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买卖契约的预售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商品房买卖契约的预售登记手续的办理方式如下:1、商品房的预售行为是一种房地产开发商将正在建设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而商品房买卖契约的预售登记手续是房屋买卖契约的生效要件,而没有经过登记的契约在法律上的效力是属于无效的,合同中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就没有约束力。2、办理预售登记手续的时间应该在签订契约之日的30日内,由买卖双方到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预售或者预购登记手续,在办理该手续时,买卖双方应持合同正本(一式四份),购房者还应持身份证的复印件。如过买卖双方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来办理交易审核手续,之后每逾期一天,有关部门将会处以0.1%的罚款。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契约的预售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2,预售登记证

法律分析:预告登记是房子未交付,但购房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应该也办妥了,不管是现金还是贷款,按以前的法律解释,没有拿到房子钥匙,购房者就没有产权,办理预告登记就是让购房户在还没有拿到房子的这个时间段里取得合法的产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预售登记证

3,办理预售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所需要具备的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6、商品房已通过竣工验收。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8、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 别墅大师为你提供当地建房政策,建房图纸,别墅设计图纸;别墅外观效果图服务,千款爆红图纸任你选:www.bieshu.com?bdfc

办理预售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4,预售登记和预告登记的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适用对象不同:预售登记仅仅是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是一种合同的登记备案,而预告登记对权利人主张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请求权进行的一种登记。预售登记保全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而预告登记保全的是权利人的请求权。申请主体不同:根据预告登记理论,其申请主体为享有请求权的权利人,义务人为不动产的现实物权人。而在预售登记实践中,申请人大多为预售人,而同时其又是预告登记的义务人。法律依据不同:目前仍有部分行政法规和规章强制预售房屋进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体现出较强的行政性质。而预告登记体现为登记权利人依据私法行使权利的行为。效力体现不同:预告登记具有保全权利的效力保全顺位的效力与破产保护的效力等。而我国对预售登记仅有应当进行登记的规定,并没有对登记效力作出明确统一的规定。存续时间不同:预告登记由于一些特定事由的出现而消灭,不会永远存续。而我国法律与行政法规、规章并未规定预售登记的消灭,致使预售登记存续时间比较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5,楼房已预售登记是什么意思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买期房,暂时不能办产证(产权转移登记),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先做合同的“预告登记”。通俗理解为告诉别人,这房子,某人已经先买下了。今后该房屋如果发生产权纠纷或异议(例如一房两卖),房地产登记部门将以谁先登记归谁的原则处理。登记申请人是开发商和购房人。“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是指购房人以预购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购房贷款。同样,由于是处于期房阶段,它暂时还不能办“其他权利登记”,所以,就先办该登记。通俗理解为预先申明,该房屋已经先抵押给我(银行)了,别人不能再主张抵押权了,防止购房人再将该房抵押给别人。 登记申请人是金融机构(银行)和购房人。相关介绍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一)《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经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为预告登记的预购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一)《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登记证明(原件);(四)《购房业主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交款凭证》(原件);(五)房屋交接书(原件);(六)地籍图(原件二份);(七)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八)契税完税凭证(原件二份)(原件)。

6,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办理预售证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2.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 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00:00 / 01:4670% 快捷键说明 空格: 播放 / 暂停Esc: 退出全屏 ↑: 音量提高10% ↓: 音量降低10% →: 单次快进5秒 ←: 单次快退5秒按住此处可拖拽 不再出现 可在播放器设置中重新打开小窗播放快捷键说明

7,怎么办理房屋预售登记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备案。”因此,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程序在各地是不同的,因此下面所提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仅供大家参考。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查验证、合同备案、立卷归档。(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1、《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2、项目预登记通知书;3、《商品房买卖合同》全套(原件);4、承购人的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代码证、个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5、预售的商品房未设定低压的书面具结书(原件),已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证件资料(复印件)及抵押权人同意出售、再抵押(按揭)的书面意见;6、预售情况清册。(二)审查验证产交易管理部门对提交资料的合法性和时效性进行审验,并核对商品房项目预售单元的情况。(三)合同备案1、经核实,对符合合同备案条件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全套)上加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专用章”予以注记。2、经核实,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备案:(1)未经项目预登记的;(2)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有转让行为的(已办理项目转让变更手续的除外);(3)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已抵押,抵押登记部门未出具接触抵押关系证明的,抵押权人未出具同意出售、再抵押(按揭)的书面证明的;(4)不符合《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上规定的预(销)售时限及预(销)售范围的商品房;(5)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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