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

防范金融领域的欺诈风险,就要加强金融监管,将金融活动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金融风险是指任何有可能导致企业或机构财务损失的风险。金融欺诈案多数主要集中于国际贸易融资领域,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中的金融欺诈案件主要通过银行的金融票据、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等信用工具进行,而且诈骗手段隐蔽、金额巨大,已形成国际化、集团化的趋势。金融欺诈风险不仅会使银行和进出口企业陷入旷日持久的法律纠纷中,造成银行的巨额资金损失,更重要的是,还会影响银行的国际声誉。

如何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

2,如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对外国际关系的核心内容,也是自从上世纪以来继原材料、产品市场竞争之后的第三次竞争焦点,因而,金融体系健全性及金融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就显得至关重要。但由于金融所特有的货币信用经济属性,决定着其中的不确定性与投机因素比其他任何一种资源配置机制都来得大,即金融风险是伴随金融制度建立与发展过程的客观问题,能否正确认识并予以有效地防范与化解,是确保金融安全的关键,关系到金融制度及金融市场的效率。实际上,由于金融几乎是贯穿于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所有方面,所以,以风险控制为基调的金融安全,已成为当今一国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标志。这也正是从亚洲开始并漫及到全球的金融动荡所深刻说明的问题。

如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3,如何防范银行金融风险

银行业是高风险的行业,金融风险广泛存在于每个业务领域和各种工作岗位。风险有大小但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要实现银行的稳健经营与兴旺发达,根本的一条就是必须牢记内控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内控制度,构筑起银行内部防盗,外部防抢、防诈的安全屏障,把内部控制与案件防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但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金融开放程度日益加深,城市商业银行各种潜在金融风险开始暴露,因此,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更应着眼于全局角度,加强对城市商业银行各种潜在金融风险的提前防范。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潜在金融风险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突出地体现为地方性风险。地方性风险源于城市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千丝万缕的行政关联。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系统重要商业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面临客户群体单一、经营范围和贷款投向存在地域限制、地方行政干预等制约因素,因而地方性风险较大。一是地方融资风险。城市商业银行是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主体,且因其特殊背景易受地方行政干预,因而存在较大的贷款违约风险。二是跨区域经营风险。在异地经营方面,本地商业银行由于网点覆盖多、服务质量好,容易赢得本地政府和居民的认可,同时,地方政府也在诸多方面给予本地城市商业银行政策支持,这给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带来了竞争风险。三是贷款行业集中度较高。城市商业银行贷款方向大多偏向于地方主导产业,贷款行业集中度较高,不利于分散金融风险。 其次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源于城市商业银行较高的不良资产余额,主要体现为信贷资产集中度较高。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信贷范围非常广泛,而城市商业银行的信贷范围主要集中于地方支柱产业,地方支柱产业因其对金融体系过度依赖而产生行业脆弱性。一旦经济形势逆转并引发金融危机,地方支柱产业就会面临流动性紧缺,导致其投资收益率和行业景气指数迅速下降,进而造成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甚至坏账率迅速上升,从而产生信用风险。 其三是操作风险。操作风险主要源于城市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以及内控体系不完善。一方面,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虽然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但其法人治理结构却不合理,地方财政一股独大并占绝对控股地位。以人员任命为例,城市商业银行的高层管理人员基本由地方政府委任,人员选择更多考虑其政绩而非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城市商业银行的内部激励体系、监督体系相对于大型商业银行也不健全。另一方面,城市商业银行实现跨区域经营后,经营模式由原来的“总行—支行”变为“总行—分行—支行”模式,管理链条增长而没有相应的管理经验,从而内控有效性降低,使得各类操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增加。 其四是金融创新风险。随着利率市场化和银行间竞争加剧,城市商业银行主要收益来源的存贷利差变窄,因而创新金融产品、扩展中间业务成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但由于城市商业银行存在地域限制,其创新的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市场流动性较差,且难以带来稳定收益,因而产生潜在的金融创新风险。 如何防范我国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潜在金融风险,笔者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通过避免信贷资金财政化防范与化解地方性风险。首先是积极化解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这要求城市商业银行和地方政府加强短期和中长期贷款风险管理。城市商业银行应主抓短期贷款风险管理,通过加强法律和市场约束确定合理的融资规模,防止贷款风险爆发;地方政府主抓中长期贷款风险管理,通过财税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其次是跨区域发展中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通过提供优质、便利、高效的金融服务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逐步与当地政府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最后是分散贷款行业,贷款方向向中小企业倾斜。 第二,通过制定科学的战略性投资策略防范信用风险。城市商业银行应从“稳增长”的全局高度和“防风险”的战略性思维出发,把支持企业创新、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支持地方经济转型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和未来发展立足点,在促进地方支柱产业战略转型的同时,扩大贷款范围,化解存量不良贷款。同时在进行贷款决策时,提高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预测、评估和防范体系。 第三,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防范操作风险。城市商业银行应促进股权结构分散,避免由于权力过度集中造成大股东对小股东的侵害及经济决策不公平的局面。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系统,保持董事会的独立性。清晰界定操作权,做到权清责明,加强监事会的监督内控职能。坚持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和银行文化知识教育,建立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借鉴大型商业银行特别是系统重要商业银行的“总行—分行—支行”经营模式的管理经验,增强内控有效性。 第四,通过稳步推进金融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防范金融创新风险。城市商业银行首先要增强金融创新的意识,在推进金融创新过程中,密切关注国内同类商业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金融创新的发展动态。其次,金融创新应以服务地方实体经济、服务中小企业为原则,避免金融创新过度虚拟化。同时,在跨区域发展过程中,在风险可控状态下应切实有效地向其他区域扩展中间业务。

