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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工伤2015年住院护理费生话补助费支付标准

一般情况下要等到每年5月份,重庆市统计局公布了上年度社会各类行业收入后,劳动保障部门才会依据该数据进行调整。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为准,不能确定的,按照当地护工人员的工资为标准。生活补助各地标准不同,问当地社保部门。一般是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的伙食标准支付。

重庆工伤2015年住院护理费生话补助费支付标准

2,2015年重庆农村双女家庭补助条件

双女户其父年满60周岁、其母年满58周岁的,可享受720元/人?年的奖励金,但享受对象必须是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具体要求是1979年8月31日以前生育的子女都视为合法生育,生育子女不须提供批准手续;1979年9月1日至1980年8月31日期间,可以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子女不须提供批准手续;1980年9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的第二个子女,有两种情况不须提供批准手续,一是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二是婚后多年不育,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生育的,其他情况生育的第二个子女都必须提供县级计生门的批准手续;1985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第二个子女一律以县计生部门批准手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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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农村双女家庭补助条件

3,重庆市退休职工去世后抚血金和遗孀补助各是多少请尽量给出明确文

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通知》。标准调整为: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后,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亡时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救济金,标准为死者15个月工资(或本人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我市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现行标准为:2000元 死者7个月工资(或基本养老金)。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调整对象包括三类人:一是与各类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二是企业退休(职)人员;三是其他按规定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待遇的人员,包括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及按照渝府发[2008]25号、26号文件规定参保,养老待遇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城镇用人单位未参保超龄人员”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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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5年重庆市工伤住院生活补助费护理费支付标准是多少 问

1、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实施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284号)规定,2011年1月1日起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按每人每天8元标准执行.2、《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渝府发〔2012〕22号)第四十一条“生活护理费每年从1月1日起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发”今年全区工伤职工1─4级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为:按照护理等级分别调整到2013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0%(2126元)、40%(1700.8元)、30%(1275.6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根据上述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主要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为标准。所谓交通事故发生地,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院伙食费的赔偿,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为限,交通事故受害人只要有必要住院治疗或者住院抢救,不论住院时间多长,均应当身其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5,2015重庆优抚政策

记者从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获悉:11月27日,合川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提高合川区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抚恤补助标准从10月1日起执行。  提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乡参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国家补助标准平均提高了约20%。  提高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烈属的定期抚恤金执行标准为:城镇人口每人每月639元,农村人口每人每月397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执行标准为:城镇人口每人每月579元,农村人口每人每月382元;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执行标准为:城镇人口每人每月549元,农村人口每人每月367元。  提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  提高在农村、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及参加核试验的“两参”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  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3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14元。  此外,合川区还对2008年一级至四级革命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革命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按2007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计算,每人每年为11549元;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革命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按2007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0%计算,每人每年为9239元;因病一级至四级革命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按2007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计算,每人每年为6929元。三项护理费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据统计,目前合川区共有在乡重点优抚对象9000余人,现该区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组织资金,力争今年12月底前兑现落实相关政策。

6,失独家庭补助政策文件2015年1月

目前还没有看到最新的政策出台 而14年针对失独家庭的正常细节有: 2014失独家庭补助标准与政策 一、经济扶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部委发出《通知》提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广泛开展社会关怀活动。 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 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二、保障房优先安排 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给予安排;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三、城乡医疗 《通知》提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 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参加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将其接 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免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并 给予住院分娩补助;对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要做好咨询指导工作,并给予必要的帮助。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 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 四、养老保障 优先入住养老机构 《通知》要求,做好养老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 费补贴。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 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7,重庆2015微企补助政策谁知道麻烦说详细一点谢谢

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微型企业发展后续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渝财企〔2015〕136号)精神,结合江津区具体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微型企业发展后续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支持的方向和标准重点支持市级和区县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以及贫困大学生创办的微型企业,对经营场所租金、代理记财服务、参加会展费用、购买信用保险、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水电运营费用、购置生产经营设备、商业贷款利息等给予补助。市级鼓励类微型企业:科技创新、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文化创业、特色效益农业。区级鼓励类微型企业:汽摩及装备配套、富硒产业、休闲旅游观光业。(补助对象、标准及所需资料详见附件《2015年微型企业后续扶持项目清单》)二、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从即日起可到所属工商所申报,除商业贷款贴息截止2015年11月底外,其它后续扶持项目申请时间截止2015年10月31日。三、申报方式申请人可在外网微型企业创业平台进行后续扶持项目申报,打印申报表后,再到辖区工商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也可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到辖区工商所提交申请。四、请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及时申报,申报中遇到问题请与区工商局微企科联系。附件:《2015年微型企业后续扶持项目清单》
有,是按照06年的办法执行的,具体如下:《重庆市渔业规模化养殖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农财[2006]204号),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渔业规模化养殖项目补助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两个办法”,2对渔业规模化养殖户实施了补助。具体补助符条件和标准是:(一)新建池塘成片50亩以上;成鱼池单口面积3亩以上,平均关水深度达1.8米以上;苗种池单口面积1-5亩,平均关水深度达0.8米以上;有独立进排水设施。每亩补助1000元。(二)新建流水养鱼池1000平方米以上;单口面积10-100平方米,平均关水深度达0.8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30元。(三)新建工厂化养殖鱼池7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100元。(四)新建工程化养鱼稻田成片100亩以上;单块面积1亩以上,田坎高0.8米以上;鱼凼占本田面积8%以上,凼深1.0米以上,并开挖鱼沟;有独立进排水设施。每亩补助200元。2006年-2007年,对全市30个区县符合补贴条件的77户渔业养殖户(场)兑现补助585万元。通过连续两年实施“两个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市渔业发展。但是由于渔业补助资金总量小,导致补助资金难以及时到位,群众意见大。加上国家土地和粮食政策的限制,以及很多养殖户为了得到补助资金,重建池而忽视后续发展,养殖基地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难以发挥应有效益,导致资源浪费。因此,从2008年起,我市暂停执行渔业规模化养殖补助“两个办法”。在这里,我们提醒广大业主和群众,在进行渔业开发时,要充分考虑自身的资金、技术条件,特别是资金条件,认真估价渔业开发的风险和效益,避免盲目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008年,我局调整渔业发展思路,按“一圈两翼”的战略格局,全力推进我市渔业生产工作。一是着力推进都市高产优质高效渔业生产基地建设,以池塘“一改五化”技术为载体实施,建设名特水产品养殖基地,打造都市高效观赏鱼产业带。二是着力推进三峡库区生态渔业基地建设,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建设珍珠养殖基地,建设不投饵网箱养殖示范基地,建设莼菜种植及加工基地。三是加强武陵山区特色渔业开发与保护,建设冷水性鱼类养殖及庭院式流水养殖基地,开发具有经济价值的地方土著鱼类养殖及繁殖基地。全年计划投入550万元,区分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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