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巡查组扶贫督查十区县,烟台龙口市徐福镇和黄城 有3G网络覆盖了么 主要是联通的还有移
来源:整理 编辑:重庆生活 2022-12-31 02:39:47
1,烟台龙口市徐福镇和黄城 有3G网络覆盖了么 主要是联通的还有移
徐福镇不清楚,但黄城和西城区移动和联通的3g都已经覆盖,联通3g往南覆盖到南山,移动我未测试
2,炫舞巡查团是干什么的
您好,巡查团就是在游戏中维护游戏秩序的人啊
比如给刷屏的禁言
给外挂的封号
游戏愉快~!
3,给咱安平县起个论坛名字

4,从卫生局到爱卫办是降级了吗
这就和县里危改办,扶贫办和民政局的关系。会是一种协会,一般是一些爱好者,专家学者在里面,对卫生事业进行研究。爱卫办就是对城卫生事业的一个牵头督查单位。卫生局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5,资料报验程序
第四章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与检测 第十八条 市质监机构对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应当采取随机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应当重点检查和监督检测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重点监督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的质量。? 第十九条 市质监机构对地基与基础工程的验收进行监督,应当重点抽查以下内容:? (一)桩基、设备基础、地基、路基处理的施工质量及检测报告;? (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验槽记录;? (三)防水工程的材料和施工质量;? (四)原材料见证取样及送检检测记录;? (五)分部工程、工序、部位的质量验收记录。? 第二十条 市质监机构对主体结构工程的验收进行监督,应当重点抽查以下内容:? (一)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道路结构层和沟槽回填等重要部位;? (二)有特殊要求部位的施工质量及隐蔽验收记录; (三)原材料见证取样及送检检验报告、结构检测报告等;? (四)混凝土构件、钢构件的制作安装质量;? (五)分部工程、工序、部位的验收记录。? 第二十一条 市质监机构对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及使用功能的监督,应当重点抽查以下内容: ? (一)幕墙工程、外墙粘(挂)饰面工程,室内吊顶、夜景观照明灯具、大型灯具安装等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点部位施工质量;? (二)安装工程使用功能的检测及试运行记录;? (三)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建筑节能检测报告;? (四)绝缘电阻、综合防雷接地电阻、节能检测资料; (五)各种承压管道系统水压试压及非承压管道闭水试验的资料;? (六)屋面、厕所、浴室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及卫生器具防渗漏试验记录。? 第二十二条 市质监机构的质量监督人员在监督工作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熟悉设计图纸、有关文件资料和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情况;? (二)根据工程的特点、规模、技术要求,编制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表》;? (三)及时收集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检验、测试等技术资料;? (四)对检查出的问题监督落实整改,要求责任单位提供整改报告,并存入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五)按期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五章 竣工验收与备案 第二十三条 工程竣工验收时,市质监机构应当进行监督验收,对工程实体进行观感质量检查,抽查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资料、功能检验资料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 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进行了检查评定,向建设或监理单位提交竣工报告,证明工程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其报告已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对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根据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进行评估,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未委托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四)勘察和设计单位应分别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检查报告,以证明工程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变更内容已在工程项目上得以实现,由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真实、有效、完整;? (六)有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有《工程质量保修书》;? (八)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设计要求实地检查,并出具了认可文件;? (九)责任单位对市质监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提交的书面整改报告及建设、监理等相关单位出具的认可文件。 第二十五条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一)工程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报告和技术资料进行审查,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单位根据预验收情况分别提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二)建设单位收到竣工报告及参建各方的报告后,对符合竣工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七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组成员的名单书面通知市质监机构,并到备案部门领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四)竣工验收时,对参建各方的工作质量和各管理环节应作出书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意见;参建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择日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时,市质监机构应当采取重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 (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提交的报告;? (二)责任单位对市质监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提交的书面整改报告及建设、监理等相关单位出具的认可文件; (三)验收人员资格、竣工验收方案及程序;? (四)工程实体质量及观感质量;? (五)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资料、功能检验资料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六)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观感质量的检查验收情况。? 