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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侨侨眷证有什么用

证明身份,享受法律保护。

华侨侨眷证有什么用

2,归侨和侨眷是什么意思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侨眷是指华侨、归侨的眷属,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俩者区别:1、含义不同:归侨:指回国定居的华侨、简称归侨。不论年龄大小和何时回国,都是归侨。来华定居的外籍华人,在恢复中国国籍后,也称归侨。侨眷:指华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儿孙女、外孙儿孙女、抚养人和生活主要来源依靠华侨的其他亲属。2、国籍不同:归侨是拥有外国国籍在中国居住的外国人,华侨和侨眷是拥有中国国籍的人。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归侨、百度百科——侨眷

归侨和侨眷是什么意思

3,请问确认归侨侨眷身份有什么作用谢谢

确认归侨侨眷身份,可以享受国爱对侨眷的政策,方便以后办理相关事宜。

请问确认归侨侨眷身份有什么作用谢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本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第三条 归侨、侨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  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和归侨、侨眷的特点,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第四条 国家对回国定居的华侨给予安置。第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人数较多地区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第六条 归侨、侨眷有权依法组织社会团体,维持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进行适合归侨、侨眷需要的合法的社会活动。  归侨、侨眷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七条 国家对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给予扶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其合法使用的土地,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合理设置学校和医疗保健机构,国家在人员、设备、经费等方面给予扶助。第八条 归侨、侨眷投资举办工商企业,投资开发荒山、荒地、滩涂,或者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生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九条 归侨、侨眷在国内举办公益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归侨、侨眷接受境外亲友自愿捐赠的物资用于公益事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享受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的优惠待遇。第十条 国家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在国内私有房屋的所有权。  国家建设依法征用、拆迁归侨、侨眷私有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和妥善安置。第十一条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升学、就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第十二条 国家保护归侨、侨眷的侨汇收入。第十三条 归侨、侨眷有权继承或者接受境外亲友的遗产、遗赠或者赠与。  归侨、侨眷有权处分其在境外的财产。第十四条 归侨、侨眷与境外亲友的往来和通讯受法律保护。第十五条 归侨、侨眷申请出境,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审批。  归侨、侨眷确因境外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者限期处理境外财产等特殊情况急需出境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证明及时审批。第十六条 国家保障归侨、侨眷出境探亲的权利。  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归侨、侨眷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出境探亲的待遇。第十七条 归侨、侨眷有权出境定居。  离休、退休、退职的归侨、侨眷职工出境定居的,其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照发。第十八条 归侨、侨眷申请自费出国学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第十九条 国家对归侨、侨眷在境外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国际惯例,给予保护。第二十条 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归侨、侨眷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和国务院的实施办法,制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本法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

