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大病救助条件

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条件: ①农村五保对象; 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 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④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⑤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⑥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⑦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申请大病救助条件

2,如何办理大病救助申请

大病救助申请的具体流程有以下:1、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2、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3、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申请大病补助的条件有哪些申请大病补助的条件有以下:1、总工会所核定的特困职工;2、城乡的低收入家庭成员;3、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补助的重点扶优对象;5、农村的五保对象;6、享受民政部门定期的进行生活补助的六十年代退休职工;7、在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人员。【法律依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第二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如何办理大病救助申请

3,新农合大病救助如何办理

新农合大病救助的办理流程如下:新农合大病救助金,需要户主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申请救助。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供本人户口本、收入证明等材料,由村委会经过核查后,经过上级机构一层一层审批,最终由银行机构代为发放。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新农合大病救助如何办理

4,大病补助怎么办理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 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

5,大病救助怎么申请流程

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如下:1、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2、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3、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大病保险和大病救助的条件都是经合疗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超过一万元,大病保险是对超过一万的部分进行60%的报销,大病救助是对经过合疗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超过一万元的部分进行30%的救助。单纯从数字上来说,只要够大病保险的条件,也就够大病救助的条件。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医保报销后大病救助还能报销吗职工医保报销后并且超过规定的数额后,是可以再申请大病救助。大病救助报销条件: 1、大病救助是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对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进行二次报销。所以申请人必须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2、申请人所患的大病必须符合大病救助保范围内的重疾; 3、申请人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必须符合当地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并且申请人身份不同,报销比例也会有所不同。

6,大病救助如何申请

申请大病救助需要哪些程序? 宿州市民政局低保科工作人员:根据《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为,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其中,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不设病种限制;对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必须是大病或重症慢性病,主要病种包括:恶性肿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脑中风、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急性心肌梗塞、需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治疗的心脏大血管疾病、精神分裂症、艾滋病、晚期血吸虫病、重症慢性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病种等。 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可在县、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提供低保证、五保证等相关材料,经医院门诊录入后会和民政部门医疗救助系统相对接,救助对象出院时,民政部门将按照患者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的费用给予相应比例的救助资金。值得一提的是,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及救助封顶线因由各县(区)根据实际自行划定而各不一样。
说明清楚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关键是把事说清楚,表达清楚就行了。不要太在意形式上的东西。

7,大病救助怎么申请

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如下:1、先去村或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2、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3、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或者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4、村或社区报送镇或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5、镇或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6、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7、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或街道发放救助款,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8,如何办理大病医疗救助

大病办理程序:1、受理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收入或特困家庭患大病对象。2、受理机构 定点医院即时救助.;非定点医院即事后救助3、申请住院医疗救助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填写《**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2、低保证、五保证;如果是非五保和低保户,提供乡镇街民政办出具城镇低收入对象或农村特困对象的证明;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 4、医疗收费票据、社保或新农合报销结算单据; 5、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具体咨询当地街道民政部门
锰跫比较困难,想申请大病救助,但不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12333咨询服务热线回复:根据《镇江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的规定,医疗救助对象是: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成员(简称“城市低保人员”);持有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的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简称“特困职工”);享受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成员(简称“农村低保人员”);享受本市农村五保待遇的五保户籂顶焚雇莳概锋谁福京(简称“农村五保户”);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在乡上世纪60年代精简老职工(以下简称“在乡精简老职工”);政府集中供养的孤残儿童等民政福利对象。 若陶先生是以上人员,则属于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一般由市、区民政部门对医疗救助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汇总上报。但若陶先生是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件以及医保卡至运河路79号二楼征缴大厅办理医保卡标识手续。(戚建霞)。

9,大病救助如何办理

大病救助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患有指定大病的贫困居民,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登记,社区指导申请人填写有关表格,验收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单据,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申请人持社区出具介绍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区卫生局进行集中鉴定;3、调查,社区由三人以上(含三人)工作人员对救助对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4、评议,社区召开评议会议,对救助对象进行评议;5、初审,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对认为符合享受救助条件的,在申请人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对情况进行公示;6、审核,街道办事处接到材料后,对社区初审合格的,按规定核实申请人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和患病程度,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报送区民政局审批;7、审批,区民政部门会同区劳动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已签署意见的材料及医疗票据进行复审核实并公示;8、发放,城市大病医疗救助金的发放由银行机构代为发放。【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10,如何办理大病救助申请