市质监机构在竣工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或者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应当责令改正,重新组织验收。? 第二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具备以下条件的,市质监机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 (一)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施工完毕,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有真实、有效、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已通过; (二)节能、人防、消防、电梯、供电变压器安装等工程已由专业部门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专业工程质量报告或准许使用文件;? (三)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的保修合同,商品住宅楼还应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四)有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共同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五)如工程存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相关单位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市质监机构。? 第二十八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并直接负责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和红古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部门备案,并提供下列文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竣工验收的附属文件);? (三) 建设单位已向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证书》;?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条 工程竣工备案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备案文件和市质监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后,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并加盖备案专用章。?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三份,分别由备案部门、市质监机构、建设单位存档。? 第三十一条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部门发现工程竣工验收中存在违反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十五日内,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验收。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 2、图纸会审记录 3、技术(安全)交底 4、开工报告 5、管理人员名单 6、各类材料报验 7、设计变更 8、现场签证 9、隐蔽报验 10、检验批报验 11、分项工程报验 12、分部工程报验 13、单位工程报验 14、竣工报告 其中6-8穿插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 资料整理及上报顺序:(一)进场伊始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表附施工组织设计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表附 企业资质 项目管理人员名单 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与甲方办理进场手续、签定安全协议 内部资料 整理施工队伍人员名单 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 对施工队进行现场及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存档. 技术资料将经设计签认的图纸存档作为施工的依据。 (随时存档图纸的变化) 工程合同及施工队的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按需要与施工队签定协议作为对合同的补充并存档 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控制线交底、和安装的技术交底并存档. (二)材料进场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附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内部资料 材料进场的票据、进场时间、数量、经手人记录存档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及时的追索并要求证明文件的有效(如出具的时间、时效、有否单位盖章) 工程安装报验 工程样板报验 如有要求可自制表格 署明位置、报验内容、时间等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按要求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等 交接检查记录 与上下道工序相关单位进行试验、检测三性检测、拉拔试验、探伤、胶的相容性试验等。按要求选做、由甲方选型、抽样。 内部资料 施工进度计划 材料进场计划 人员调配计划 机具进场计划 试验检测计划 资料报验计划 施工日志 (四)工程经济、技术文件 工程洽商变更、收发文记录、报价单、认价单存档 图纸及图纸变更存档 (五)施工日志 包含天气变化、施工内容进度、安全管理内容、重要事件的发生记录。 (六)工程竣工 竣工资料整理 暂不细述 工程决算单与施工队的决算单 工程移交工程总结 希望以上答案能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6,山东省公路局能不能决定市级工路局的人员编制
从政治处的职能来看,可以决定市级公路局的人员编制。 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是经省政府批准,省交通厅设置的主管全省公路行业的副厅级职能机构,下设办公室、政治处、计划处、基建处、养护处、路政一处、路政二处 8 个职能处室。其主要职能如下: 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和公路规费征收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全省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和公路规费征收方面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编拟公路中长期发展建议规划和路网规划,编拟国省道公路建设、养护计划,汽车养路费和公路通行费年度收支计划和公路科研计划; 负责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管理与合同管理、公路工程管理,组织或指导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交竣工验收和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 负责公路养护管理和公路抢险救灾、公路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大中修和危桥改造; 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涉路工程的审批管理,实施公路确权,查处侵犯、毁坏路产行为,维护路产路权; 组织实施汽车养路费和公路通行费征收工作,负责汽车养路费征稽和公路收费站的收费还贷工作,提出公路收费站点规划和站点设置建议; 负责公路行业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和拨付公路养护、改建资金,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管理公路固定资产; 负责公路行业科教、统计、普法、执法、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县乡公路建设与管理工作等。