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罗湖和蛇口一直就有非机动车道,只是福田和南山很少有。从共享单车逐步替代普通自行车的过程看,共享电单车替代普通电单车也有相似之处,都是将个人购买使用行为,转换为企业的商业模式,滴滴及其它平台不断尝试进入共享电单车市场,也是看到了这种可能性。
1、滴滴推出共享电单车「街兔」,共享电单车会有市场吗?
应该给共享电单车一个生存发展的机会江德斌4月25日下午,不少深圳用户表示在街头发现了“共享电单车”,署名为“街兔”。综合此前的相关报道,这一品牌其实是属于“滴滴”旗下,看来在经过小蓝和ofo的两次尝试之后,滴滴终于决定自己来玩共享单车了,然而不幸的是,26日上午媒体刚刚报道了“街兔”上街的消息,下午就被深圳交警定性为“非法行为”。
网约车、共享汽车、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滴滴布局了完整的城市交通出行产业链,能够覆盖到全体市民,满足不同人群的实际需求,从而构建起一个庞大的出行市场,形成商业堡垒,阻挡竞争对手的冲击,不过,与其它产品相比,共享电单车的落地难度很大,不仅存在管理、调度的短板,监管审批方面也很难过关,经常处于被叫停、收回的尴尬,此次滴滴共享电单车投放街头,被深圳交警定性为“非法行为”就是典型例子,再次给共享电单车的市场前景蒙上了阴影。
目前,我国电单车存量高达3亿辆,每年还有约3000万辆新车入市,对应如此庞大的市场,说明有着强烈的市场需求支撑,既然普通电单车都能生产,且在城市街道畅通无阻,那么共享电单车为何不能上路,显然有些说不通。而且,从共享单车逐步替代普通自行车的过程看,共享电单车替代普通电单车也有相似之处,都是将个人购买使用行为,转换为企业的商业模式,滴滴及其它平台不断尝试进入共享电单车市场,也是看到了这种可能性,
去年8月2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稿,其中明确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不过,意见稿也没有禁止共享电单车,这就留下了弹性空间,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禁止共享电单车发展,从实际操作情况来看,各地监管部门对共享电单车的态度并不一样,有的城市一概禁止,有的城市则较为宽松,还有些城市态度较为暧昧,不说容许也不说禁止,对企业投放行为也不管,则就令共享电单车在各地的遭遇也不相同。
而从市场反馈的信息看,一线城市公共交通相对完善,共享单车覆盖面广,能够与其它交通工具无缝接驳,加上道路空间有限,充电麻烦,发展难度较大,目前,共享电单车在二三线城市最受用户欢迎,亦跟城市的普通电单车存量大、公共交通不完善等有关系,市民有强烈的替代需求。由此可见,共享电单车并非“恶魔”,它也是普通市民最常用的交通工具,有着完整的产业链支撑,没必要一棒子打死,监管部门应多征求下市民的意见,综合评测是否需要发展共享电单车,
2、深圳系统推进自行车道回归,考虑将共享单车纳入公共交通运输体系,你怎么看?
深圳的罗湖和蛇口一直就有非机动车道,只是福田和南山很少有。从民生角度看,非机动车是广大中低收入者的交通工具,而中低收入人群在城市人口中的占比最少也在90%以上,因此,为这一群体重建非机动车道无疑是促进民生建设的举措。深圳开埠之初,建设者均来自内地,习惯把非机动车作为交通工具,其次,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时,汽车还属稀有设备,即便科长处长们,也有很多是骑自行车上下班的。
故在罗湖和蛇口都留出了非机动车道,本世纪初时,深圳的福田、南山进行了大规模改造,当时的城市规划方向应该是对标“纽伦港”,故将非机动车道排除在道路规划设计之外。应该说是很超前的设计,但却与民情国情严重不符,新福田和南山建成后,一直存在交通管理者和非机动车使用者之间的矛盾,后来在深南路等主要道路的人行道上辟出了允许自行车行驶的区域,但还是有许多道路没有非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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