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遛狗不拴绳不仅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罚款处理,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说出来还是比较荒唐的,该女子是因为小区里有人遛狗不拴绳,她不堪其扰,羞辱,愤然死去,虽说金毛不属于烈性犬,但还是需要办狗证,而袁女士遛狗故意放开绳子更是极其危险和不负责的。
1、广州:养犬不登记遛狗不牵绳,警方依规处理362人,你怎么看?
既然是依规处理那就没有问题,我是支持的。首先,养狗和养猫不一样,养猫不需要溜达,养狗基本都要,而狗狗的攻击性比较大,狂犬病的发病率也高,所以作为养狗的主人应该考虑到别人的安全和自己的安全,按照要求定期打疫苗,出门遛狗要系上牵引绳,这是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减少不必要的矛盾,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其次,有些人是怕狗的,看见狗狗会不自觉跑和躲避,有些狗狗是会追随的,容易导致安全事故,所以这样都很有必要,
再者,许多养狗的主人压根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觉得自己的狗狗很听话没有攻击性,不需要打疫苗用牵引绳。狗认定你是主人当然对你很温顺听话,但是你遛狗的时候,外面声音吵杂,陌生人多,容易引起狗狗的不安,为什么不防患于未然呢?所以国家出台相对应的法律法规是必须的,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自己没有自律的意识,那么你最起码要遵守法律法规,这是你的义务也是你的责任,
2、养犬不登记遛狗不牵绳,广州警方依规处理362人,你怎么看?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7月23日)通报:自7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广州警方会同城管、街道及物业管理公司等部门,共出动检查力量1846人次,派发宣传单张9101张,检查物业小区225个、遛犬集中区域167个、宠物医院(店)106家,抽查犬只养犬登记1118只,检查发现犬只未登记、遛犬不牵绳等违规行为的362人,均依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处理,扣押、没收违规犬只16只。
此次整治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广州警方将继续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并再次呼吁广大养犬市民,要按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做好饲养犬只的登记,做到不多养犬、不养危险犬禁养犬,做到文明养犬,共同促进社会和谐,市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可以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举报、投诉:对未即时清理犬只粪便、抛弃犬只尸体及设置犬只坟墓的,可以拨打市政府1234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跟进处理。
对犬只伤人、饲养危险犬或禁养犬的,可以拨打110进行举报,或是直接向属地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公司)举报投诉,属地派出所将依法跟进处理,市民如果出现被犬只咬伤、抓伤等情况的,可以拨打12320进行犬伤门诊咨询、投诉。咨询犬只免疫问题的,可以拨打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咨询电话86052068进行咨询,
典型案例案例一、多养犬只被查处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南沙区公安分局查处了南沙区某住宅的业主违规多养犬只案件,在该房内查获各类犬只18只,依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对该屋主依法处理,并将该屋主多饲养的犬只全部送到广州市犬只留置所。案例二、饲养危险犬只被处罚刘某违规饲养了一只牧羊犬(属于危险犬),该犬于7月12日在南沙区龙穴路附近咬伤一名外来务工人员的左小腿(皮外伤),
经调查,刘某饲养的犬只属于禁止饲养的犬只,南沙区公安分局依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对刘某处以二千元罚款并没收犬只处理。案例三、养犬未办理登记被限期改正7月15日,天河区公安分局在工作检查中发现,刘某所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天河区公安分局依法责令刘某限期3天内改正,
3、女子遛狗不牵绳,被人报警把狗抓走后,却嚎啕大哭认为不合理,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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