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行业政策研究、行政督办督查、法规、档案管理和信息工作;负责起草局工作总结、报告和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材料,承担局机关公文处理和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局机关保密、保卫、信访、值班、财务、接待、会务和行政印章的管理等后勤行政工作;负责局属企业的改革、管理和公路产业开发与经营;指导公路行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2、政治处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纪检监察、工会群团、老干部、职工教育、计划生育和外事工作;负责机关文件的传递、保管、送阅,党委文件的承办和督办;组织公路行业的职工教育、培训、劳动竞赛和宣传工作;指导公路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廉政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正式研究工作;指导公路行业的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3、计划处 编拟全省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路网规划;编制公路建设计划、养护计划、规费收支计划、科研计划、用地计划、房建计划、经济欠发达地区及县乡公路专项补助计划;负责重大科技项目、扶贫公路建设和招商引资工资;组织实施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公路行业统计、预测、交通量调查和信息引导工作。 4、财务处 负责公路系统的财务管理和公路规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建设资金筹措及有关公路建设资金的编报、拨付和年度财务会计预决算;依据授权管理公路资产;负责全省一般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划布局、站点设置和建设工作;承担公路系统和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5、基建处 负责全省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建设招标、设计、合同、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和参建单位的资格审查,拟定公路建设管理、设计和定额管理办法;负责公路重点工程和国省道干线公路的改建工程、房建工程管理和设计文件及工程预算的审核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工程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和“三优”工程评审报批;负责公路施工机械的管理和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开发与应用;指导县乡公路建设管理。 6、养护处 负责全省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制定养护定额标准。负责国省干线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危桥改造和水毁抢修,监督管理养护工程的实施和交、竣工验收;负责公路养护质量、绿化、环保、节能、林木采伐管理和道路数据库建设;负责公路战备器材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公路养护机械化和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工作;指导全省县乡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工作。 7、路政一处 负责全省一般国道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公路确权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审批,负责有关涉路工程及非公路标志(广告等)的管理、审批,依法监督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国省道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依法处理路赔案件。负责指导全省公路路政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指导有关路政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县乡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负责一般国道公路交通安全的协调工作。 8、路政二处 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维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依法监督实施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毁坏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和其他违反高速公路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处理高速公路路赔案件,负责高速公路涉路工程及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和建筑控制区内非公路标志(广告等)的管理审批,负责指导全省高速公路路政队伍建设和高速公路路政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指导有关高速公路路政行政诉讼和相关事宜。协调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共同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负责高速公路关闭、限制通行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工作可以,我是做这一行从政治处的职能来看,可以决定市级公路局的人员编制。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是经省政府批准,省交通厅设置的主管全省公路行业的副厅级职能机构,下设办公室、政治处、计划处、基建处、养护处、路政一处、路政二处 8 个职能处室。其主要职能如下: 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和公路规费征收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全省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和公路规费征收方面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编拟公路中长期发展建议规划和路网规划,编拟国省道公路建设、养护计划,汽车养路费和公路通行费年度收支计划和公路科研计划; 负责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管理与合同管理、公路工程管理,组织或指导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交竣工验收和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 负责公路养护管理和公路抢险救灾、公路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大中修和危桥改造; 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涉路工程的审批管理,实施公路确权,查处侵犯、毁坏路产行为,维护路产路权; 组织实施汽车养路费和公路通行费征收工作,负责汽车养路费征稽和公路收费站的收费还贷工作,提出公路收费站点规划和站点设置建议; 负责公路行业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和拨付公路养护、改建资金,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管理公路固定资产; 负责公路行业科教、统计、普法、执法、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县乡公路建设与管理工作等。