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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去年转让了一家公司给林某某他不但不给完转让款还被恶意指控

向法院提供你们之间的转让协议,来证明你们之间的交易就可以
你好!可以找我联系,起诉他支付你转让款。具体情况可以依协议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我去年转让了一家公司给林某某他不但不给完转让款还被恶意指控

2,林某人是谁

阿峰之所以叫林某人是因为,Honey有时会逗他玩,在杂志或者发言时就会叫他林林峰是谁。是霞浦县长吗?,,不过这不是你的问题。随便问问。你的问题:
我啊!呵呵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林某人是谁

3,这女的值得追吗

放手吧,自己都感受到了,忽冷忽热的。对你有兴趣不会这样回复你。好女孩多的去了。
你还是别问人家名字了。一般女生不希望别人知道名字的你就别问。人家不想说的会觉得你有种窥视她的感觉。她想说了自己会告诉你。
不值得,因为他不喜欢你。。
当然非常值得一生一世的关心和疼爱
喜欢就去追呀。
主要是自己决定的

这女的值得追吗

4,外遇导致离婚保证书可否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

可以作为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依据,但是必须保证对方的基本生活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5,哈尔滨西大直街今天上午堵车严重是为什么啊

传闻很多~有说袭警的~有说抓歹徒的~整个桥都封了~害得我走了一站地~ 具体的新闻是这个~ 东北网10月12日讯 11日晚,哈尔滨市铁路文化宫附近的糖果酒吧门前发生一起恶性殴斗案件,一名男子在殴斗过程中当场死亡。   据介绍,当日22时05分许,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花园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西大直街84号糖果酒吧门前有人打仗。花园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有两伙年轻人正在撕扯,其中一名男子倒在地上。民警立即将双方当事人控制住,倒地男子经“120”确认死亡。该人名叫林某某,男,22岁,住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安大街。   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当晚,一方当事人李峰(男,28岁,肇东市公安局民警)、李鑫宇(男,30岁,哈市公安局民警)、齐新(男,30岁,哈铁公安局民警)等六名民警乘车前往南岗区铁路文化宫旁的糖果酒吧。在下楼梯拐弯处与另一方当事人林某某和车某等人发生争执,双方进而发生殴斗,致林某某当场死亡。   目前,涉案双方当事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6,求作文多少同窗旧事800字

&lt,同学们先后拿出了礼物. 刘.&quot, 我最好的朋友"林某某&quot,目光便不约而同地转向了我,好像在说,可我每个月才有五元零用钱.每当遇到这样的情况,只好采取"家庭调节"或者"计划经济",天无绝人之路.这天我偶然打开收音机..?是继续"家庭调节",正好听到经济频道的"听众点播歌曲"节目.于是,我立即着手行动起来.林某某生日那天,他请了五位同学去他家做客.送他一本&lt.这当中自然少不了我往事一去不复返,但它们就像一串串用日月星辰串连起的项链,挥不去,忘不了。 果有人要问我怕什么,我一定会说:"我最怕同学过生日,王,而且又都是我的好朋友.给前两个同学过完生日后,我已经身无分文了;这可不是我古怪;下周就要过生日了,该怎样向他祝贺呢,我心里一亮,也不是我不喜欢交朋友,只是同学一过生日;上下五千年>>,还是另想办法.我天天都为此事发愁.好在,立刻有了主意:给林某某点首歌,既有心意..,又节省开支.等大家都把礼物拿出来后,就得送礼物.这个月偏偏有三个同学过生日.送他一只钢笔.,到了他家后....

7,一共5个人主犯已判5年从犯判3年其它从犯会判的比他们重吗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在刑法中也规定从犯相对于主犯应减轻处罚。对于共同犯罪中从犯的量刑标准,可根据《刑法》的规定结合具体情节由人民法院确定 。主犯5年,从犯应当比照5年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或者从犯可能有从重处罚情节(例如累犯),此时主犯也不会因从犯具有从重处罚情节而随从重处罚。扩展资料:基本案情2001年至2011年期间,同案人赖某某(已判刑)在本市天河区林和东路39-49号中旅商务大厦西塔22楼05、06室成立江西明某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被告人许某某、林某某、张某某、钟某某及同案人胡某、徐某、蒋某、郭某、唐某、庄某某、班某、陈某3、陈某4(已判刑)等人。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具备从事银行业金融业务资格的情况下,以向客户销售该公司旅游、保健产品,按照销售产品预收款16%至19%的比例向客户支付高额推广费,到期后还本付息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中,被告人许某某、林某某、张某某、钟某某均为该公司业务员,负责发展投资客户,按照客户投资款的1%至5%获取提成。法院查明犯罪期间,上述被告人先后向叶某某、何某某、钟某某等4844名客户,以签订《明某产品购买合同》、《宣传推广合同》的方式,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738486716元、港币8802123元。经审计,2009年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许某某提成所得人民币2174271.95元,被告人林某某提成所得人民币1183930.64元,被告人张某某提成所得人民币1116208.93元,被告人钟某某提成所得人民币564971.96元。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某、林某某、张某某、钟某某在江西明某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工作期间担任业务员,作为公司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并且综合考量各被告人参与犯罪的时间和程度、发展客户的数量、金额等予以区别量刑。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刑法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而且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所以如果你能确定该人是从犯,就一定会比主犯判的轻。不同的从犯因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所以判罚也会不同,具体要根据他们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而定。
这种情况,通常从犯也可能判缓刑,但并不是绝对的,因为主犯可能同时具有其它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如未成年、投案自首等;从犯也可能同时具有其它法定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如累犯等。总之,影响量刑的情节很多,主犯和从犯只是决定量刑轻重、是否宣告缓刑的诸多因素之一,不能单独用它来比较同案犯之间的量刑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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