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可以作为发票进行报账吗

可以,上面有重庆财政局的小红章就视同发-票
应该不能吧。

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可以作为发票进行报账吗

2,重庆市财政局需要什么发票政府采购含安装调试我们是一般纳税

你给他们提示什么商品或者服务就按照相关要求开。
期待看到有用的回答!

重庆市财政局需要什么发票政府采购含安装调试我们是一般纳税

3,重庆市非经营结算统一收据在哪点可以买到

我也收到一张
这是财政局发的,主要是对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到所在财政局去买。

重庆市非经营结算统一收据在哪点可以买到

4,请问该票据能否入账

可以入账。行政单位开出的票据只要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就是合法的票据,是可以入账的。
可以入账
可以入账.
个人认为:应该能吧,反正我用它入了

5,请问该票据能否入账

可以的,类似的非税收定额收据,只要有合法章都是可以入账的
能入账,这种收据就是正规发票一样的。
属于行政事业性收据,免税的,可以直接进成本,所得税汇缴时不用调整
可以入账的
社保局的收费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所以你说的单据可以记帐的。
可以的有财政局的章就可以
上述是正规发票,可以入账。

6,银联手机支付升级后能不能交交通罚款

带上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方法/步骤1缴纳交通罚款的误区。很多人认为有违章没及时处理,就会有滞纳金产生,这其实是个误区。如果有了“电子眼”记录的违章,驾驶人要先到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违章行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然后15天之内没有去缴纳罚款的,第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但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没有去开罚单的“电子眼”记录,不会产生滞纳金。但如果是交警现场开的罚单:比如违章停车、不避让行人、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就要在15天之内去缴纳罚款了,否则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2交罚款时需要准备的材料:违章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只有带全了这两件证件才能在电脑上查询信息。注意要本人带上自己的驾驶人才可以查询违章信息、打印违章罚单,现在不允许他人代办了。3然后去交警部门办理交罚款业务,在交警部门大厅里,你可以查询罚款的原因、地点、时间和违章图片截图。特别是要看清楚违章的截图。有时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诉的,比如闯红灯时前面有大巴车遮挡,截图里清晰的显示你的车和前面的一辆大车,这种情况可以申诉。还有因救人、避让行人等紧急情况违章,有充分的证据也可以申诉。4确认违章罚款信息无误后,工作人员会让你填写罚款单据--《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确认单据上的姓名、罚款日期、罚款项目和数额无误后,签字确认。有的违章除了罚款还要扣分的,你要尽量保证扣分后驾驶证没有扣满12分,否则就要进行驾驶学习了。5拿到罚单后,就要去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都能接受并缴纳罚款。在银行柜台前,只需把罚单交给银行工作人员,交上钱就行了。6缴纳完罚款之后,工作人员会给你缴费的票据,一定要保留好。罚款缴完几天后,要及时查一查违章记录是否由未处理改为已处理,在交警网上银行、车管所都可以自行查询的。
为方便广大驾驶员缴纳交通违章罚款,在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财政局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中国银联重庆分公司充分发挥中国银行卡组织作用,依靠覆盖全国及世界的跨行交易与信息转接平台和银联手机支付平台,推出了手机缴纳我市交通违法罚款渠道。该渠道概括起来具有“五广”特点: 一是支持银行广。120多家发行的信用卡或借记卡都可以支付缴纳。包括工行、农行、中行、交行、邮储、中信、光大、华夏、民生、招商、兴业、浦发、平安、广发、重庆农商行、重庆银行、东亚银行、成都农商行等120多家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包括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中信、光大、浦发、兴业、平安银行、花旗银行、上海银行、渣打银行、北京银行、重庆农商行等90多家银行发行的借记卡。 二是缴费时间广。一天24小时都能缴费。充分利用现代人手机不离身特点,无论你在车上赶路,还是在床上休息,无论你早晨在上班路上,还是晚上在家人饭桌,都可以直接在手机上完成缴纳。 三是适应人群广。操作简单,无需专业知识,只要打开客户端,输入处罚决定书号码,调出罚单,再输入银行卡验证信息完成支付,立即完成全部缴纳过程,各类人群都能方便使用。 四是适用手机广。手机同时支持安卓系统和苹果系统,基本覆盖了50%以上的手机。用于支付的银行卡不需要开通网银等功能,只要能在pos机上刷卡消费就能在手机上完成支付。 五是附加应用广。银联客户端除可缴纳交通罚款外,还能手机买火车票、重庆长途汽车票、信用卡还款、超级跨行转账等多项便民应用。 中国银联作为中国唯一的银行卡组织,一直履行着建设便民服务通道,方便广大市民的社会责任。近年来先后推出了手机、互联网买长途汽车票、重庆路桥缴费、刷卡缴税和财政非税费用等多项便民措施,得到了各方肯定。重庆银联将在各级领导机关支持下,联手各成员机构,继续建设更多便民渠道,满足广大市民的多样化支付需求。