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行业政策研究、行政督办督查、法规、档案管理和信息工作;负责起草局工作总结、报告和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材料,承担局机关公文处理和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局机关保密、保卫、信访、值班、财务、接待、会务和行政印章的管理等后勤行政工作;负责局属企业的改革、管理和公路产业开发与经营;指导公路行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2、政治处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纪检监察、工会群团、老干部、职工教育、计划生育和外事工作;负责机关文件的传递、保管、送阅,党委文件的承办和督办;组织公路行业的职工教育、培训、劳动竞赛和宣传工作;指导公路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廉政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正式研究工作;指导公路行业的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3、计划处 编拟全省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路网规划;编制公路建设计划、养护计划、规费收支计划、科研计划、用地计划、房建计划、经济欠发达地区及县乡公路专项补助计划;负责重大科技项目、扶贫公路建设和招商引资工资;组织实施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公路行业统计、预测、交通量调查和信息引导工作。 4、财务处 负责公路系统的财务管理和公路规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建设资金筹措及有关公路建设资金的编报、拨付和年度财务会计预决算;依据授权管理公路资产;负责全省一般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划布局、站点设置和建设工作;承担公路系统和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5、基建处 负责全省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建设招标、设计、合同、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和参建单位的资格审查,拟定公路建设管理、设计和定额管理办法;负责公路重点工程和国省道干线公路的改建工程、房建工程管理和设计文件及工程预算的审核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工程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和“三优”工程评审报批;负责公路施工机械的管理和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开发与应用;指导县乡公路建设管理。 6、养护处 负责全省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制定养护定额标准。负责国省干线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危桥改造和水毁抢修,监督管理养护工程的实施和交、竣工验收;负责公路养护质量、绿化、环保、节能、林木采伐管理和道路数据库建设;负责公路战备器材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公路养护机械化和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工作;指导全省县乡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工作。 7、路政一处 负责全省一般国道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公路确权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审批,负责有关涉路工程及非公路标志(广告等)的管理、审批,依法监督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国省道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依法处理路赔案件。负责指导全省公路路政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指导有关路政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县乡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负责一般国道公路交通安全的协调工作。 8、路政二处 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维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依法监督实施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毁坏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和其他违反高速公路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处理高速公路路赔案件,负责高速公路涉路工程及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和建筑控制区内非公路标志(广告等)的管理审批,负责指导全省高速公路路政队伍建设和高速公路路政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指导有关高速公路路政行政诉讼和相关事宜。协调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共同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负责高速公路关闭、限制通行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工作可以,我是做这一行从政治处的职能来看,可以决定市级公路局的人员编制。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是经省政府批准,省交通厅设置的主管全省公路行业的副厅级职能机构,下设办公室、政治处、计划处、基建处、养护处、路政一处、路政二处 8 个职能处室。其主要职能如下: 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和公路规费征收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全省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和公路规费征收方面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编拟公路中长期发展建议规划和路网规划,编拟国省道公路建设、养护计划,汽车养路费和公路通行费年度收支计划和公路科研计划; 负责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管理与合同管理、公路工程管理,组织或指导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交竣工验收和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 负责公路养护管理和公路抢险救灾、公路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大中修和危桥改造; 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涉路工程的审批管理,实施公路确权,查处侵犯、毁坏路产行为,维护路产路权; 组织实施汽车养路费和公路通行费征收工作,负责汽车养路费征稽和公路收费站的收费还贷工作,提出公路收费站点规划和站点设置建议; 负责公路行业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和拨付公路养护、改建资金,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管理公路固定资产; 负责公路行业科教、统计、普法、执法、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县乡公路建设与管理工作等。