如何防范银行金融风险

4,如何防范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防范是指金融市场主体在对相关分析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方法合规性地防范风险发生或规避风险以实现预期目标的行为。
原发布者:龙源期刊网摘要:银行业是高风险的行业,金融风险广泛存在于每个业务领域和各种工作岗位。风险有大小但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要实现银行的稳健经营与兴旺发达,根本的一条就是必须牢记内控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内控制度,构筑起银行内部防盗,外部防抢、防诈的安全屏障,把内部控制与案件防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关键词:银行业;金融风险什么是内部控制制度,如何改进内控制度以更好的防范银行的金融风险呢?所谓内部控制制度,就是银行各级管理部门在本单位、本部门内部因分工的不同、业务的发展而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关联的基础上,采取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由此所形成的一整套严密的控制机制。业务发展与内部控制,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二个方面”,二者休戚相关,缺一不可。风险防范、内部管理是业务发展的前提与基础,业务发展是风险防范、内部管理的根本目的。我们讲内控、抓管理不是削弱业务发展,而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业务的快速、持续也健康发展。同时,内控制度的建设要为实现银行的改革发展目标保驾护航,为实现银行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管理基础。1加强制度管理。在制度管理中,要正确处理好两种关系:一是处理好严格执行制度与不断完善制度的关系。基
风险与金融如影相随,既有来自资产信用和市场波动的风险,更有来自实体经济产能过剩、房地产高库存、债务违约等带来的风险隐患。  “首当其冲的是金融体系面临的信用风险。当前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已连续46个月同比负增长。伴随许多企业利润率下滑,银行的不良贷款呈现持续上扬的态势。”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判断,2016年实体经济整体仍将处于调整之中,特别是随着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推进,意味着相关产能过剩企业会加速退出市场。在这个过程中,银行不良贷款的压力也会相应增加。而产能过剩行业本身具备的结构性、区域性和周期性特征,也势必会一定程度上蔓延扩散到金融行业。  数据显示,自2011年9月以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15个季度呈现“双升”局面。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不良贷款率达到1.59%,创近四年来新高,不良贷款余额达到11863亿元,比年初增加2038亿元。  处置不良资产专业机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总裁臧景范告诉记者,当前不良资产风险呈现一系列新特点,而且化解难度加大。一是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持续攀升,资产质量面临较大压力。从行业看,不良贷款主要集中于产能过剩行业。二是实体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不良资产的高位运行使得风险在行业间、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间蔓延,隐含风险传染性强。调查显示,截至2015年10月末,工业企业的负债率达到56.8%,负债多以银行贷款、债券等形式出现。三是金融风险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加大。  业务交叉增大风控难度  随着利率市场化、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推进,金融业务交叉经营更加普遍,也为实现综合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提出了严峻挑战。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同机构间的交叉、融合不断加深,业务、产品创新不断涌现。这种融合趋势在提高金融效率、创造新盈利空间的同时,金融风险的交叉和传递也变得日益复杂。”在曾刚看来,2013年发生的“钱荒”和2015年的“股灾”都与跨市场金融活动的过度发展有关。  我国监管结构目前仍是分业监管,即银行、保险、证劵分别有各自的监管部门和监管方式。监管是分开的,但资金流动却在不同的市场间游走逐利,从而形成了一些监管的灰白地带,也留下了风险的隐患。  “不同于单纯的呆账坏账和信用风险,贯通于不同市场间的金融产品带来了风险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看似一笔不起眼的坏账,由于风险的层层嵌叠,会带有极强的传染性和破坏性,容易形成系统性风险。”曾刚指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105年6月末,我国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已达到71.13万亿元,增长速度远远快于其他金融产品。  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来自民间金融的风险同样不可小觑。网贷平台由于资金链断裂而跑路,打着互联网理财的旗子进行非法集资……近年来类似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让金融风险更趋多元化。  臧景范也表示,不良资产往往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债权债务关系多重交织,甚至牵扯到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运作,导致资产处置难度增大。  做好应对 防患于未然  面对多重金融风险,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无疑要提高警惕,做好相应的准备,应对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
金融风险防范包括四层含义:第一,金融风险防范是针对一定主体而言的。不同主体在金融市场中的活动方式和活动目的是不同的,其面临的风险态势和风险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防范的风险以及防范风险的措施也是不同的。第二,防范风险的前提,是对风险有充分的分析和认识,即防范风险是一种自觉性的行为。第三,防范风险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选择不合规的措施和行为。第四,防范风险的目的在于实现预期的目标,因此金融风险防范的程度可用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来衡量。