  一、大病救助申请指南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1)调查核实;(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1)调查核实;(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应当:(1)复核审批;(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二、大病医疗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医疗救助形式: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11,如何办理大病救助申请

办理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如下:1、向村委会或居委会申请;2、经过审查后公布,之后交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签署批准;3、汇总到民政局备案。在申请环节,申请人要通过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各种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城乡低保五保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具体的规范性文件依据为国家出台的低保补助政策。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包括:1、农村五保对象;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12,怎么样才能享受大病救助政策需要哪些程序

你可以先看看你符合规定吗一 、救助对象 1.重点优抚对象 : 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三等以上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苏区老干部 , 集中居住在县光荣院、县工 疗站的优抚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 ; 3.农村低保对象 ; 4.城市低保对象 ; 5.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贫困对象。三 、医疗救助的病种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 ( 肾衰竭 ) 3.重症肝炎 ( 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 )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 急性坏死性姨腺炎 7.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 2 万元以上的其它疑难杂症 救助对象患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 , 按国家相关规 定给予救助。四 、救助标准 : 1.农村供养五保对象和城市居民低保中的常补对象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 ( 药 ) 费用按 50% 的比例给予救助。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 6000元 2.城市低保户中的非常补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 ( 药 ) 费用超过 1000 元以上的按 20% 的比例给予救助 , 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 额不能超过 4000 元。 3.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生活确实困难的 城市低保对象个人负担部分在 2 万元以上的 , 其超过 2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 10% 救助 , 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 2000 元。 4.除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及国家行政事业单位 人员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患有规定的病种 , 且医疗 ( 药 ) 费在 2 万元以上的 , 经县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城乡社会 救助评审委员会批准后 , 其超过部分可按 10% 给予救助 , 但一年内救助金额不能超过 2000 元
你可以先看看你符合规定吗一 、救助对象1.重点优抚对象 : 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三等以上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苏区老干部 , 集中居住在县光荣院、县工 疗站的优抚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 ; 3.农村低保对象 ; 4.城市低保对象 ; 5.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贫困对象。三 、医疗救助的病种1.恶性肿瘤 2.尿毒症 ( 肾衰竭 ) 3.重症肝炎 ( 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 )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 急性坏死性姨腺炎 7.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 2 万元以上的其它疑难杂症 救助对象患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 , 按国家相关规 定给予救助。四 、救助标准 :1.农村供养五保对象和城市居民低保中的常补对象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 ( 药 ) 费用按 50% 的比例给予救助。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 6000元 2.城市低保户中的非常补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 ( 药 ) 费用超过 1000 元以上的按 20% 的比例给予救助 , 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 额不能超过 4000 元。 3.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生活确实困难的 城市低保对象个人负担部分在 2 万元以上的 , 其超过 2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 10% 救助 , 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 2000 元。 4.除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及国家行政事业单位 人员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患有规定的病种 , 且医疗 ( 药 ) 费在 2 万元以上的 , 经县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城乡社会 救助评审委员会批准后 , 其超过部分可按 10% 给予救助 , 但一年内救助金额不能超过 2000 元
丈夫砍伤妻子自杀,妻子的治疗费用能报锁吗?
我兄弟有医保,现在患尿毒症,想申请大病救助,怎么申请

13,大病救助怎么办理

一、大病救助申请指南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1)调查核实;(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1)调查核实;(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应当:(1)复核审批;(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二、大病医疗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医疗救助形式: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  一、大病救助申请指南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1)调查核实;(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1)调查核实;(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应当:(1)复核审批;(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二、大病医疗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医疗救助形式: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患有指定大病的贫困居民,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登记。社区指导申请人填写有关表格,验收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单据,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申请人持社区出具介绍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区卫生局进行集中鉴定。(3)调查。社区由三人以上(含三人)工作人员对救助对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4)评议。社区召开评议会议,对救助对象进行评议。(5)初审。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对认为符合享受救助条件的,在申请人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要求写明具体审批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对情况进行公示。(6)审核。街道办事处接到材料后,对社区初审合格的,按规定核实申请人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和患病程度,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报送区民政局审批。(7)审批。区民政部门会同区劳动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已签署意见的材料及医疗票据进行复审核实并公示。(8)发放。城市大病医疗救助金的发放由银行机构代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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