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行业政策研究、行政督办督查、法规、档案管理和信息工作;负责起草局工作总结、报告和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材料,承担局机关公文处理和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局机关保密、保卫、信访、值班、财务、接待、会务和行政印章的管理等后勤行政工作;负责局属企业的改革、管理和公路产业开发与经营;指导公路行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2、政治处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纪检监察、工会群团、老干部、职工教育、计划生育和外事工作;负责机关文件的传递、保管、送阅,党委文件的承办和督办;组织公路行业的职工教育、培训、劳动竞赛和宣传工作;指导公路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廉政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正式研究工作;指导公路行业的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3、计划处 编拟全省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路网规划;编制公路建设计划、养护计划、规费收支计划、科研计划、用地计划、房建计划、经济欠发达地区及县乡公路专项补助计划;负责重大科技项目、扶贫公路建设和招商引资工资;组织实施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公路行业统计、预测、交通量调查和信息引导工作。 4、财务处 负责公路系统的财务管理和公路规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建设资金筹措及有关公路建设资金的编报、拨付和年度财务会计预决算;依据授权管理公路资产;负责全省一般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划布局、站点设置和建设工作;承担公路系统和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5、基建处 负责全省公路建设管理工作。
7,如何建立治理车辆超限运输的长效机制
全面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 上午9点,七部委联合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正式启动。 全国20万执法人员上路查超限超载车辆。...·国外如何治理超载? (6/20 9:43) ·聚焦超载治理:落实治本措施 铲除超载"顽疾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 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负责、区域联动、责任倒查”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市政府明确的“严禁有一辆超限车辆上路进城;严禁有一辆超标车辆出厂进出施工工地;严禁有一辆加装厢板车辆上路;严禁有一处放松治超标准;严禁有一名执法人员违纪违法;严禁有一人打招呼、说人情,破坏治超环境”“六个严禁”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入推进我县治超工作。县人民政府将治超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县交通、公路、交警、公安、城管、水利、住建、工信、工业集中区、工商、质检、安监、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单位和所有乡镇等治超成员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调度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各项治超工作机制,确保治超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治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县治超办作为县政府专门设立的治超工作统筹协调机构,要充分发挥治超组织协调作用,为各治超成员单位落实治超职责做好组织与协调服务工作。 二、明确治理任务,细化工作职责。 1、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向涉超源头企业派驻执法人员,对企业装载源头的全过程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督促企业整改达标;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及信誉档案,登记、抄告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企业信息,配合开展非法改拼装车辆查处工作。交通路政部门负责S302沿线及周边地区农村货运车辆运输覆盖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巡查,督促上路车辆必须覆盖且不得超限超载;积极督导各乡镇履行治超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农村公路治超和货运车辆改拼装的切割工作。交通部门负责交通建设工地的治超宣传和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对项目业主履行治超责任不力的,责令停工整顿。 2、县公路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路面执法,交警、运管、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对出现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改拼装、农村货运车辆未覆盖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牵头负责治超检测站超限超载治理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管制通行标准,加强对石龟山大桥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交通管制工作,协同查处超限超载车辆。 3、县交警大队牵头负责非法改拼装车辆的查处工作,对发现的非法改拼装车辆及时予以扣证和处罚,并勒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恢复原状。对逾期未自行恢复原状的车辆,由交通运管、公路路政部门强制恢复;组织下属各中队开展网格化的治超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在重点时段、重要路段与公路、交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负责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抽调专门力量配合开展丁家渡检测站的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指挥、引导路面执法中发现的超载嫌疑货运车辆进入治超检测站进行检测。 4、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阻碍治超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派驻公安执法人员维持治超检测站的治安秩序。 5、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开展水运砂卵码头专项清理工作,对长期超限超载配载的砂石场所进行处罚和停业整改。 6、县住建局负责城区建筑工地(园区建设项目由工业园管委会负责)治超宣传和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对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履行治超责任不力的,责令停工整改。 7、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县城及大鲸港建成区的渣土车辆运输的强制覆盖工作;负责对城区渣土公司及其所属的渣土运输车辆、渣土运输从业人员进行管理,逐步推行平推式密闭环保顶盖,今后对不符合渣土运输要求的车辆不得涂刷渣土运输标志、不得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资格证》。