5,如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以下材料供你参考: 加强金融监管念,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随着金融全球化和金融混业经营的日渐深入,如何实现我国金融监管水平质的飞跃,建立起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监管体制,以达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是当前所面临的紧迫而又棘手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应从以下五方面下手来加强金融监管: (一)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法规,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面对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为顺应世界金融业发展潮流,遵循国际惯例,我们应当根据我国金融市场开发的状况、外资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经营等情况及时清理和完善现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相应加强我国金融业市场准入和业务规范、金融行业竞争、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金融网络化电子化等方面的立法。要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通过增强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和偿还意愿,促进借款人履约水平显著提高,降低金融风险,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而为维护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此外,我们还应当对金融监管的执法理念进行调整,给金融个体更大的行动和选择空间,以适应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 (二)更新金融监管理念,明确金融监管内容。从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方式来看,主要存在监管目标...以下材料供你参考: 加强金融监管念,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随着金融全球化和金融混业经营的日渐深入,如何实现我国金融监管水平质的飞跃,建立起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监管体制,以达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是当前所面临的紧迫而又棘手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应从以下五方面下手来加强金融监管: (一)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法规,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面对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为顺应世界金融业发展潮流,遵循国际惯例,我们应当根据我国金融市场开发的状况、外资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经营等情况及时清理和完善现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相应加强我国金融业市场准入和业务规范、金融行业竞争、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金融网络化电子化等方面的立法。要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通过增强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和偿还意愿,促进借款人履约水平显著提高,降低金融风险,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而为维护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此外,我们还应当对金融监管的执法理念进行调整,给金融个体更大的行动和选择空间,以适应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 (二)更新金融监管理念,明确金融监管内容。从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方式来看,主要存在监管目标不够明确,偏重于合规性监管和事后监管等弊端,已难到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此,我们应当更新监管理念,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一是从传统的合规性监管向经营性风险监管和功能性监管转变,现在的合规性监管主要侧重于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业务经营的合规性,是一种一般性、浅层次、静态的金融监管方式;而经营性风险监管则是以风险监管为中心,着重设立风险监管指标体系,早期预警体系和有效的“进入-退出”机制等,是一种深层次,前瞻性动态的监管方式,有利于统一监管标准,有效配置监管资源和提高监管成效;功能性监管关注的是金融产品所实现的基本功能,以金融业务来确定相应的监管机构各监管规则,强调的是跨机构,跨市场的监管,减少监管职能的冲突、交叉重叠和监管盲区,二是从单纯维护金融安全监管提升到兼顾金融安全和提高金融业核心竞争力上来。 过去金融监管往往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来追求所谓的“安全”,难免会产生“惜货”和“大量超额储备”等现象,这是一种监管成果的变形和异化;真正的监管应当在维护安全的基础上努力提高金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注重在监管中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切实措施,将监管和强化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管理等有机结合在一起,做到兼顾安全和效率。