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清规定,妇女犯强奸罪,除造成皮肉之外,必须“脱衣受杖”,1、酷刑2、鞭笞3、鞭笞4、送死5、幽闭恐惧症据记载,自唐宋明清以来,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具体如下:1,3.鞭刑:隋唐以来的五刑之一,原因:为了方便裹脚而脱下鞋袜,也增加了女性的身心痛苦受刑,2.鞭刑:古代对女犯施加的一种酷刑。

 受刑时为什么要脱去 女犯的鞋袜

1、 受刑时为什么要脱去 女犯的鞋袜?

原因:为了方便裹脚而脱下鞋袜,也增加了女性的身心痛苦受刑。虎凳的基本构造:在凳的一端垂直安装一根木桩或木柱,木柱与凳的夹角为90°。处罚时受刑的脚下需要放砖,所以会提前在板凳的另一端放几块砖。在清代,一些所谓精致的虎凳上还附有皮套,用来捆绑固定身体和大腿。脚下的砖是青砖砌成的,还有专门用来夹住膝盖和小腿的木棍,以施加沉重的压力。衙门管这叫无情木。民国时期的一些虎凳有一个十字形的木柱,架子两端装上铁锁,使受刑的手腕固定在架子上,十字架交叉的上端正好对准受刑的脖子,在这里系上绳子系在脖子上。

2、古代女子犯罪怎么处理?

1、酷刑2、鞭笞3、鞭笞4、送死5、幽闭恐惧症据记载,自唐宋明清以来,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具体如下:1。酷刑:古代,在受到鞭笞等体罚后,被押送到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粮、搓米的苦役。2.鞭刑:古代对女犯施加的一种酷刑,掌掴是捏犯人手指的惩罚,所以也叫鞭笞。唐、宋、明、清四代政府都用这种方法对女犯进行逼供,3.鞭刑:隋唐以来的五刑之一。宋、明、清规定,妇女犯强奸罪,除造成皮肉之外,必须“脱衣受杖”,4.赐死:古代有特殊身份的罪犯,被赐毒酒、剑、帛、绳,自己杀死。女人给的多是绸缎,世代沿用,5.幽闭恐惧症:-0/的阉割始于秦汉。即用木槌击打女性腹部,人为造成子宫脱垂,对通奸者是一种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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