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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巴比伦王是谁

汉谟拉比。汉谟拉比(约前1810年—约前1750年),是阿摩利人建立的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任君主,公元前1792年继位,在之后在一系列战争中击败邻国,将巴比伦的统治区域扩展至整个美索不达米亚。开创了强盛的巴比伦帝国,在位期间使王国达到全盛。

古巴比伦王是谁

2,古巴比伦王汉谟拉比的一生

汉谟拉比(阿摩利人,公元前1792—前1750年在位),古巴比伦国的第六代国王。巴比伦原意为众神相会之地,公元前1894年开始,地处西亚的古巴比伦王国日趋繁盛。汉谟拉比是位勇猛过人精通谋略的国王,他用8年时间统一两河流域,征服包括亚述在内的整个美索不达米亚,使巴比伦疆土超过苏美尔历届王朝,在巴比伦帝国建立了君权神授的中央集权制度。形成以巴比伦为中心、楔形文字为特征、辐射整个西亚地区的“楔形文字文化圈”,巴比伦作为两河流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持续了2000多年。汉谟拉比在给自己的铭文中写道:“神任命的牧者、常胜的国王、天下四方的庇护者、众王之王、众王之神、强大的国王、巴比伦的太阳、光明照耀苏美尔阿卡德全境、四方威服之王。”汉谟拉比最大的贡献是颁布了《汉谟拉比法典》。他每天要处理的申诉案件实在太多,简直应付不了,就让臣下把过去的一些法律条文收集起来,再加上社会上已形成的习惯,编成了一部法典。汉谟拉比命令把法典刻在石柱上,竖立在巴比伦马都克大神殿里,这个石柱就是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是世界上所发现的最早的成文的法律条文,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较系统的法典。它是人们研究古代巴比伦经济制度与社会法治制度的极其重要的文物;同时,它还是古代巴比伦艺术的代表,尤其因为古巴比伦王国流传下来的艺术品十分罕见,所以这个石碑就更加显得格外珍贵。现在收藏在巴黎的卢浮宫博物馆。 石柱高2.25米,底部圆周1.9米,顶部圆周1.65米。在石碑上半段那幅精致的浮雕中,古巴比伦人崇拜的太阳神沙马什,端坐在宝座上,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谟拉比,恭敬地站在它的面前,沙马什正在将一把象征帝王权力标志的权标,授予汉谟拉比。整个浮雕画面庄严而稳重,表现了“君权神授”的观念。石碑的下半段,刻着汉谟拉比制订的一部法典,上面的字迹优美,是一种只有王室才使用的楔形字体。其中有少数文字已被磨光。 汉谟拉比法典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情况。这部法典的很多条文是用来处理自由民的内部关系的。处理的原则就是“以牙抵牙,以眼还眼”。比如,两个自由民打架,一个人被打瞎了一只眼睛,对方就要同样被打瞎一只眼睛作为赔偿;被人打断了腿,也要把对方的腿打断;被人打掉牙齿,就要敲掉对方的牙齿。甚至有这样的推定:如果房屋倒塌,压死了房主的儿子。那么,建造这所房屋的人得拿自己的儿子抵命。 汉穆拉比法典对奴隶主、自由民、奴隶有着不同的规定:如果奴隶主把一个自由民的眼睛弄瞎,只要拿出一定数量的银子就可了事。如果被弄瞎眼睛的是奴隶,就不用任何赔偿。奴隶如果不承认他的主人,只要主人拿出他是自己奴隶的证明,这个奴隶就要被割去双耳。法典甚至规定奴隶打了自由民的嘴巴也要处以割耳的刑法。属于自由民的医生给奴隶主治病,也是胆战心惊的。因为,如果奴隶主在开刀的时候死了,医生就要被剁掉双手。 正是依靠这部法典,汉谟拉比时代的巴比伦社会,成为古代东方奴隶制国家中,统治最严密的国家。

