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公开,不报告,不公示公共收益时,该怎么办。小区公共收益情况,物业年度收支账目,以及其他需要向业主公示的,涉及业主公共管理权的材料等等,二、再来说说“小区物业没有任何公示”,一种是寻求懂行的人士帮助,大致测算小区物业服务的支出和公共收益的收入。

1、小区没有业委会,物业侵吞全部公共收益,业主该如何维权?

小区没有业委会,物业侵吞全部公共收益,业主该如何维权

维权可以,但不要过度,否则可能适得其反。物权法规定,小区的公共场地、共用的设施设备归全体业主所有,所有权人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因此,利用业主共有的土地、房产、电梯等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服务是基于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而确定的双方的民事关系,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至于公共收益是否归全体业主所有,则需要认真的查看合同中相关条款的约定,

如没有约定归物业公司所有,业主代表可以先搜集小区公共收益的证据,了解其它小区关于公共收益分配的比例,征求业主关于公共收益的预期,邀请预期较高的人参与,并请求社区或街道见证与物业公司谈判,因物业公司有相应的维护等投入,一般的方式是所得收益由双方按一定的比例分成。谈判的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并提交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如物业公司拒不同意的,可将谈判结果公示,取得业主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组织全体业主依法解聘老物业并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老物业占有的公共收益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部分小区已经成功的打了这样的官司,如合同中约定了,该部分收益归物业公司所有,建议业主分两种情况,依法理性的对待。一种是寻求懂行的人士帮助,大致测算小区物业服务的支出和公共收益的收入,

如果物业费不足以支撑,且即便公共收益补充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没有多少利润的,建议业主就不要强烈维权了,因为实在没有利润可能会把物业公司逼走。没有利润,其他物业公司也不会接盘,全体业主不但要承担弃管的痛苦过程,最后还得接受相同的价格,大家必须尊重商业规律,另一种是物业费足以让物业公司盈利,但物业公司拒不让步的,业主代表可以将搜集到的证据和谈判记录向全体业主公示,取得业主支持,并按照法规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

2、小区物业没有任何公示,业主拒交物业费被起诉,业主要怎么做才好?

小区物业没有任何公示,业主拒交物业费被起诉,业主要怎么做才好

你这个问题涉及两层法律关系,可以分析讨论一下,一、业主拒交物业费被起诉。物业起诉业主索要物业费,这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就是说,物业认为它们履行了合同,提供了服务,而你享受服务的同时却未支付物业费,就构成了违约。这类官司你在答辩时,要紧紧的围绕合同展开,要用证据证明物业没有履行合同,其服务严重的质价不符,以及存在各类违规收费等行为,构成了对合同的完全违约。

当然,你也可以把“物业没有任何公示”作为抗辩理由之一,这也确实是物业的违规行为之一,但是这一条还不足以构成你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如果你的其他证据能被法院采信,或许能达到一个少交一些物业费的结果,纵览这类官司来看,这算是比较不错的结果了,二、再来说说“小区物业没有任何公示”。对于多数物业公司来说,这属于通病了,

这也是违反法规的行为。按《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物业公司需明码标价的内容有: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此外,物业还需公示的有:小区公共收益情况,物业年度收支账目,以及其他需要向业主公示的,涉及业主公共管理权的材料等等。

3、公共收益收支成谜、要求查账被拒,业主该怎么办?

这类问题,算是通病,不管小区有没有业委会,业主一方的“知情权”总是难以保障,要想维权,通过诉讼,算是终极途径了。公共收益这个事情,相关法规都先后明确了,它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法典的最新规定是,物业公司可以从中分得一部分“合理的支出”,实践中,物业公司对这块“灰色收入”,总是藏着掖着,揣着明白装糊涂,很少去主动公示,即便公示也有太多的“水分”,业主很难搞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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