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0年公租房什么时候开始,重庆市两江新区什么时候修建公租房
来源:整理 编辑:重庆生活 2022-12-25 18:08:54
1,重庆市两江新区什么时候修建公租房
“记者从昨日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公租房建设专题会上获悉,本月,两江工业开发区将按照靠近低收入原住民、靠近产业集聚区、靠近公共服务设施的原则,开工建设260万平方米公租房,3年内,陆续建设832万平方米公租房,尽量让入住人员步行到工作单位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切实解决低收入原住民、新创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 新闻说3年内。据了解,重庆市自2011年3月2日首次摇号配租以来,至今年9月底,共进行了6次摇号配租,累计分配达15.5万余套住房,使40余万中低收入者住有所居。从摇号配租户的情况来看,重庆主城区户籍人员占37.7%(其中5.4%为廉租户)、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占9.4%、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占38.4%、市外来主城工作人员占14.5%。随着越来越多的公共租赁住房竣工,重庆的公租房陆续进入分配阶段。
2,重庆公租房第五批摇号时间年底还摇吗我都三次没摇到了
大概是明年3月份 针对连续两次没摇到号的申请人 在有房源的情况下 有一些指定房源给你选 你如果愿意变更过去 可以直接摇号配租 所以劝你第五次摇号之前先去申请点看一哈 看第五次的指定房源有哪些重庆公租房摇号太不合理了,运气不好的,申请几年也不会接到房子的,有的人有车有房一样可以申请到,反而很多打工的没有房子座的申请不到房源,这是什么世道 ?申请2年的3室一厅都不摇一次号,说什么房子是留着有房子的换租的,直到今天我都调查了目前都还有1000多套房源是没有租出去的,也是说准备再次换租的。。。。。。为什么不拿出来前面申请的先摇号配租一次呢?。。申请前从没有听到过这样的事情。要这样先就不要接申请嘛。整得多少人失望。最近又遇到去申请点想改换一室一厅。又碰壁。工作人员一句不允许改。说什么给他们找些多余的事情。太无语了。这叫什么工作态度。哎 希望公租房管理局的能把摇号程序更改一下,申请时间比较久的应该先拿出来摇号配租了来,这样才合理一点嘛。。估计 今年4·5月了 老兄 你真倒霉啊 我第一次就要到了 加油 房子还有
3,重庆申请公租房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m2
据介绍,申请公共租赁房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房。首次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包括新就业的大中专、职校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区县以上引进的专业人才,外地来渝工作人员(含外籍人士)。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家庭。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后进行配租。据介绍,申请公共租赁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如何分配房子?
申请者按顺序摇号选房
公共租赁房,也分不同的楼层、面积、朝向,如何给申请人配房?
据介绍,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时间,以及选择的公共租赁房的地点,建立轮候顺序。在住房配租时,按轮候顺序摇号选房,选中房子者签订租赁合同;摇号后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轮次候号作废,但可重新申请轮候。
公共租赁房配租面积与申请家庭人数大致相当,2人及以下配租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3人及以下配租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以下,4人及以上配租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
因人员变动申请调整面积的,可换租相应规定面积的公共租赁房。
申请人要年满18周岁,还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按顺序参加摇号后选择房子
4,重庆何时开始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公租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设置的申请点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证明。
公租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家庭人数相对应,即:2人以下(含2人)选择40平方米以下(单间配套或一室一厅)住房,3人以上(含3人)可选择60平方米左右(二室一厅)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80平方米以下(三室一厅)住房。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已实行实施配租或在户籍所在地领取租赁补贴的,不得再申请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者可申请公租房,享受廉租住房政策。
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时间和选择的公租房点建立轮候顺序。在住房配租时,按轮候顺序摇号选房,选中者签租赁合同;摇号后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轮候号作废,但可重新申请轮候。
申请人只能申请享有一套公租房。因人员变动申请调整面积的,可换租相应规定面积的公租房。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去申请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
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m2
据介绍,申请公共租赁房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房。首次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包括新就业的大中专、职校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区县以上引进的专业人才,外地来渝工作人员(含外籍人士)。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家庭。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后进行配租。据介绍,申请公共租赁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祝你成功,朋友
5,重庆公租房申请时间及条件
现在就可以申请哦~~!!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主要对象是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收入低于政府规定标准的以下三类群体:一、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住房困难家庭(包括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二、新就业大中专及职校毕业后无住房人员;三、进城务工人员及外地来渝工作人员。另,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和国家、国防事业、重庆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家、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等住房困难家庭也可租用公共租赁住房。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准入上没有户籍限制。
家庭月收入3000元以下
家庭或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收入标准。
今年,主城区申请标准初步确定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为2000元以下;家庭月收入为3000元以下。主城区外区县(自治县)由当地政府确定并公布。
主城各区公租房申请点(24个)
序号区域名称地址
1沙坪坝初审中心(含申请点)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沙坪坝房管所)