对渣土公司履行治超责任不力的,责令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营运资格。 8、县工商局负责查处买卖非法改拼装车辆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改拼装车辆企业,依法吊销非法改拼装车辆企业的营业执照。 9、县质监局负责对治超工作中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严格检查从事改拼装车辆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杜绝无标生产行为。 10、县安监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货运企业不符合安全装载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1、县财政局负责将治超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保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12、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建设项目的治超宣传和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对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履行治超责任不力的,责令停工整改;负责协助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本辖区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 13、县工信局负责涉超源头企业的治超宣传,协助县交通部门开展源头企业的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对涉超源头企业履行治超责任不力的,责令停产整顿。 14、县监察局对相关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行为。 15、各乡镇负责开展本辖区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以村、组为单位,建立网格化的治超管理网络;对货运源头、货运车辆加强管理,完善农村公路限行设施,禁止超限超载、非法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 三、建立健全制度,落实长效机制。 1、建立联合治超机制。 建立由县政府办牵头,各治超成员单位参与的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治超工作形势,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制定工作措施。 坚持固定检测与流动稽查相结合,强化联合执法,加强对治超源头区域、重点路段的管理力度,建立区域联动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技术措施,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取缔非法改装行为,重点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拼装车辆的违法行为。特别是交警各中队要加强路面巡查,严格落实公路治超的网格化治超处罚工作,确保治超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整体覆盖、不留死角。 2、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县交通、工信部门要切实加强源头企业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对顶春建材、南方水泥、晋煤金牛、正园饲料、湘北饲料等重点源头企业进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源头监控,对其他12家涉超企业进行巡查监管,既保证货车运输出厂不超限超载,也要保证原材料运输进厂不超限超载。顶春建材、南方水泥、晋煤金牛等重点企业派遣驻厂监管人员5人以上,并通过联网对接建立视频监控平台。加强对从事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实行重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超限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人,要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其道路运输营运证。对有超限超载登记的营运货车超过总数10%的货运源头企业,要向社会予以公布,责令其停业整顿,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采取制裁措施。 县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建设工地的超限超载运输整治力度。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必须严格做到“四个一律”:即一律不得超限超载运输;一律不得违规装载建筑材料、预制件、渣土废弃物等;一律不得使用非法改拼装车辆、无牌无证车辆;一律不得让履带式工程车上路行驶。项目业主单位承担监管责任,必须与施工、材料供应等参建单位签订治超目标责任书,新开工项目要将治超规定要求列入承包及运输合同条款,因监管督促不力造成治超执法难以到位的,项目业主承担兜底责任。项目施工、材料供应等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治超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的将按有关合同和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经济、行政处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各项目施工工地一律设置1块以上治超工作宣传牌,安排2—3名治超协管员;建设主管部门要安排1名以上治超监管员,要向社会公开公示,对所监管的工地实行巡回暗访督查。 县城管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城市渣土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对县城及大鲸港建成区的渣土车实行全方位、全流程、无缝隙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对渣土车辆未覆盖运输或车厢密闭不严等原因撒漏致使建筑垃圾污染道路的,采取重罚、停运整改、吊销营运资格等措施,坚决杜绝城区渣土车超限超载、无序运输。对配合治超工作不力、反复出现违规现象的渣土运输公司,依法取消该企业的行政许可和特许经营权,吊销其《建筑垃圾运输资格证》。 县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水运砂卵码头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重要水运砂卵码头要实现全天候驻守监管,所有水运砂卵码头必须安装固定磅秤。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或未覆盖运输的,采取重罚、停运整改、吊销营运资格等措施,坚决杜绝砂卵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无序运输。对配合治超工作不力、反复出现违规现象的水运砂石码头,依法取消该企业的行政许可和特许经营权。 县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冲关闯关专项整治工作。要成立冲关闯关事后打击组,对已冲关闯关的车辆实施事后打击,决不让一辆冲关闯关者逍遥法外;对逃避治超站检查,不听从治超人员现场指挥、逆行或不按车道行驶冲关闯关的,一律进行非现场执法,适用治安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应当依法治安拘留的一律给予治安拘留。县公安交警部门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的车辆,不予登记和核发车辆牌证、检验,杜绝非标准车辆上路行驶;对故意遮挡、污损车辆号牌的,一律对驾驶人记扣分,情节严重的注销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后予以降级。 