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如何分级
来源:整理 编辑:金华本地生活 2022-11-04 16:17:02
1,医疗机构如何分级
3级9等,3级甲、乙、丙等,2级甲、乙、丙等,1级甲、乙、丙等现在有些地区采用的是3级6等,3级甲、乙等,2级甲、乙等,1级甲、乙等
2,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法律分析: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只有试行的吗
还是标以“试行”标准,但它的法律地位已经是行业标准或行业管理的操作规范标准。这个应该找专业的咨询公司来编写可行性报告,报告有专业性, 内容更完善,更标准,希望答题能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4,医疗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为: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医疗机构等级划分条件是什么
医院的种类:
一、按医疗技术水平划分
1 三级医院 主要指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
2 二级医院 主要指一般市、县医院及省辖市的区级医院,以及相当规模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
3 一级医院 主要指农村乡、镇卫生和城市街道医院
二、按收治范围划分
1 综合性医院 2 专科医院
三、按服务对象划分
军队医院、企业医院等;有其特定任务及特定服务对象
四、按所有制划分
有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医院
6,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设置医疗机构需符合的基本标准: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条例》为依据,严格医疗机构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审批,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医疗服务秩序逐步好转。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包括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管理,特作如下规定:一、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一)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严格按照《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规定审批医疗机构。要建立审批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对医疗机构类别、规模等主要审批事项,要实行集体审议、集体决定。(二)严格审核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材料。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医疗机构;必须严格审核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申请人资质条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置协议书、选址报告、资信证明、建筑设计平面图等设置申请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没有对医疗机构设置进行规划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批准设置医疗机构。(三)实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公示制。卫生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医疗机构设置申请要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设置医疗机构的类别、执业地址、诊疗科目、床位(牙椅、观察床),以及设置人和设置申请人名称、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等。公示期间接到举报或提出异议的,要及时组织查实,未查实前不得批准设置。(四)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备案管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时,应当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备案报告,详细报告审核结论、批准事项等情况。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备案报告,必要时可以组织现场考核,对于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或违规审批医疗机构的,要依法及时纠正或撤销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设置审批。
8,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法律分析: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为: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9,康复医院创立要件医疗结构基本标准是什么如何才能通过审核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康复医院是指主要提供综合性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张以上。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功能测评室、运动治疗室、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三、人员:(一)至少有2名康复医师和4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并有兼职或专职的心理学和社会工作者各1名),并且康复治疗人员数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数的三分之一;(二)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三)每床至少配备0.25名护士;(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二)主要建筑设施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并有扶手或栏杆。五、设备:(一)基本设备:颈椎牵引设备腰椎牵引设备供氧装置紫外线灯显微镜洗衣机灌肠器高压灭菌设备电冰箱(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三)运动治疗设备:训练用垫和床训练用扶梯肋木姿式矫正镜训练用棍和球常用规格的沙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肌训练器股四头肌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常用规格的拐杖助力平行木常用规格的轮椅和助行器(四)物理因子治疗设备:中频治疗仪低频脉冲电疗机音频电疗机超短波治疗机红外线治疗机磁疗机(五)作业治疗设备:沙磨板插板、插件、螺栓训练用球日常生活训练用具(六)传统康复治疗设备:针灸用具;(七)言语治疗设备:录音机或言语治疗机非语言交流写字画板言语治疗和测评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等)(八)功能测评设备:关节功能评定装置肌力计血压计心电图机脑血流图仪X光机眼底镜血球计数器(九)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10,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是什么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确认,且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法律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11,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胃镜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涡轮机
牙钻机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电冰箱
恒温箱分析天平
X光机离心机
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
B超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敷料柜
洗衣机器械柜
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
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
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冲洗工具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麻醉监护仪
高频电刀移动式X光机
X光机B超
多普勒成象仪动态心电图机
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
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
支气管镜食道镜
胃镜十二指肠镜
乙状结肠镜结肠镜
直肠镜腹腔镜
膀胱镜宫腔镜
妇科检查床产程监护仪
万能产床胎儿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骨科牵引床
裂隙灯牙科治疗椅
涡轮机牙钻机
银汞搅拌机显微镜
生化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
酶标分光光度计自动生化分析仪
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
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
冲洗车电冰箱
恒温箱离心机敷料柜
器械柜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
蒸馏器紫外线灯
手套烘干上粉机洗衣机
冲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闭车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通风降温、烘干设备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12,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为: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第十九条规定的执业登记申请的受理时间,自申请人提供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13,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法律分析:(一)门诊部基本标准:1、科室设置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为选设科室②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2、人员:①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医疗资格②至少有5名执业医师、其中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③至少有5名执业护士,其中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④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3、房屋:①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②每室必须独立并配备紫外线灯4、设备:应配备有基本设备及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5、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成册可用6、注册资金到位(二)西医诊所基本标准:1、设置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2、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3、人员:1名执业医师、1名执业护士4、房屋:①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②每室必须独立,并配备紫外线灯5、设备:应配备有基本设备及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6、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制定防范医学|教育网整理、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成册可用7、注册资金到位。(三)中医诊所基本标准:1、设置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2、人员:至少有1名中医执业医师、1名中药士以上职称人员3、房屋:建筑面积不少40平方米4、设备: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5、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成册可用6、注册资金到位(四)中西医结合诊所:1、设置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2、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3、人员:1名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1名执业护士4、房屋:①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②每室必须独立,并配备紫外线灯。5、设备: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6、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成册可用。7、注册资金到位。(五)口腔诊所:1、设置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2、牙椅:设有牙科治疗椅1台。3、人员:设一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设二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设三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4、至少有1名口腔执业医师,1名口腔执业助理医师。5、房屋:①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医学|教育网整理。②配备紫外线灯。6、设备: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7、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成册可用。8、注册资金到位。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最新全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条例。衍生问题:设立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和条件是什么?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本标准(即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敖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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