2九龙坡初审中心直港大道17号(区房管局)
3申请点西郊路29号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4北碚区北碚初审中心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
5蔡家岗申请点北碚区蔡家岗镇竹林湾“同福花园”廉租房小区内
6经开园初审点(含申请点)北部新区龙晴路二号一楼(经开园国土房管分局)
7高新园初审点(含申请点)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0号金星大厦
8江北区初审点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9区行政大厅申请点江北区金港新区19号
10申请点鸿程大厦A栋8楼(324医院旁)
11南岸区初审点(含申请点)南岸区丁家嘴13号海棠溪房管所
12大渡口初审点(含申请点)大渡口区房屋管理局内
13巴南区初审点(含申请点)巴县大道70号(鱼洞房管所)
14渝北区初审点渝北区双龙大道418号(渝北区房屋管理局)
15双龙房管所申请点渝北区双龙大道36号
16双风房管所申请点渝北区空港大道港汇路1号
17龙溪房管所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A3楼2号
18渝中区初审点民生路345号5楼
19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民权路7号9楼
20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民生路206号
21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
22大坪房管所申请点大坪九坑子路3号3楼
23高新区高新区初审中心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0号(国土分局物业科)
24经开区经开区初审点(含申请点)经开区权属登记中心办件大厅二楼(白鹤路139号)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希望你采纳~~~!
6,今年公租房啥时间开始办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公租房申请资料: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证明:(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6、房产证明:(1)户籍地房产证明;(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可以关注公租房信息网。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由政府投资或补贴的新建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以购买、改造、租赁等方式筹集的成套公租房,参照以上控制标准,应满足基本住房需求。户型:公租房建筑面积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一人和二人户以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户以二室户型为主。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7,重庆公租房申请时间地点需要的材料
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流程,程序重庆公租房的申请程序:申请—审核—轮候—摇号—选房—签约—入住公租房申请人的标准: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公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租赁公租房应提交的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重庆公租房咨询申请办理地点(地址)和电话大全为了方便各位关注公租房,想要申请公租房的人士更加快捷迅速的了解和办理公租房,公租房网发布一下信息仅供参考:序号 区域 名称 地址\地点 1 沙坪坝区 初审中心(含申请点) 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沙坪坝房管所) 电话 023-65311226 2 九龙坡区 初审中心 直港大道17号(区房管局) 电话 023-61577109 3 申请点 西郊路29号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4 北碚区 北碚初审中心 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 5 蔡家岗申请点 北碚区蔡家岗镇竹林湾“同福花园”廉租房小区内 6 经开园 初审点(含申请点) 北部新区龙晴路二号一楼(经开园国土房管分局) 电话 023-67463043 7 高新园 初审点(含申请点) 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0号金星大厦 8 江北区 初审点 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9 区行政大厅申请点 金港新区19号 电话 023- 67872806 10 申请点 鸿程大厦A栋8楼(324医院旁) 11 南岸区 初审点(含申请点) 南岸区丁家嘴13号海棠溪房管所 电话 023- 62870103 12 大渡口 初审点(含申请点) 大渡口区房屋管理局内 电话 023-68840334 地点: 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13 巴南区 初审点(含申请点) 巴县大道70号(鱼洞房管所) 14 渝北区 初审点 渝北区双龙大道418号(渝北区房屋管理局) 电话 023-67822810 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翠湖路418号 15 双龙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双龙大道36号 16 双凤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空港大道港汇路1号 17 龙溪房管所 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A3楼2号 电话 67625208 18 渝中区 初审点 民生路345号5楼 19 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 民权路7号9楼 电话 63833022 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18号 20 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 民生路206号电话 63846561 21 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 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 电话 02363862914 22 大坪房管所申请点 大坪九坑子路3号3楼 电话 023-68810936 23 高新区 高新区初审中心 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0号(国土分局物业科) 24 经开区 经开区初审点(含申请点) 经开区权属登记中心办件大厅二楼(白鹤路139号)不好申请,要看运气,祝你好运 哦!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一、申请方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二、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一)有稳定工作是指: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 员;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 人员和个体工商户;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二)收入限 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 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 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三)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 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 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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