县工商部门应加强对水运码头、砂卵料场等货物集散场所的监督管理,取缔无证、无照货物集散场所;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拼装机动车或生产、销售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行为,对多次出现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问题的企业给予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上述违法活动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 3、建立定点检测和路面执法工作机制。 大力加强定点检测和流动治超工作。县交警、公路、交通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法律规定,以治超站点为依托,通过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协同配合加大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力度,共同做好治超工作。县公路、交警、公安等部门要按照站点检测的工作要求,派驻力量按照“四班三运转”的要求开展执法工作,其中,公路执法人员22名(协警8名),交警执法人员4名,治安执法人员1名,负责指挥引导货运车辆进入治超检测站点进行检测,维持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坚决打击带车、闯岗和在超限检测站附近集结闯站、阻塞交通等违法行为。进驻治超检测站点的人员纳入治超站点管理,严格落实奖惩并纳入年终考核。 大力加强超限超载车辆整治工作。县公路部门牵头,运管、交警部门抽调足够力量加强流动治超工作,对超限超载严重地区和路面扬撒污染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灵活确定执法时间、执法路段,确保执法效率和执法效果。对公路路面上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嫌疑车辆,县交警部门应指挥引导其就近进行检测,确认超载的,依法对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和记分处理,对累计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依法予以扣留驾驶证、组织学习和考试。对已确认的超限运输车辆,公路路政部门应责令停驶,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罚。 大力加强改拼装货运车辆的整治工作。对发现有改拼装嫌疑的货车,县公安交警部门一律先扣留车辆与驾驶证。属于非法改装货车的,一律责令现场拆解、恢复原状;属于拼装车辆,监督拆除或解体。对“二次切割”者,实施扣分、扣证双重处罚措施,顶格予以重罚。 四、建立治超执法人员长效管理机制。 县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建立治超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执法资格确认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每年组织不少于一个月的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执法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治超工作;加强对治超执法人员的内部管理和工作考核力度,并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形式,加大对治超执法人员的监督力度。对经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执法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一律予以清退。 五、建立治超工作信息化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治超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超限超载运输数据库,由县治超办对数据进行分析、分类,定期向有关部门抄报,并督促相关部门对违法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对货物装载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对源头监管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六、建立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工作考核机制。治超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县治超办负责组织,按源头监管、站点检测、桥梁管制、流动治超、网格执法、农村公路治超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定期在手机报上公布考核结果。出现下列情况的,采取责任倒查的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实行追究:源头企业货运车辆运输超限超载的;一天内连续发现多台次渣土运输车辆上路运输未进行覆盖的;一天内连续发现多台次施工工地货运车辆对外运输超限超载或未覆盖运输的;检测站或管制点对违规车辆应依法处置而未处置的;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各乡镇主要干道一天内连续发现多台次违规车辆未进行处置的;被省、市督导组或暗访组通报的;其他违规现象未得到及时处置的。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一是约谈制度。县治超办将根据各单位的考核结果每个季度进行排队打分,排名垫底的单位分管负责人,由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进行约谈;半年度排名垫底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进行约谈。二是奖惩制度。乡镇治超工作考核与交通项目补助资金直接挂钩,年末排名垫底的乡镇一律停止拨付交通项目补助资金;排名垫底、影响到我县在省、市排名的治超责任单位,治超工作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和个人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并责成监察部门对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组织调查处理。 七、建立治超工作举报奖励机制。 对举报超限运输车辆和相关生产经营、车辆改装企业的,县治超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举报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一经查实,要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对举报人员给予奖励。 八、建立治超工作监督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治超责任单位履行治超工作职责、完成治超工作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县治超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货源地、涉超源头企业、车辆改装或拼装企业、丁家渡治超检测站、石龟山管制点流动治超及乡镇、交警大队下属各中队治超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治超执法机构对查处的超限运输车辆、装载货源地、行驶路线等信息进行登记,上报县治超办。县治超办对上报的治超信息进行分析,对不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的,送交有关部门核查处理。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动的治理工作机制,把治超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安排,保障治理经费,落实治理责任,狠抓源头治理,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逐步建立健全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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