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

2,失业保险金标准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不满1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0%;满10年不满2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5%;20年以上的,平均缴费基数×5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

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不满1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0%;满10年不满2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5%;20年以上的,平均缴费基数×50%。核定后的待遇需在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范围内,目前最高不得超过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什么

4,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比如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5,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有如下要求: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6,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7,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8,目前执行的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1)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①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6元;②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43元;③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70元;④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97元;⑤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925元;⑥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816元发放。(2)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1542元调整到1652元。(3)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4)在2020年7月1日前,对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9,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怎样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领取失业金是有条件限制的,领取失业金需要先明确自己符不符合申领条件,失业金的领取是有期限规定的,主要是根据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来定。至于领取的金额,是与当地最低工资基数直接挂钩的。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劳动法》第七条,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10,失业保险金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具体情况如下:1、缴费1年以上5年以下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下;2、累计缴费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18个月;3、缴费超过10年的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可达24个月。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1,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失业保险金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宝鸡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宝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12,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下: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2、具有所在市的城镇常住户口;3、员工在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以及工作关系前已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5、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以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而且有求职要求的。

13,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保险(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通常被用来集中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人必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导致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根据保险责任的范围对受益人进行补偿。其含义为保险人对约定的保险事故导致的损失进行补偿,受益人不能因保险金的给付获得额外利益。一般来说,财产保险遵循该原则,但是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价值难以估计,所以人身保险并不适用该原则,但亦有学者认为健康险的医疗费用亦应遵循,否则有不当得利之嫌。
根据你交金的数额,最多不超过本市的最低工资!望采纳谢谢
第一个问题你在公司上班的时候,公司给你缴纳失业保险(公司拿你工资的百分之二,个人承担百分之一),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保险只有满一年以上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您的陈述如果是交一年半可以享受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待遇。 第二个问题失业保险金是根据您交失业保险的年限算您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待遇的,一年等于三个月连续十二个月是指缴纳失业保险四年的职工。失业保险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70下发到享受失业人员的手中。根据您的陈述假如是在我们这里您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是各地的金额不一样。

14,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 ,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具体包括: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二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及期限标准: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 ,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 ,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2、满5年不足10年的 ,从第5年开始 ,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 ,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 ,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 ,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满10年及其以上的 ,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期限: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 ,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 ,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 ,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 ,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 ,其超过5年的部分 ,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 ,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决定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的两个主要因素就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失业金每月发放标准。一般领取期限越长 ,发放标准越高则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越多。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失业金领取金额=所在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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