古巴比伦王汉谟拉比的一生

3,古巴比伦的国王是谁

汉谟拉比在汉谟拉比统治时期,国王具有绝对的权威,事无巨细他都要亲自过问。在享有一定程度自治权的城市,国王则通过城市行政机关贯彻自己的意志,中央政府通过与地方行政长官的书信往来及派遣王室官员或国王的私人代表与城市保持联系。汉谟拉比拥有一套高效率的官僚体系,各种官吏由国王本人任免。各行省和城市总督(现存材料较多的是涉及拉尔萨总督沙马什·哈西尔和另一职位比他高的名叫辛·伊丁纳姆的人的书信)的重要职责之一是管理王室土地;对合法占有的土地给予保护,对非法占有的土地予以没收;①出租王室土地,征收各种租税。例如在给沙马什·哈西尔的一封信中,汉谟拉比这样写道:“你先前获取的、现在仍在你手中的恩利尔·沙杜舒的土地……如果你尚未全部出租,请记录下他先前的俸禄田20布尔,并通知我……如果你已全部出租出去,记录下你手中现有的20布尔灌溉田,并通知我。”又如,汉谟拉比命令辛·伊丁纳姆把两个商人头领送到巴比伦,每个带去所欠的1000库尔大麦和若干银子。另外,他们还负责挖掘、修复和疏通运河,以确保灌溉顺利进行。汉谟拉比和中央政府对地方官员实行严密的监督和控制,国王的信使遍及全国,及时把各地情况上报国王和中央政府。地方官员如有不轨之举,受害者可直接上诉中央政府甚至国王本人。例如,一位叫伊什米阿尼的人写信给汉谟拉比,状告沙马什·哈西尔剥夺了他传自父亲的田产,并给了另一人。汉谟拉比立即写信责问沙马什·哈西尔:“曾几何时可以没收永久性财产?核查此事,如田产确系伊什米阿尼得自其父,应把土地还给他!”汉谟拉比的中央政府组织情况,目前所知甚少。从材料看,汉谟拉比身边有一些官居要职(具体职位不详)之人,他们构成中央政府的核心。其中较著名的是鲁·尼努尔塔。他不仅掌管王室事务,也负责公社事务,不单单是执行国王的命令,而且在某些方面有独立决定权。如果有人在地方蒙冤,可直接上书鲁·尼努尔塔,他有时直接做出最后裁决,有时移交给地方行政机关,后者根据他的指示进行处理,并把处理结果报告给他。地方总督直接听命于他(例如,他经常写信批评沙马什·哈西尔工作中的过失);他参与国王政策的制定,汉谟拉比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经常征求并采纳他的意见。无论是王室依附民还是自由的公社成员,如遭受不公,都可直接上书国王或中央政府(如鲁·尼努尔塔),求得公正解决。上诉到国王的案子通过三种途径解决:其一,国王(或国王的法官)亲自审理并做出最后裁决,一般情况下证人要前往巴比伦出庭;其二,国王做出指示,然后移交地方当局执行,国王要听取最后的处理结果;其三,国王将整个案子全权交由地方法官办理,最后听取结果。国王或中央政府对地方法庭实行监督和控制。 汉谟拉比建立了严格的军事制度,军队的最高指挥官称将军(VGVLA.MARTU),由国王任命。阿摩利人是其军队的核心。汉谟拉比实行份地与军事义务相关联的兵役制度,即王室为所有服兵役之人提供相应的土地(包括田园、房屋等),军人的财产受到保护。汉谟拉比亲自掌管军队大权,他可以任意调拨军队。例如,他曾命令辛·伊丁那姆把他所控制的一支240人的军队并入另一人统领的军队,不得延误。”在另一封给辛·伊丁那姆的信中,汉谟拉比命令他“从乌尔城一带的部队中抽出90人”,派到一只船上去。 汉谟拉比还加强对国内经济的控制。他把神庙经济完全纳入王室经济,使其成为王室经济的一部分。在汉谟拉比以前,神庙官员自称为“神庙仆从”,或某位神人仆从。从汉谟拉比开始,他们改称“国王的仆从”。汉谟拉比还控制地方神庙的收入。例如,他曾命令辛·伊丁那姆催促一些神庙官员迅速到巴比伦向国王报帐。灌溉农业在两河流域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汉谟拉比非常重视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汉谟拉比在位的第8、9、24、33年都是开凿运河之年、兴修水利之年,尤其是第33年重凿的“安努与恩利尔所宠爱的汉谟拉比”运河。汉谟拉比控制着大量劳动力,从事公共工程的建设,他经常写信给辛·伊丁那姆,让他组织劳动力。 汉谟拉比竭力神化自己。他自称为“天神安努与地神恩利尔所宠爱之人”,“恩利尔所任命的牧者”,“战神萨巴巴的堂兄弟”及“众神之王”,其权力得自享有统治全人类大权的马尔都克的神授。为适应中央集权制的需要,他将巴比伦城主神马尔都克的地位提高到众神之上,同时为各城之神修建或重建庙宇,以求得被征服地区居民在精神上的归附。

古巴比伦的国王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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