三是以外部监管向内外结合型监管转化。目前我国金融业自律意识较差,行业竞争往往处于无序和牺牲效率追求总量的状态,加上金融监管信息存在严重的不对称,所以金融监管主要侧重于外部监管;但是从国外金融监管改革的潮流来看,应当采用内外结合型监管方式,逐渐将监管重心转向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督促他们建立完善的金融机构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机制,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定健康发展。 (三)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金融机构披露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将直接影响看金融监管制效率和成果,从美国安然公司和环球电讯公司破产事件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不完全披露信息或披露假信息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当前,我国在信息披露方面与国际标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披露的作不真实,如高估资本充足率和资产质量、准备金提取严重不足等;二是披露的信息不充分,如缺乏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和风险管理的定量信息,对会计报表附注不够重视等;三是缺乏对信息披露的具体规范和统一规定等等。因此,我们应当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统一信息披露原则和披露标准,规范披露内容, 注重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的真实性,满足披露信息的有用相关、可靠和中立,报表附注则应当包括会计政策、资产质量情况,可能构成损失的或有事项金额和衍生金融产品的实际状况等。要进一步改进披露方式,采用自愿披露和强制披露相结合的方法,强调补充报表的披露;创新披露手段,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以实时披露代替定期披露,以复合数据披露代替财务数据披露以期达到巴塞尔协议和国际通行惯例的要求。 (四)完善金融监管操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首先是要制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统一量化监化监管标准,确定区域内的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结构,确定金融业务结构和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严格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从而保证适度竟争和防范化解风险,其次,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科学地设计统一的金融机构报表体系,力求金融信息全面、真实和及时地反映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同时开发先进的报表分析软件,建立一套严格准确地反映银行资产负债运用结构、流动性、盈利性和资产质量等情况的比例分析体系,强化预警功能,对金融机构进行连续跟踪,充分发挥事前监管的作用,将金融风险扼制于萌芽状态。第三,加强金融信息系统的基本设施建设,因为金信息不仅是中央银行和监管当局进行货币政策和实施金融监管的依据,也是其改善金融服务,提高政策透明度,进行有效监管的基础,因此,应尽快建立一个适应金融发展变化,标准统一,检索方便,资源共享的金融信息系统和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内的信用信息系统,实现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进行实进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金融监管人员素质,我国己加入WTO,金融全球化,自由化的浪潮汹涌而至,科学技术高速发展,金融创新日新同异,这些都要求金融监管人员掌握最新的科学知识,最新的技术手段,最先进的监管方法和最新的金融信息。监管人员如不具备这些素质,金融监管的质量和效果将大打折扣,因此,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具备以上素质的金融监管队伍。一是要建立优胜劣汰的人才竞争机制,择优调配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充实副监管岗位,并在人、财、物方面向监管一线倾,形成突出金融监管这一主线的工作氛围。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对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如指派监管人员到金融机构进行实践锻炼,逐步熟悉金融机构的各项金融实务和业务流程,为监管工作打下基础;聘请学有所长,精通业务的学者,专家办理讲学,使监管人员更多、更快、更好地了解、掌握先进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开拓视野,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再监管”,着重抓好对监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考核,使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监管形象。 此外,金融监管是一个长期、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应当在坚持从本国国情出发的原则下,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教训,在坚持效率性、协调性、独立性和前瞻性有机结合的前提下,继续强化我国的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使我国经济稳步、持续、健康的发展。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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