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优惠政策中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
来源:整理 编辑:宁波本地生活 2022-10-20 03: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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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惠政策中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
起征点是不到不征,超过全征。免征额是指征收超过部分。
2,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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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比较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
起征点和免征额不属于一般的减免税问题,但可以起到减轻税负的作用。 起征点是根据税制的规定对课税对象确定的征税起点,达到起征点的按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免征额是根据税制的规定在课税对象中预先确定的免于征税的数额。实行免征额规定时,无论课税对象数额是多少,每个纳税人都可以按规定扣除等量数额的课税对象,对扣除的部分免于征税,只就超过的部分征税。对个人所得征税时,通常都有免征额的规定。 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在于:实行起征点规定时,只有达不到起征点的才能享受免税待遇,达到起征点的则应按规定纳税。实行免征额规定时,每个纳税人都能享受一定数量的免税待遇。
4,税法起征点和免征额之间的关系和区别
起征点也称征税起点,是指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如税法规定,营业税按期限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免征额,是指将纳税对象中的一部分给予减免,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征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起征额(点) initial fee amount免征额 exemption amount其实起征点是不规范的说法,税务上只有免征额的概念,从意思上来说两者是一样的,只是起征点更通俗一些。
5,免征额和起征点的区别是什么
免征额和起征点的区别具体如下:1、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2、免征额是为了照顾纳税人的生活、教育等的最低需要而制定一项税收政策,起征点是为了免除收入较少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贯彻税收负担合理而制定的一种税收政策;3、免征额的特点是不到不征,达到只对超过部分征收,起征点的特点是不到不征,达到全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6,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
起征点是不达点不征税,达到点全额征税.而免征额是对一定的销售额免征.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起征点制度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制度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起征点制度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制度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7,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
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免征额亦称“免税点”。税法规定课税对象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无论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免征额的部分都不征税,仅就其余部分征税。起税点,又称“征税起点”或“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低收入者不纳税,收入超过起征点的高收入者按全部课税对象纳税。2、两者的侧重点不同起征点照顾的是低收入者,免征额则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同样的数额规定为起征点和规定为免征额,对那些收入在规定数额以下的人来说,似乎看不出有什么差别,但对于收入超过规定数额的纳税人而言,其影响就截然不同了。3、应用的领域不同起征点在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的应用比较多,主要针对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的个人。而免征额在个人所得税中的应用比较多,如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2011年9月1日起为350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或特权使用费所得为定额800元或定率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8,免征额和起征点的异同
相同:不超过规定数额的,全部免征。不同:超过规定数额的,免征额的差额征税;起征点的全额征税。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起征点与免征额同为征税与否的界限,对纳税人来说,在其收入没有达到起征点或没有超过免征额的情况下,都不征税,两者是一样的。但是他们又有明显区别。其一,当纳税人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就其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收入超过免征额时,则只就超过的部分征税。其二,当纳税人的收入恰好达到起征点时,就要按其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收入恰好与免征额相同时,则免予征税
9,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
法律分析: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 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区别:起征点是开始征税的起点,超过了起征点,全额都要征税;而免征额是全部数额中可以免税的数额,如果数额小于免征额,则全额免税,而如果税额大于免征额,对超过免征额之后的部分征税。 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起征点和免征额有什么区别
起征点,又称“征税起点”或“起税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起征点制度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制度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适用免征额。 二者区别 起征点与免征额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不能混用,否则无法区分税法中的一些规定。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二者的区别举例说明: 假如您的收入是1000元,起征点和免税额都是800元,所得税率5%。 1.起征点800 这表明您的收入达到了起征点了,那么您需要交纳的所得税是1000乘以5%等于50元。 2.免税额800 这表明您收入的800部分可以免税,那么您需要交纳的所得税是(1000-800)乘以5%等于10元。
11,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
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区别:起征点是开始征税的起点,超过了起征点,全额都要征税;而免征额是全部数额中可以免税的数额,如果数额小于免征额,则全额免税,而如果税额大于免征额,对超过免征额之后的部分征税。起征点在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的应用比较多,免征额在个人所得税中的应用比较多。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2,举例说明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
起征点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免征额则是税法规定的全部数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两者有部分相同点,即当课税对象的额度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以征税。但是两者有着很大的不同,当课税对象的额度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采用免征额制度的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在税法中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是对纳税人的一种照顾,但两者照顾的侧重点显然不同,前者照顾的是低收入者,后者则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对所有的纳税人来说,个人所得税的计税额度都会扣除低于法定界限的部分,仅对界限以上的部分征税,因此,个人所得税的这种法定界限应称免征额。我们可以通过具体的例子来区别。假设起征点和免征额都为1600元,应该如何课税呢?若实际发生额为1400元,则无论是按照起征点的规定还是免征额的规定,都不用课税。若实际发生额为1800元,情况就不一样了。按照免征额的规定,国家只能对超过部分的200元(1800元—1600元=200元)进行征税;而按照起征点的规定,国家必须对所有金额1800元征税。个税的征收显然是按照200元的模式而不是1800元模式,因此,个税的“起征点”实际应为“免征额”。起征点是一个界限,达到了这个界限就全额征税,免征额是一个具体的数据,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 例如,个体纳税人增值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个体纳税人经营收入4999元,不征税,当收入达到了5000元,则全额征税。例如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为2000,当你的个人收入达到2000时,是不征税的,你的收入走出了2000,如某一月工资收入为2500元,则只就超出部分,500元征税,2000依然不征。起征点和免征额的相同之处:如未超过额度,不用交税。起征点和免征额的不同之处:1、例如湖北省个体户营业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若甲个体户当月营业收入为6000元,则当月营业税=6000*5%=300元,即如果超过起征点则全额计税。2、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为3500元,若乙白领当月收入扣除社保公积金后为5000元,则当月个人所得税=(5000-3500)*=45元,即超过免征额部分计税。
13,什么是起征点和免征额两者有何联系和区别
起征点不等于免税,起征点是对征税对象应当征税的数量界限。征税对象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并超过起征点,按全部数额征税。例如,我国营业税法规规定,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不超过起征点的不课税,超过起征点的,就营业额的全额课征,不会从全额中扣除起征点。免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应纳的税额不予征收。两者的区别是:起征点是不需要纳税,即没纳税义务;免税是应该纳税而国家减免,有纳税义务而不需要实际交纳,其法律性质是不同的。两者的法律地位也不同,由于起征点是决定是否具有纳税义务,所以一般只有国务院才能设立起征点,而免税则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税务总局也可以免税。 另外需要注意掌握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起征点是不到不征,达到或者超过全额征收;免征额是不到不征,达到的就其超过部分征收。 答案补充 起征点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免征额指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相同点:即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 不同点:即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采用免征额制度的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在税法中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是对纳税人的一种照顾,但两者照顾的侧重点显然不同,前者照顾的是低收入者,后者则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起征点不等于免税,起征点是对征税对象应当征税的数量界限。征税对象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并超过起征点,按全部数额征税。例如,我国营业税法规规定,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不超过起征点的不课税,超过起征点的,就营业额的全额课征,不会从全额中扣除起征点。 免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应纳的税额不予征收。 两者的区别是:起征点是不需要纳税,即没纳税义务;免税是应该纳税而国家减免,有纳税义务而不需要实际交纳,其法律性质是不同的。两者的法律地位也不同,由于起征点是决定是否具有纳税义务,所以一般只有国务院才能设立起征点,而免税则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税务总局也可以免税。 另外需要注意掌握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起征点是不到不征,达到或者超过全额征收;免征额是不到不征,达到的就其超过部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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