5,华侨归侨侨眷的定义及如何办理有关身份确认

答:依法与华侨、归侨及其子女解除婚姻关系,或者与华侨、归侨解除扶养关系的,其原认定的侨眷身份丧失。

6,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2004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归侨、侨眷的身份,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根据本人申请审核认定。  与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亲属申请认定侨眷身份的,应当提供由公证机构出具的扶养证明。第三条 华侨、归侨去世后或者华侨身份改变后,其国内眷属原依法认定的侨眷身份不变。  依法与华侨、归侨及其子女解除婚姻关系,或者与华侨、归侨解除扶养关系的,其原依法认定的侨眷身份丧失。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工作,并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第五条 华侨要求回国定居的,按照国家有关出入境管理的规定核发回国定居证明。第六条 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回国定居的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安置。第七条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以及地方归国华侨联合会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归侨、侨眷有权依法申请成立其他社会团体,进行适合归侨、侨眷需要的合法的社会活动。  归侨、侨眷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以及按照章程进行的合法活动,受法律保护;其依法拥有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害。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核拨给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的专项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或者私分。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给予扶持。第九条 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合法使用的土地、山林、滩涂、水面等资源,企业依法享有使用权,其拥有的生产资料、经营的作物、生产的产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害;国家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的土地的,依法给予补偿。第十条 在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等企业所在的地方设置的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的教育、卫生规划,统一管理。第十一条 国家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社会保障权益。用人单位和归侨、侨眷应当依法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的归侨、侨眷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地方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归侨、侨眷,应当给予救济,并对其生产、就业给予扶持;依法保障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归侨、侨眷的基本生活。第十二条 归侨、侨眷依法投资开发荒山、荒地、滩涂,或者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第十三条 归侨、侨眷在国内兴办公益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归侨、侨眷境外亲友捐赠的物资用于国内公益事业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归侨、侨眷及其境外亲友在境内投资的企业捐赠的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依法享受所得税优惠。  归侨、侨眷境外亲友向境内捐赠财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可以协助办理有关入境手续,为捐赠人实施捐赠项目提供帮助,并依法对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第十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在国内私有房屋的所有权。归侨、侨眷对其私有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五条 租赁归侨、侨眷的私有房屋,须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第十六条 依法拆迁归侨、侨眷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规定给予货币补偿或者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按照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归侨、侨眷的私有房屋被拆迁的,补偿安置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第十七条 华侨子女回国就读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视同当地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国家举办的非义务教育的学校,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给予照顾。

7,侨眷是什么意思

侨眷侨眷,读音是qiao juan,汉语词语,指华侨、归侨的眷属。“侨眷”是指华侨、归侨的眷属。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8,什么是归侨华侨侨眷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华人,是指国籍不是中国,但是祖籍是中国。华侨,是指国籍是中国,但是在外国呆着。侨眷,是指华侨、归侨的眷属归侨,出生在外国,或者取得国外定居权的华人回到中国从事学习,工作等叫归侨。

9,归侨侨眷生育子女是否也有限制

答:有。具体的说有以下一些规定:1、夫妻双方均是华侨,所生子女均在国外定居,离婚后,一方与国内公民再婚,配偶系初婚或未生育过,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2、夫妻双方在国内已生育两个子女,离婚后,一方和两个子女均出国定居,另一方在国内再婚时,对方系初婚或从未生育过,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3、已取得出境定居签证的计划外怀孕妇女,以保证签证有效期内出境的前提下,可免予落实相应管理措施;4、回国定居的华侨,在国外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并同时回国定居的,不允许再生育;对入境时已怀孕的,可允许其生育;5、归侨、侨眷所生子女已在国外定居,国内无子女的,可允许其再生育一个子女;6、夫妻一方系华侨,国内另一方可以知情选择避孕措施。

10,归侨侨眷的身份证办理

归侨侨眷身份证办理归侨、侨眷为维护其某一项合法权益或落实其某一项侨务政策,有关部门或单位要求其提供归侨、侨眷身份证明的,须由归侨、侨眷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交侨务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身份并开具归侨、侨眷身份证明书。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归侨申请身份确认,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国外出生证、护照证件(附外交部门及相关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1333361303132国家驻我国使领馆的认证)、公安管理部门对其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附与原件相符的说明)、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其本人档案资料出具的证明(并附档案复印件)等其中一项能证明归侨身份的合法有效材料。(二)侨眷申请确认身份,需提供关系人系归侨、华侨或外籍华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街道、乡镇或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侨眷与归侨的亲属关系证明也可由双方任一方所在单位根据合法有效材料出具其亲属关系的证明。归侨、华侨或外籍华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国外出生证、护照证件(附外交部门及相关国家驻我国使领馆的认证)、公安管理部门对其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附与原件相符的说明)、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其本人档案资料出具的证明(并附档案复印件)等其中一项能证明关系人系归侨、华侨或外籍华人身份的合法有效材料。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指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其中一项能证明自身身份的合法有效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户籍管理或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其本人档案资料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其中一项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合法有效材料。二、办理身份证明程序申办人携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侨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格,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三、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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