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新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 速算 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最新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

2,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按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X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表如下: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3,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表

个税税率表 (从2011年9月1日起实行)工资个税计算:应交个税=(当月薪收入-<14%个税,12%公积金,8%养老保险,4%医疗失业险>-3500后 计证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税率为3% 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 税率为10% 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 税率为20% 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税率为25% 100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税率为30% 2755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税率为35% 5555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税率为45% 13505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表

4,2021年个税税率表是怎样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对先行实施5000元“起征点”进行了具体规定。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依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个人所得税采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时的计税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月收入10000元,起征点5000元;其他扣除0元;项附加扣除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根据预扣预缴法,个税的计算公式: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累计应发税前工资—累计个税起征点—累计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累计项附加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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