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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1、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1)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2)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4)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5)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二、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是什么1、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公积金管理局进行咨询与申请,并填写申请表;2、公积金管理局审批通过申请之后,会向申请人发送相关通知;3、申请人在得到通知之后,需要将相关资料的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然后还需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4、申请人带着合同去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相关登记;5、申请人带着合同与公证书去公积金大厅领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最后的划款手续。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2,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1、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公积金缴存证明;(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二、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1、申请。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2、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3、评估。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4、审核。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后,再拿着《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货款审核,若审核通过,管理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5、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6、签订借款合同。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3,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1)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2)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4)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5)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有哪些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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