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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事业建设税费怎么计算

如果5万是属于可扣除的部分,就用10万-5万=5万/1.03*3%=1456.31元,只要是和本项广告业务相关的广告发布、制作都应该是可以扣抵的。

文化事业建设税费怎么计算

2,文化建设税优惠政策

2019年4月26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_2019_4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2019年6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4号),完善《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填表说明,简化优惠政策的办理,缴费人申报即可享受《通知》明确的优惠政策。财税〔2016〕25号第七条第一款:“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1、文化项目建设用地有减免在服务中,针对企业既有寺庙用地又有荒山和林地的实际情况,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有关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的规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号)“对已按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地税人员先后3次深入企业进行现场办公。2、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优惠”可继续享受南京邦联有线广播电视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原是南京市广播电视局出资成立的一家下属事业单位。该单位于2009年改制为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广播、电视、有线、无线等文化产业项目,多次获得多项技术研究成果和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

文化建设税优惠政策

3,请教一下一般纳税人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征收谢谢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请教一下一般纳税人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征收谢谢

4,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

1.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是广告业务的收入,不是以是否办理了广告经营许可证为准。 2.《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试点地区或非试点地区的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4.此外,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5,文化传媒业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

文化传媒,也要看你具体的经营项目来定。比如,你从事了装饰业务,就按3%来交营业税。从事,广告业务,就按5%来交。城建税是按你交营业税的多少按7%交,(县以上是7%,镇5%,乡1%)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交个人所得税与普通的个税一致。印花税,如果是公司制,成立时,按注册资本金的多少按0.05%交。每个账本,买5元的票贴。企业所得税是按利润的25%交。(税率可能会有不一样,特殊情况下可获得减免) 如:你当月营业额是30000元,从事的是广告业务,则营业税:30000*5%=1500元城建税:1500*7%=105元教育费附加:1500*3%=45元文化事业建设费,请找出当地政府的文件。印花税,如果注册资本金是10W,则:100000*0.05%=50元。以后有任何合同,都必须按合同金额的0.05%交。再假设今年利润是50000元,则企业所得税为:50000*25%=12500元。
请参考http://wenwen.soso.com/z/q167716787.htm?sp=1166

6,你好我想问一下文化建设事业税主要是哪些要交这个一般我们公司

根据《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以下简称缴费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营改增后,广告业做为现代服务业,改为缴纳增值税,但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仍然有效。至于你说的公司属于广告制作费,这需要看你公司核定的业务税种是什么如果是核定的为广告业(营改增),则需要缴纳如果核定的是制作的增值税,则不需要缴纳
根据《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税字[1997]95号第四条 规定: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费率为3%。计算公式:应缴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3% 因此,只要是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就必须依照3%的费率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除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外的其他行业缴纳营业税的营业额不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7,文化建设费的计税依据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地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原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试点地区试点后成立的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由国家税务局在征收增值税时一并征收,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销售额×3%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发生时间和缴纳地点,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相同。 四、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期限相同,或者由主管国税机关根据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大小核定。 五、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的有关规定负有相关增值税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按照本通知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六、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其他事项,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看来还是要征的。
根据《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以下简称缴费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因此,你们不需要缴纳上费用。

8,营改增后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计算

一、征收机关由地税机关改为国税机关,即:纳税人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之日起在缴纳与之相关的增值税时一并向主管国税机关缴纳。  二、缴费比例不变,但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娱乐、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三、减除销售额的凭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包括增值税发票和营业税发票,否则不允许扣除。  四、提供娱乐、广告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五、“营改增”后,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的同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已经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但未办理缴费登记的缴纳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0号发布后,首次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前,补办缴费登记;不经常发生文化事业建设费应费行为或按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的缴纳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以在首次应费行为发生后,办理缴费登记。  六、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按以下规定办理:  1.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发生时间、缴纳地点、缴纳期限(由主管国税机关根据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大小核定的除外)与增值税相同。但按照财综〔2012〕96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可以不进行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2.缴纳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在申报期内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文化事业建设费代扣代缴报告表》(以下统称申报表),申报数据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缴纳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其纸介质申报表按照各省税务机关要求报送。  3.缴纳义务人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时,允许从其提供相关应税服务所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相关价款的,还应当根据取得扣除项目的合法有效凭证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随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上报给主管税务机关。  上述所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缴纳义务人应将合法有效凭证的复印件加盖财务印章后编号并装订成册,作为备查资料,由缴纳义务人留存并妥善保管,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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