,该保单内的险种可以根据客户自己要求选择购买,保险公司不能强制要求购买基本险。 商业险保的主要内容及计算: 1、车损险,该险种赔偿单方事故车辆的损失,但不包含玻璃单独破损的损失,停放中造成的损失,如无法找到责任人,赔偿损失的30%,碰撞事故按照责任比例赔付,价格随车辆购买价格增加而增加。 2、三者险,赔偿范围同交强险,但是必须在交强险赔偿完后才能赔偿,赔偿时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保费价格根据保额的大小对应相应的保费。 3、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范围通字面意思,车上人员损伤锁产生的医疗费用,价格根据保额大小变化,一般在一两百左右。 4、盗抢险,指车辆被盗后车辆的赔偿以及因被盗产生的车辆损坏、丢失的赔偿,保费根据车辆购置价乘以折旧率后的数值变化而变化,价格不高,非推荐险种(该险种非常适合常年在外地,无固定停车点、停车库的司机)还有附件险。 汽车保险是以汽车本身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不定值财产保险。这里的汽车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也称为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汽车(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 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按企业原则经营管理,要最大限度的赢利,国家对其征收有关税费。商业保险由全社会的成员自愿参加,费用由被保险人个人负担,可满足人们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要,保障水平相对较高。
3年以上得车辆不能上不能上商业全险,其中包括:车身划痕!如果时间过长得车辆,已经到达报废得程度,车损险也是不能上得! 还有就是楼上得朋友说得 出现频繁得话是要拒保得,但是后面错了 现在车险是全国通保得,意思就是你得出险率在任何一家大型公司都是可以查到得,如果您选择小的公司或许会给您承保,但是您要考虑清楚,我们给车辆上保险就是为了规避风险带来的恶性后果,现在承保您到理赔的时候会不会顺利呢,这要看公司得规模和诚信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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