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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人事局卫生局所发文件临床医学成人大专培训有年龄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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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事局卫生局所发文件临床医学成人大专培训有年龄限制吗

2,重庆市口腔医院 华新街

重庆诚嘉口腔医院:全国连锁口腔专家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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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如何办理医疗保险

在单位上班的,一般单位都会交社保基金,含有医疗养老保险和工伤的。如果是个人的话,没有单位,不是很好办的。不过你自己买商业保险也是一样的吗,保障范围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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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运单编号V00003211068我的东西一直没到

2015-05-15 23:41:09 湖北武汉市武昌区司门口VIP窗口公司 已揽收 23:57:11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司门口公司 已打包,发往下一站 重庆转运中心 2015-05-16 00:11:45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司门口公司 已发出,下一站 武汉转运中心 01:22:44 快件到达 武汉转运中心公司 02:18:45 武汉转运中心公司 已发出,下一站 重庆转运中心 04:37:21 武汉转运中心公司 已发出 19:55:56 快件到达 重庆转运中心公司 2015-05-17 00:13:05 重庆转运中心公司 已发出,下一站 重庆市巴南区 07:17:47 快件到达 重庆市巴南区公司 09:29:16 重庆市巴南区公司派件人: 张世刚 派件中 派件员电话15320530899 18:31:22 重庆市巴南区公司 失败签收录入 张世刚

5,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的医疗机构名单包括门诊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渝中 重庆附一院 重医附二院 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大坪医院 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 重庆儿童医院 重庆市中山医院 重庆市中医院 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 重庆口腔医院 重庆妇幼保健院 重庆骨科医院 重庆市第八人民医院 万州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 万州区人民医院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百安分院 万州区第四人民医院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儿童分院 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万州区中西结合医院 南岸 重庆武警总队医院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 南岸区中医院 南岸区人民医院 南岸区第二人民医院 重庆交通大学医院 沙坪坝 重庆新桥医院 西南医院 重庆肿瘤医院 沙坪坝人民医院 重庆市胸科医院 重庆市第一精神病医院 重庆市传染病医院 江北 重庆市肺科医院 江北区第一人民医院 重庆和平医院 重庆江陵医院 涪陵 涪陵中心医院 涪陵妇幼医院 涪陵区中医院 涪陵人民医院 巴南 巴南区人民医院 重庆花溪医院 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开县人民医院 黔江 黔江中心医院 北碚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以上都是3级甲等!

6,重庆市于2010年6月1日起停止办理农民工养老保险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保障全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退休人员等的基本医疗需求,参照《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渝府发〔2009〕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自愿参加,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专户统一管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和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以下人员: (一)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双解”人员;困难企业职工。 (二)本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纳入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的以下人员: 1.原所在单位已破产、关闭、解体、撤销以及其他原因终止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他单位退休人员;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按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办理退休的人员; 3.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对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25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撤销或其他原因终止,其按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办理退休的人员。 第四条 管理和经办机构 (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区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工作。 (二)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承办本区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的具体事务。 第五条 登记手续 (一)本办法第三条(一)类人员,按以下办法办理参保登记: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人员凭《重庆市职工失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本人户籍关系所在地(户籍关系与本人居住地不一致的,到本人居住地)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由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 (二)本办法第三条(二)、(三)类人员,按以下办法办理参保登记: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养老保险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本人户籍关系(户籍关系与本人居住地不一致的,到本人居住地)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由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条 缴费标准 (一)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两档,参保人自主选择其中一档参保: 一档:按上年度全区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缴费。 二档:按上年度全区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8%缴费。 对国有企业“双解”人员和关闭破产解体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中的部分困难人员补助办法另行制定。 (二)关闭破产解体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按渝府发〔2008〕25号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按同期破产关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余命医疗费计提标准执行。 第七条 缴费年限 (一)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为男满30周年、女满25周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周年。 参考资料:也是941LA.NET搜出来的,借用一下!希望您能尽早找到满意答案!

7,重庆市退休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方式

你好:大额医疗保险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的1%,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每人每月按2元钱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每月缴纳的钱数各个地区不一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用人单位及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职工和退休人员缴纳了大额医疗保险费的即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时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其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范围同基本医疗保险相同。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的待遇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大额医疗费用按照下列办法支付: 1.职工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 2.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的部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 3.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为2万元。 4.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个人负担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后,由单位或医院填报《大额医疗统筹费申报表》,向市医疗保险局申报。在就医的,除个人自付部分外,大额医疗费由医院与市医疗保险局结算;转外就医的,由单位凭《转外就医申报表》、住院费用收据、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到市医疗保险局报销。大额医疗费报销比例为90%(转外就医的为80%),12个月内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5万元(不含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 2.5万元)。 参保人员按比例自付大额医疗费 参保人员在进入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后,其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慢性疾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段累加,共同负担。具体标准为: (一)4.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大额医保基金支付94%,参保人员自付6%;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部分,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6%,参保人员自付4%;20万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8%,参保人员自付2%。 (二)参保人员使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医疗费用,应先由个人自付10%,经批准使用血液的医疗费用,应先由个人自付30%,余额再按规定由大额医保和参保人员按比例负担。 (三)参保人员使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体内置换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其中属国产的,由个人自付35%%,大额医保支付65%;属于进口的,由个人自付50%%,大额医保支付50%。 大额医保最高可赔30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大额医保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个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最高数额为30万元。 大额医疗费的报销方式 参保人员的大额医疗费定点医院垫付的,由参保人员按规定向定点医院付清自付比例后,由定点医院向大额医保办进行报销;参保人员在转诊医院就医的,由于其大额医疗费由个人先行进行了垫付,所以此类人员应持病历、发票以及清单,前往大额医保办报销;对于在定点医院就诊,自己垫付了大额医疗费参保人员,可以出院后持病历、发票、清单前往大额医保办报销。
从养老金里扣除

文章TAG:重庆市级医疗支援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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