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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个体劳动

指你个人做完的

什么是个体劳动

2,个体劳动者是指哪类人

个体劳动者是指主要依靠自己或家庭成员的劳动,用自有的手工工具等生产资料和少量资金,独立地从事生产物质产品,进行商品流转,从事运输、修理服务或提供劳务等活动,在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劳动者。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存在一定数量的个体劳动者,并使其在社会劳动者总数中占有一定的比重,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个体劳动者是指哪类人

3,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是按劳分配收入吗

不是。是按个体劳动者收入所得分配。 按劳分配只是在国有企业等于国有相关的才会称为按劳分配

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是按劳分配收入吗

4,个体劳动者和个体虚单位有啥区别

个体劳动者和个体虚单位区别如下:1、名称和经营场所不同。个人公司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字号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而流动经营。2、经营主体和方式不同。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与经营者是同一人,都必须是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而个人公司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可以是不同的人,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

5,个体劳动者的收入和按劳分配有什么不同

按劳分配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范围内实行,社会将个人消费品分配给消费者,客体是个人消费品。 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属于个体经济,生产资料个人或家庭占有,个人所得是他们自己的劳动成果,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收入不仅仅用于个人消费。

6,个体劳动者怎样缴纳养老保险

个人交和公司交额度是不一样的。个人交养老保险,只能以个体劳动者的身份交,在户口所在地才能交。个体劳动者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缴缴费基数的20%,其中12%为基础养老金,8%为个人账户。如果是公司交,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缴缴费基数的28%,其中20%为基础养老金,8%为个人账户。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按个体劳动者劳动成果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劳动要素有什么区别

这么学术的问题!前者劳动要素是决定因素,劳动所基于的生产资料、工具等是共有共担的,不参与分配;后者只是因素之一,资本、生产资料、劳动几个要素将根据供需状况而决定分配占比。
按个体劳动者结果分配是直接体现劳动者的关系,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劳动要素的分配是生产要素最高化的互动关系。
个体劳动者(个体户)的劳动成果,除去按规定缴税的部分之外,全部归自己所有,这就是按个体劳动者劳动成果的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即要素的所有者(资金,劳动力,技术,房地产,信息等)按要素的贡献参与分配.我国的多种分配方式,实际上就是按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参与分配的方式.你说的下面两种情况,实际上都是按要素分配的收入.服装店如不雇工或仅有个别雇工的话,属个体企业.前一种是个体劳动者,其收入也是按要素分配的收入(劳动力,资金)

8,有人说个体劳动者的收入直接和他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紧密联系

题目观点是错误的。(1)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公有制经济条件下的分配原则。(2)个体经济是在私有制条件下,对个人消费品分配实行按个体劳动所得分配。这部分收入直接来源于个体劳动者劳动所得,也来源劳动者所拥有的资金和生产资料所带来的收入,还来源于经营者所带来的经营性收入。(3)由此可见,按劳分配与按个体劳动者劳动成果分配是两种不同性质、不同范围的分配
看不懂楼下的回答。
1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是公有制经济条件下的分配原则。 2个体经济个人消费品分配实行的是按个体劳动所得分配。这部分收入来源于个体劳动者劳动所得也来源于劳动者所拥有的资金和生产资料所带来的收入还来源于经营者所带来的收入。 3由此可见按劳分配与按个体劳动者劳动成果分配是两种不同范围的分配将二者混淆是错误的。

9,个体劳动者37岁可认买社保吗

虽然当事人已经是三十七周岁的个体工商户。但当事人想缴交社会保险的,可以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保是一个具备法律社会保障性的一种社会公众福利,个体劳动者协会仅仅是一个群众性社会团体,他们能够具备保障你的具有社会公众福利性的社会保障权利吗? 社会保障是各个省人社部统一性管理与配置的社会公众性福利保障,一个群众社会团体他们怎么就获得了人社部赋予的权力与管理职能了? 怀疑大大

10,个体劳动者如何办理养老退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持本人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等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的资料,到当地社保大厅直接申办退休。具体程序和材料各地要求可能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社局。以下是苏州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程序和材料要求规定,仅供参考: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一、办理范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或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二、报送材料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2.参保人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一张;3.能证明参保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供养直系亲属情况、工资演变情况、从事特殊工种情况等的原始档案材料,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人员的《苏州市企业职工一九九五年底前缴费年限核准表》;4.《苏州市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核表》或《苏州市企业参保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5.经参保人员居住地所在社区确认的《苏州市区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对象基本信息采集表》;6.未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须附《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7.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人员,须携带《苏州市工伤认定决定书》《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8.经批准后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须提供《苏州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后延缴费申请审核表》。三、办理程序1.用人单位或托管档案的就业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于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之月或接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3个月内,每月11日至月底期间,持上述材料、表单,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等情况,核定退休类别、退休时间及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在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人员,须先由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后,报市社保中心复审;病退、特殊工种退休等须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3.退休人员从核定退休时间之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定期待遇按月社会化发放,一次性待遇通过单位发放。四、注意事项1.欠缴社会保险费或从事社会劳动期间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必须按规定补缴清后,方可核定其养老保险待遇。2.单位须同时办理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审核手续。3.单位应及时向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服务中心移交退休人员个人档案,办理纳入社会化管理有关手续。4.不符合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人员,符合后延缴费条件且本人提出后延缴费申请的,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可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待符合后延缴费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后,再按上述规定办理退休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5.2010年1月1日后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手续的人员,应先按国办发〔2009〕66号、苏政办发〔2010〕49号文件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待遇领取地在市区统筹范围的人员,按上述规定办理退休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其他统筹地区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人员,应先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或临时缴费账户转移归集手续。待遇领取地不在市区统筹范围的人员,按规定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待遇领取地,由待遇领取地办理退休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6.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参保人员,符合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地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无需个人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完成衔接处理后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核定其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体劳动者参加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该保险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时需要向社保关系托管机构提出退休申请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资料由托管机构代为办理退休手续。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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