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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机动车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
机动车变更登记是指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机动车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辖区的。 机动车转移登记是指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转卖给他人后要办理的一种登记。

什么是机动车转移登记

2,什么是机动车转移登记

机动车转移登记指的是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一:办理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转入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电车、轮式自行机械、挂车除外。对申请办理京A号牌摩托车在本市范围内转移或者转入的,应当提交已注销或者转出车辆的证明。对市财政局控办范围内的单位申请载客汽车在本市范围内转移或者转入的,应当提交控办证明。 三:本市转出的机动车因不符合转入地依法制定的地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而退回本市的,应当凭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的证明予以接收,恢复档案和计算机信息。 四: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应当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办理转移登记,并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图/文/摄: 李艳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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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都机动车转移登记是什么办理资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 2、所有权转移证明或凭证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六款);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号牌; 6、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7、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转让证明原件; 8、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9、属于代理人申请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10、若您提交的资料第8项已实现与公安部门联网核查的,可不再提供相应的纸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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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动车转移登记是什么意思

一、机动车转移登记是什么意思1、机动车转移登记指的是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异地办理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二、机动车转移登记所需什么材料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3、机动车登记证书;4、机动车行驶证;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汽车转移登记是怎么回事我是新车刚前天上户但是我现在想换个车主

就是过户呗你在哪里?不是北京就好去二手车市场办理过户,几百块钱,车牌要换,保险再过一下户就可以了
按理说不行,正常过户登记需要上牌三年后······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一、申请转移登记的情形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交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 二、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六)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七)机动车来历凭证;

6,机动车转移登记是什么意思

机动车转移登记指的是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需办理转移登记。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机动车来历凭证;4、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5、《机动车行驶证》;6、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7、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确认车辆,对超过检验周期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检测。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过户登记事项,对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收回原机动车号牌和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对不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收回《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人的住所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或者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且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住所迁出或者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出登记,并交验车辆:(一)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情形的,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二)属于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且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的规定提交资料,并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7,机动车过户转移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2018年车辆过户需要开具交易、车辆外检、车辆选号、转移迁出等手续。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3%收取。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答: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020202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020202 3、二手车交易统一发票、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所有权转移证明或凭证原件;020202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020202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020202 6、机动车号牌;020202 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丢失的,可提供其他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02020202备注: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8,如何办理机动车转入登记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5)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还应当提交该机动车; (6)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在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审核资料,检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变更事项,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辆管理所。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登记注销信息。 (二)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有关灭失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对因机动车灭失无法交回号牌、行驶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作废。机动车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请注销登记的,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9,机动车转移登记又需要哪些资料呢

办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72号) 办理对象:办理转移登记的办理条件: (1)登记审核岗审查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来历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2)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3)确认机动车。 (4)查验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有无被凿改嫌疑。 (5)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还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6)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符合规定的,受理转移登记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 (7)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牌证管理岗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回原行驶证并销毁,重新核发行驶证,交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收回原号牌、行驶证并销毁;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核发号牌;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交机动车所有人。 (8)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牌证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整理资料,密封机动车档案,并在密封袋上注明“请妥善保管并于90日内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转入,不得拆封”;收回号牌并销毁;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办理程序:申请人提出申请、登记审核岗、外检岗、登记审核岗、牌证岗、收费岗、制证岗、牌证岗、档案岗。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需1个工作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单位车辆在表格上加盖公章,个人签字); (3)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4)机动车交易凭证;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外观检验表; (7)机动车车架号的拓印膜2份、发动机拓印膜1份; (8)机动车牌照; (9)机动车标准照片两张。申请书格式:有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根据新计价费[2005]450号规定,汽车过户45元、摩托车过户35元,转出35元。

10,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答: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管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持以下资料到市车管所申请转移登记,并交验车辆(超过年检周期的必须先补办车辆年检手续)。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海关监管的进口机动车,还须有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五)旧机动车交易发票; (六)属于经济赔偿、财产分割、继承等发生的所有权转移的已注册机动车,应具有人民法院出具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七)国家机关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须出具主管机关的调拨证明。 答: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件。 答:(1)机关、学校、工厂、公司等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2)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领馆或者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出具的证明;(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其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和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4)军人的身份证明,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军人身份证件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的证明;(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台湾居民和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留证件。 答:(一)填写《变更备案申请表》(公车需盖单位公章,私车需车主签字);(二)复印变更证明(公车需上级同意变更批文以及新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私车需个人名字变更的户口证明,机动车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需要出具《居民户口》)。 答:机动车牌照,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核发的准予上道路行驶的重要证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可见,包括公安交警在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对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号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5条还明确规定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因此,无论出现什么情况,公安交警都不能违法收缴合法的牌照。如拒不服从交警指挥,强行穿插等造成严重拥堵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具体执行时可以采用摄录设备固定证据、事后进行处理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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