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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是多少

比如十级对应的伤残就业补助为四个月,以上年社平工资计算。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对应标准。2011年1月1日以后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三者是有区别的,伤残补助金是对受到伤害达到等级的补偿,另两金如果还在单位工作,今后因工伤部位旧伤复发的,单位还要承担相关费用,还在岗位也就算是就业了。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后两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各省在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方面有一定差别,有的是按本人工资来算,有的地方是按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来算,并且各地规定的支付月数也不一样。

重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是多少

2,重庆市工伤十级离职具体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或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自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与经办机构的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标准如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五级60个月、六级48个月、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计发。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六级工伤职工在本办法实施前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原标准执行;本办法实施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办法标准执行。
电话问一下当地社保局的工伤待遇部门,问十级工伤伤残要离职拿到这两个一次性要符合什么条件。有的地区这两个一次性直接是几万几万的,有些地区是按几个月几个月本人工资核算的。但是解除合同当月单位必须正常给你交社保,然后单位先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然后才能去社保局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减员的那个月单位没交社保,那么这两个一次性都是单位给,补缴社保没用。
按照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6条的规定,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六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有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重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重庆市工伤十级离职具体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文章TAG:2020年重庆市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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