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高温放假文件

节日放假时间放假天数调休上班日期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无调休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无调休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13日(星期六、日)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25日(星期日、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10月9日(星期日、六)
2月9日开始放假至15日共7天

重庆市高温放假文件

2,重庆市高温补贴办法

应该且必须,两者概念是不一样的,并且高温补贴是发放现金,而清凉饮料可以是实物。 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第十三条 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用人单位除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其中中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标准发放。 第十四条 每年5月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

重庆市高温补贴办法

3,重庆驾驶员能不能享有高温补贴

如果驾驶员工作场所(如”公交车上“)的温度高于33℃,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问题根据《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3〕166号)第十九条规定“在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2015年重庆高温津贴标准为:高温天气期间,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最长为5个月。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

重庆驾驶员能不能享有高温补贴

4,重庆市政府50号文

索 引 号: 009275780/2017-00476 信息分类名称: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其他公文/全社会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17-04-27 发布日期: 2017-05-05 名  称: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渝府办发 〔2017〕 50号 主 题 词: 地灾 http://www.cq.gov.cn/publicinfo/web/views/Show!detail.action?sid=4201340
〔2008〕3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主城区危旧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更多请见; http://www.cq.gov.cn/gw/faguiquery/main.aspx

5,重庆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市安监局表示,根据现行《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3〕166号),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露天工作:一般高温天气(35℃~37℃)作业,最低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5元;中度高温天气(37℃~40℃)作业,最低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10元;强度高温天气(40℃以上)作业,最低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15元。需要注意的是:1、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发放金额按照当地相关规定,每月不少于300元。2、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是属于工资收入,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社保基数也会 随之提高。3、劳动者的高温津贴最终是以工资形式发放到位,根据我国《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等,也就是说劳动者最终得到手的钱一定是会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很多用人单位在夏天用清凉饮料等来代替发放高温补贴,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按照法律规定高温场所下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解暑饮品和休息场所,高温补贴是另算的。

6,重庆市的高温假如何规定

好像今年有个性的政策出来了,你可以问问公司人事
劳人护[1985]6号对审批提前退休工种标准和注意事项做了如下规定: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办法提前退休:①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③从事其他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2)高温作业,应当符合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第四级;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应当符合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四级;高空作业,应当符合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二级,并经常在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立足点或牢固立足点,确有堕落危险的。 (3)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作业工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人的规定办理。 具体到你的情况:从事两种以上特殊工种时间是可以合并计算的。 马尔康高原海拔若在3500米以上(需满8年),加上从事高温工作7年(需满9年)。合并换算后可以55岁退休。 关于严格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企业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工作的管理,规范企业及职工办理退休行为,保持退休政策的连续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缩小养老保险金收支矛盾。现就我县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且符合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特繁满10年、高温高空满9年、有毒有害满8年)的职工,可以从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与正常退休年龄之间的任何一年办理提前退休。并非绝对比正常退休提前5年。 二、要严格对档案及特殊工种的审核。对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一律以原始档案记载为准,对档案记载不清、有涂改现象和特殊工种年限原创文秘网站:文秘知音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同时要对特殊工种范围进行严格审核,对国家没有列入特殊工种范围的工种不得按特殊工种呈报提前退休。 三、对因转产、工作调动、企业改制等原因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的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如果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原则上不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但是确因从事特殊工种而影响身体健康,现在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县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但不再增发月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 四、对生产经营正常,职工按时发放工资且有缴费能力而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单位,暂停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防止谁退休给谁缴费的现象,关闭、停产的特困企业职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将应退休人员所欠保险费补缴后方可办理。 五、今后各单位办理职工退休,要由劳资人员办理,对退休审批表要按规定要求填写清楚、全面,对个人携带档案及退休审批表填写不清、不全的,一律不予审批。

7,重庆40度高温天工地强制加班怎么

可以拒绝加班,并向劳动监察投诉。工地作业一般都涉及露天作业,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会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八条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排除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安排市内作业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且每天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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