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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医疗保险中间断缴2个月以前年限的会被清零

不会被清零,建议您赶快续上

重庆医疗保险中间断缴2个月以前年限的会被清零

2,2013年重庆医疗保险可以中断吗如果我中断了会有哪些不好之处

参保人在职期间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中断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2013年重庆医疗保险可以中断吗如果我中断了会有哪些不好之处

3,重庆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保是针对城镇户口中那些没有办法或者没有能力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群,居民医保的参保费用低,虽然报销比例和总报销额度没有职工医保高,但却真是个好的医保,建议一定要参加至于具体交多少钱那要看重庆的规定了,报销比例也要看重庆的规定了,各地是不太一样的,你可以留意当地的新闻
我是沙坪坝区的 我12月去缴的 60一年的 其它的怎么报销没有看 我只看了生育 产检报100 生了直接再报400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能不能报不知道 但是你现在去购买保险是不行的啦你想啊 都马上生孩子了 谁卖你女工生育保险谁就得为你付生育费用 哪家保险公司那么傻啊。。。。

重庆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4,重庆医保问题

你先看你属于哪一类人员的 (一)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二)城镇失业人员; (三)国有企业“双解”人员; (四)本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纳入本统筹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的以下人员: 1.原所在单位已破产、关闭、解体、撤销以及其他原因终止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他单位退休人员;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按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办理退休的人员; 3.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对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25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确定属于哪一类后 本办法第三条(一)、(二)、(三)类人员,本人劳动关系或户籍关系在统筹区的,按以下办法办理参保登记: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人员凭《重庆市职工失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本人户籍关系所在地(户籍关系不在统筹区的到本人劳动关系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 (二)本办法第三条(四)类人员,按以下办法办理参保登记: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养老保险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本人户籍关系(户籍关系不在统筹区的到本人原单位)所在地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2、至于医保,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   若缴费年限不足的,则须在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基础上补缴。“2003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本人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年限也计算为实际连续缴费年限。”。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医保是按年缴费,初次参保的按当年实际剩余月份缴费。”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提醒。 详细可以参考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cqrc.net%2fshowxw.aspx%3fxwid%3d4222" target="_blank">http://www.cqrc.net/showxw.aspx?xwid=4222</a>
不算重庆医保规定最严格,断交1个月,原来的交费时间作废

5,重庆医保政策

在你户口所属的街道社保所去办,身份证、照片、户口本、失业证是必须的,其他的资料要看你们那里的具体要求了;男的要缴满30年,女的25年,工龄可以抵年限,最多男的抵20年,女的抵15年。但是工龄是社保局在认定,而认定条件需要你一直缴费到退休,才能进行工龄认定。如果你50岁开始缴费,缴费到60岁退休,那么去审工龄时,如果工龄14年,那么你需要缴16年,而你已经缴了10年,那么你还需要再缴6年。
你先看你属于哪一类人员的 (一)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二)城镇失业人员; (三)国有企业“双解”人员; (四)本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纳入本统筹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的以下人员: 1.原所在单位已破产、关闭、解体、撤销以及其他原因终止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他单位退休人员;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按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办理退休的人员; 3.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对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25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确定属于哪一类后 本办法第三条(一)、(二)、(三)类人员,本人劳动关系或户籍关系在统筹区的,按以下办法办理参保登记: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人员凭《重庆市职工失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本人户籍关系所在地(户籍关系不在统筹区的到本人劳动关系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 (二)本办法第三条(四)类人员,按以下办法办理参保登记: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养老保险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本人户籍关系(户籍关系不在统筹区的到本人原单位)所在地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2、至于医保,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   若缴费年限不足的,则须在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基础上补缴。“2003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本人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年限也计算为实际连续缴费年限。”。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医保是按年缴费,初次参保的按当年实际剩余月份缴费。”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提醒。 详细可以参考 http://www.cqrc.net/showxw.aspx?xwid=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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