7,标准幼儿园收费制度

省级示范园460元/月,市级示范园400元/月,优质园300元/月,标准园200元/月,一般园160元/月,各类幼儿园可根据自身办园成本情况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20%。另外,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在南京市幼儿园(含民办)就学的费用,按规定,实行“助学券”制度。幼儿园按物价部门核定的该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减去“一般园”保育教育费每月160元的标准收费。“我们打报告要涨价也是逼不得已。幼儿园的运行成本已经难以负荷,如果不调价,幼儿园不得不低价格运作,那么幼儿园的很多教育理念就无法实现,最后孩子的教育质量就很难提高。”  为规范幼儿园各种名目的收费,《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收费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各类费用,应该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暂行办法》要求,幼儿园应该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各地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收费政策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关于明确公办幼儿园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 綦发改价〔2011〕3号 全县各小学、幼儿园: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渝价[2009]456号)和綦发改价[2010]17号文件试行一年的情况,现将我县公办幼儿园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收费项目:(一)保育教育费:包括原来的卫生保健费、专项教育实验费、水电费、学习用品费、文娱活动费、体检费、卧具折旧费等。(二)伙食费:包括点心费。(三) 其他服务:包括兴趣活动费和工作作息时间外的其他服务收费。二、收费标准(一)保育教育费:1、一级幼儿园:提供午餐午睡的调整为每生每月260元;未提供午餐午睡的调整为每生每月180元。2、二级幼儿园:提供午餐午睡的调整为每生每月200元;未提供午餐午睡的调整为每生每月140元。3、三级幼儿园:提供午餐午睡的调整为每生每月150元;未提供午餐午睡的调整为每生每月105元。4、未定级或未达等级幼儿园:提供午餐午睡的调整为每生每月100元;未提供午餐午睡的调整为每生每月70元。相关说明:一是寄宿制收费标准在同等级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具备寄宿制条件拟办班的公办幼儿园,其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在招生前由举办幼儿园向县发改、财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单独申报,经批准后实施。二是以上各等级收费标准中已含20%的管理费,幼儿家长可凭收款收据回单位报销,由幼儿父母所在单位共同负担。三是此标准为最高标准,各单位具体收费标准由各收费单位在最高标准内自行确定。(二)伙食费(含点心费):伙食费属代收费,其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与家长委员会根据儿童平衡膳食的需要和实际物价水平协商确定,报县教委和县发改委备案后执行。伙食费要实行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并坚持“代收代支、收支相抵、多退少补、按月公布、期末结算”的原则。(三)工作作息时间外的其他收费:1、幼儿园在正常工作作息时间之外面向家长和幼儿园的延伸服务以及开展的3岁前婴儿教养,必须按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与家长协商确定,报县教委和县发改委备案后执行。2、寒暑假期间幼儿园根据家长的要求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其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三、相关规定(一)休园、退园的收费规定:1、幼儿入园后因故连续休园一个月及以上,并事先办理休园手续的,保育教育费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伙食费按实收取。2、幼儿入园后因故要求退园或转园的,其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按在园天数计算收取保育教育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伙食费按实收取。3、学期初或学期末不足半个月的,按工作日计算收取保育教育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伙食费按实收取。(二)减免规定:对城乡低保子女;对革命烈士子女、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包括社会福利机构在社区和居民家庭中分散寄养的)孤儿,凭县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所在幼儿园核实,报县教委审批后,幼儿园减免20%的保教保育费。(三)收费管理:幼儿园收取的有关费用应按规定专款专用,收费时请到县发改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同时要使用重庆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财政专用票据,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幼儿园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教职工人数和招收班级人数,对不按规定配备教职工和超班额20%招生的幼儿园,降低一个等级收费。(四)各幼儿园一定要严格执行本文规定,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对违规收费或平调、截留、挪用幼儿园收费的行为,县发改、财政和教育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五)本收费标准从2011年2月1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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