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9月税收征收期,重庆市一般纳税人所有税务申报日期
来源:整理 编辑:重庆生活 2022-12-02 13:21:18
本文目录一览
1,重庆市一般纳税人所有税务申报日期
正常月份是每月的15日以前,申报期有法定假日的顺延,你可以登录重庆是国税网,上边会有提示的 
2,重庆市契税认定时间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垫江没有直接到秀山的大巴车。 自驾,线路如图: 距离有440公里左右,全高速,5个小时左右吧。
3,税款征收期是什么时候
月度终了十日内,节假日顺延!
具体税种也有不同的申报期。因为我是地税工作者,所以对地税征收的税款申报缴纳税款期限说明如下:
个人所得税月度终了七日内!
营业税月度终了十日内!
企业所得税月度终了十日内!
印花税月度终了十日内!
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为2、5、8、11月度终了10日内!
车船税现为车辆保险公司代征!
4,请问重庆从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从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是: 3500元全国都一样,从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起征点为3500元。
5,2020年报税时间最新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规定,现明确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18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如下:一、1月、3月、5月、6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二、2月15日-21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三、4月5日-7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四、7月15日为星期日,7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6日。五、9月15日为星期六,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7日。六、10月1日-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七、12月15日为星期六,1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7日。
6,重庆国庆起开征年度个人房产税 怎么征收
10月1日起,重庆市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对象是独栋商品住宅或建面单价超过13192元的住房,以及在此间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昨天,重庆市地税局发布公告称,2015年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缴纳将于下月启动,10月期间,可到个人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或拨打12366税务热线主动申报。征收区域为主城九区,对于经地税机关通知申报后仍不申报纳税的市民,地税机关将依法采取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提请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税务部门解释税率称,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2011年1月)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三无人员”第二套普通住房没有免税面积。重庆市于2011年1月开始试行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的。
7,重庆市什么时间开征的房屋出租税税率是多少从多少租金开征谢谢
一、私房租赁应交哪些税?
私房租赁应缴纳的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
二、税率是多少?如何计税?
根据深地税发[2004]937号文的规定,我市从2005年1月1日起,有关私房租赁税收征管按以下方式执行:
1、私房租赁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元不变。
2、针对私房租赁普遍无法准确核算成本支出的情况,对私房租赁的个人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暂定我市私房租赁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率为1%(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不征个人所得税)。
3、私房租赁税收综合征收率为:
①月租金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1%(房产税4%、印花税0.1%)。
②月租金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8.22%(营业税3%、房产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0.03%、教育费附加0.09%、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1%)。
三、房屋租赁如何办理登记?
1、房屋产权在抵押,能办理租赁登记吗?
答:房屋产权在抵押的,经抵押权人同意后可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2、房屋产权为共有的,可否由其中之一人来代签租赁合同?
答:房屋产权为共有的,须共有人共同签订合同;不能共同签订的,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共有房屋书面证明后,方能出租,境外共有人需出具公证或认证的证明书。
3、合同签订后什么时候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有何相关义务?
答:出租屋业主或转租人应在租赁关系设立后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租赁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并协助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对出租屋及租住人员实施各项管理工作。
4、合同提前终止须办理什么手续?
答:合同提前终止,出租人应于停租之日起30天内办理停租手续。双方当事人协商自愿解除有效租赁合同的,须提交租赁双方签章的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当事人单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须提供解除合同的证明材料。
5、逾期不办理或拒办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有何处罚措施?承租人对上述行为有责任吗?
答:如逾期没有登记或备案的,由租赁管理部门依法对出租人或转租人处以合同期租金总额20%的罚款,并追缴租赁管理费、代征税款和滞纳金;对有过错的承租人或受转租人并处以约定租金总额10%的罚款。
文章TAG:
重庆市9月税收征收期重庆 重庆市 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