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全部编外人员会被清退事业单位改革会要求严格控制使用编外人员的数量。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时,编外人员很担心自己的“命运”,毕竟年纪也比较大了,上有老、下有小,承受不住失业的空档期,这次机构改革会清退一部分聘用人员,特别是编外人员使用较多的单位,但也不可能全部清退,结合实际需要可以择优留用编外人员。

1、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如何对待合同工、临时工等编外人员?

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如何对待合同工、临时工等编外人员

首先,你都说了合同工、临时工是编外人员,既然这些人员不带编制,那么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国家层面是不会对这类人有什么统一的改革政策的。下面,就我个人了解到的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对待合同工、临时工的几种情况给大家说一下:(一)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大家对类人员应该很熟悉,这几年被媒体频频曝光的“城管打人”事件,往往事件被曝光以后,官方处理结果出来了,说是“协管打的人,不是正式在编人员,已经被开除了”,对,你没看错,说的就是这类“协管”人员。

对于这类人员,国家给出了政策,2015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指出了:“规范协管队伍,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招用或劳务派遣等形式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应当随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减少。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看清楚了,这类人员没有执法权,而且人数不能超过正式在编人数,为此,这次机构改革中,很多地市已经解聘了一部分协管人员,我记得江苏省常州市2018年就解聘了一批协管人员,大家可以看第一张图。但是,对于这类人员,国家规定了是允许有的,只要人数不超过正式在编人数就可以了,所以,这类人员不会全部解聘,只会解聘一部分,甚至有些地市,为了工作需要,只是没有再增加这类人员,根本没解聘,

注意:各地市协管人员都不在少数,不光是城管执法类的协管人员,还有国家规定的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农业、文化旅游和市场监管这五支执法队伍都有协管人员。这些协管人员以后会逐步规范的,人数不会太多,你就是当上了这类人员也是合同工,你工作干的不好,照样辞退你,除了参加相关考试,不然是永远不可能转正的,(二)在机关事业单位干打印工作、安保、保洁等工作的临时工、合同工。

这类人员是随着单位改革的,如果单位撤销了,那么这类人员也就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了;如果单位基本没变,还需要这类人员,那么这类人员不受影响,据我了解,各地市的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很多这类人员,都是在政府大院、市委大院服务的,这次基本不涉及,还是临时工、合同工,身份没变、待遇没变,当然了更不可能转为正式在编人员。

我认识一个朋友在南方一个地级市的规划局工作,以前他们单位有三名专职打印工作的合同工,还有10名左右的保洁和安保人员,这次机构改革规划局都撤销了,人员并入了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所以这类人员直接就解除劳动合同了,让他们另谋出路了,我还了解到,这次机构改革中,某个地市的住建局改动比较大,以前单独在一个院内办公,也有专职打印的,还有保洁和安保人员,都是合同工,这次住建局的办公地点变了,市政府把几个单位统一到一栋大楼里面办公,由机关事业管理局重新招聘的保洁和安保人员,打印工作直接指定的打印社,所以住建局原来的打印、保洁和安保等合同工都被解聘了。

注意:这类人员是绝对不可能转为正式在编人员,除非参加相关考试,(三)辅警。辅警的定义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注意,这类人员不是警察身份,据我了解,这次机构改革对辅警不涉及,身份没变,工资待遇什么的一切照旧,去年我还见有些地市招聘辅警,所以,对于辅警人员来说可以松一口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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