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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质管理是哪个部门

建筑企业资质与监理企业资质都是在: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
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市建委大楼11楼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质管理是哪个部门

2,昆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怎么在网上查备案登记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29 昆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怎么在网上查备案登记 1、打开浏览器搜索:“昆明市房产信息网”,进入官网。记住千万要认清官网,不要上错啦。2、点击菜单栏“信息验真”栏目,进入新建商品房备案查询页面。3、输入合同注册号和购买方名称点击查询如果您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合同进行了备案,那么就一定可以查询到。不管您是查询合同是否备案,还是要确定下备案信息的真假,都可以和查询结果进行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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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昆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怎么在网上查备案登记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29 昆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怎么在网上查备案登记 1.打开浏览器搜索:“昆明市房产信息网”,进入官网。记住千万要认清官网,不要上错啦。2.点击菜单栏“信息验真”栏目,进入新建商品房备案查询页面。3.输入合同注册号和购买方名称点击查询如果您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合同进行了备案,那么就一定可以查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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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昆明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细则征求意见

6月22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昆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金由项目产权或运营(管理)单位自主确定,报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产权或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综合考虑房屋建设、维修和运营管理成本等因素,按照不超过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5%执行。市场租金评估周期原则上不低于2年。征求意见稿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收取租金数额不得超过3个月、收取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应委托银行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押金进行监管。

5,昆明市住建局建设行政审批单位在哪里

摘要 您好,您咨询的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地址是: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 政务大厅业务办理地址: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东楼一楼1-22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71-65330540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4 昆明市住建局建设行政审批单位在哪里 您好,您咨询的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地址是: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政务大厅业务办理地址: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东楼一楼1-22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71-65330540 希望我的解答能给您提供一点帮助,欄顺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呢~?

6,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介绍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你有什么问题,说说看。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电话是0871-63135166。 你有什么事情也可以拨打这个电话直接咨询。 提问 想请问一下如果房子烂尾是否可以追回首付呢 回答 遇到房子烂尾这种情况了,追回首付是很难的。我同事买了十年的房子,现在还没有收房呢。 他们买房子的人联合起来去告状,后来政府出面让别的开发商接手了这个房子,但是也是有很多的麻烦事。 首付款肯定是要不回来了。因为如果能够要回来的话,他就不会烂尾了,正是因为开发商没钱了,所以才造成烂尾的现象。 提问 怎样查看这个公司是否会烂尾等情况发生呢 回答 现在你买的这个楼房是停工状态吗? 现在有一个爱查查网站。你可以在这个网站上查询这个企业的情况。 提问 购房的具体流程有吗,还有网签是什么时候进行 回答 一般情况下,你走了首付之后,就需要进行网签。 我是前年买的房子。到现在还没有交房,需要明年才能交房。就是交了首付款之后就进行网签了。 提问 网签是自己办还是开发商办理 回答 网签是开发商负责办理,不是自己办。 提问 网签办理下来一般需要多久,还有流程是怎样 回答 网签办下来的具体时间我也不太清楚,因为往前不是我们自己办的,是开发商直接给办的。你可以去住建局的网站上查一查,你这个房子有没有网签成功,如果有的话,它会有显示。 更多14条 

7,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其他事项

(一)原昆明市建设局、原昆明市房产管理局机关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全部划转到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原昆明市市政公用局机关的在职人员20名(其中工勤人员2名)和离退休人员划转到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人员划转手续统一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二)抗震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并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名事业编制由市委编办收回。(三)涉及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与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关系,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市与四区政府城市管理职能权限责任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昆政通〔2004〕2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范围的公告》(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7号)和《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执行。(四)在施工图审查工作中,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除重点对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及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查外,还需对规划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建筑功能、总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物高度和层数进行复核,其他规划指标(条件)的实施,属规划部门的批后管理事项,由昆明市规划局负责。凡遇已批准的规划指标(条件)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建筑安全发生冲突时,由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意见交由昆明市规划局调整相应的规划指标(条件)。(五)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燃气(含天然气、液化气)规划编制及行业管理,负责核发燃气许可证及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审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燃气(含天然气、液化气)规划研究和负责燃气建设工程审核、审批。(六)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外的城乡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七)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公房经营建设管理处更名为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经营建设管理处。(八)原昆明市建设局、原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原昆明市市政公用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昆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昆明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昆明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昆明市建设工程定额站、昆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昆明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办公室、昆明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管理处、昆明市建筑管理处、昆明市建设项目预算编审合同审查处、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昆明市液化燃气管理处、昆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昆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昆明市煤气计量站、昆明市住房保障局、昆明市直管公房拆迁管理处、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经营建设管理处、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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