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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儿童福利院请问领养需要些什么条件

那个好像是要满30岁的

重庆市儿童福利院请问领养需要些什么条件

2,重庆哪里可以领养孤儿

孤儿院啊
孤儿院呀

重庆哪里可以领养孤儿

3,重庆有哪些孤儿院

重庆市孤儿院在巴南区的,有点远哟``你可以打电话去问问撒` 重庆市孤儿院 62550045 巴南区走马羊

重庆有哪些孤儿院

4,重庆孤儿院可以领养孩子吗

只要是孤儿院就看你自己的条件允不允许了
刚生下来的孩子要不要
可以的,领养孩子就是要到孤儿院里去领养的。

5,重庆地区的孤儿院难道都没有一个健康的孩子吗我真的好象领养一

应该没有的 孤儿院都是 哎 真实的
有的,有些是刚生下来就被遗弃的,并不是有病的,或残疾的!
啊!很少而已,你可以去实际看一下啊,愿你能实现你的愿望

6,请问在重庆领养弃婴要什么手续 在哪里办 手续要好久下来

到重庆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你们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 同时,你们还必须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取得该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并到你们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最后持上述证明及你们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7,想在重庆领养一个小孩需要什么条件

在重庆收养孩子的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事项申办条件 本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收养人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扶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 (3)年满三十周岁以上。 申报材料 1、收养人的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2、民政部门批办的《收养证》;3、无利害关系的二位见证人证实捡拾弃婴经过的证明。被收养人具备的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3)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 办事处理流程 1、根据《收养法》规定,本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收养人具备的条件:(1)无子女(2)有扶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3)年满三十周岁以上。被收养人具备的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3)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2、无收养能力既成收养事实的,原则是送交社会福利院,但收养人一定坚持个人收养行为,且要求为被收养人申请办理户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办理。受理民警要与申请人见面,核实情况,认真如实填写《入户审批表》。 服务办理时限 当天办理,办结时限为6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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