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地方海事处(局)更名地方海事中心,机构性质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整合组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均涉及公路局,要求2019年3月改革基本完成,可能大家最关心的就是改革后机构性质和人员身份问题,目前交通系统事业单位队伍庞大,机构性质和人员很复杂,既有参公、行政、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自支还有企业,改革难度确实蛮大,改革后原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全部上收交通局机关,政事彻底分开。

1、地方海事处怎么改革?

地方海事处怎么改革

改革后地方海事处(局)更名地方海事中心,机构性质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宜昌是改革试点市,改革方案可以参考,各地的机构设置应该都差不多,主要对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和职权进行调整。市公路管理局更名为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港航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船舶检验局)更名为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市地方海事中心、市船舶检验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更名为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并入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在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增设直属机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大队。可能大家最关心的就是改革后机构性质和人员身份问题,目前交通系统事业单位队伍庞大,机构性质和人员很复杂,既有参公、行政、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自支还有企业,改革难度确实蛮大,改革后原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全部上收交通局机关,政事彻底分开,

可以看出机构名称中带中心是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会参公将来更不会置换行政编制,原参公人员身份和待遇保留逐步内部消化,也可转任、调任行政机关或行政机构。但是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大队)为中央机构改革方案中五个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国字号队伍之一,暂时未明确机构性质,个人预测参公和置换行政编制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参公和行政编制很紧张只减不增又不能突破总额,还需要时间,坐等吧,

2、公路局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怎么改?

做为一名曾经的公路人、现在的交通人,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回答下。公路局负责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同时承担公路涉路许可等行政职能、公路路政执法职能和公路养护公益职能,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整合组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均涉及公路局,要求2019年3月改革基本完成。

改革后,公路局人员和职能会一分为三,其中:行政职能整合至交通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公路处或科,增加行政编制,划转的人员转换过渡登记为公务员;路政执法职能与交通运输系统内运政等涉及交通运输的执法职责、队伍,实行统一执法,成立交通综合执法局,人员编制现阶段暂不改变,但是不符合执法类公务员条件的人员不能转入,今后也是逢进必考;剩余的公益事业职能继续保留,单位不再叫局,改为公路管理服务中心,一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也为事业编制。

此外,公路局的改革不是单独进行,都是整个交通系统事业单位,包括运管处、海事局等单位一并推进的,比如:安徽省交通厅在系统事业单位改革时,增设了公路处、港航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相应核增行政编制45个和处级领导职数10个。组建成立了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1个执法机构和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3个公益服务机构,

3、事业单位改革后,港航海事单位(自收自支)人员怎么安置?

港航海事局的职能是航线的审批、航道维护、港口设施管理、港航安全监督等。港航海事局下属的自收自支单位应该是承担水路交通规费征收稽查管理工作或者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虽说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推向市场能够自行发展,有被改制转企的风险,但前提这些行政收费或者生产经营职能适合被市场资源配置,适合由市场来主导这些事情。

比如设计院、政府宾馆、园林绿化、培训中心、文化类事业单位等,这些单位的职能完全可以向市场开放,让这些单位进入市场竞争才是最好的选择,而一些自收自支单位的职能并不适合推向市场,例如这些行政收费职能、行政执法职能、党报党刊、新闻等。虽然你所在的单位是自收自支单位,但承当的职能不适合推向市场,因此不会改制转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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