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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生态环境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厦门生态环境问题包括水体污染,水质下降,大气污染,空气质量下降,土壤污染,噪声污染,植被破坏等问题

厦门生态环境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2,从岛内去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要怎么走

在火车站搭857路公交开往海沧车站方向,到海沧房产站下,转805路公交开往嵩屿方向,到海沧国税站下。

从岛内去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要怎么走

3,厦门申请绿色环保标志在哪里

环保局驻市交警办事点
厦门绿色环保标志可以在交警大队或机动车检测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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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厦门同安环保局电话多少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 地址:同安区银湖路85号莲富大厦4-5楼 电话 0592-7221381 邮编 361100
0592-7221381

5,厦门环保局的电话

厦门市环保局 地址:厦门市湖滨一里26 电话:0592-5182612 厦门市海沧环保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滨湖北路19号 电话:0592-6055636 厦门市翔安环保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马巷镇郑坂村 电话:0592-7614884 厦门市集美环保局 地址:厦门市集源路75号 电话:0592-6060999 厦门市同安区环保局 地址:厦门市银湖路87号 电话:0592-7221381 厦门市湖里区环保局 地址:厦门市金尚路1392 电话:0592-3979077 厦门市思明区环保局 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859-1 电话:0592-5195867 厦门市集美区环保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源路75号 电话:0592-6060999 厦门市翔安区环保局 地址:厦门市马巷镇郑坂村 电话:0592-7614884 厦门市海沧区环保局 地址:厦门市滨湖北路19号 电话:0592-6055636
0592-5182612 值班电话: 0592-5182600 地址: 厦门市湖滨一里26-34号闽南大厦17-19楼

6,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是否废止

1.环境功能区划分的目的、依据与原则1.1目的环境功能区划是环境规划的基础,也是城市环境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实现城市环境分区分类管理;●便于环境目标管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城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开发建设活动提供科学依据;●为城市工业布局、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指导意见;●纳入《厦门城市总体规划》,实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1.2.2环境功能区划主要引用的标准环境标准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为实现环境目标服务的,因此所有标准都存在被修订的可能,使用本环境功能区划(文本)的各方都应自觉执行下列标准的最新版。●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7《海水水质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0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T1519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HJ14《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1.3原则●以城市生态环境特征为基础,选择最能反映区内相似性和区间差异性的城市生态环境指标体系。●以城市生态系统的理论为指导。●从整体性出发,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采用动态区划的方法,即目标区划从严,现状区划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环境功能确定控制目标,分期实施。●各功能区分别执行相应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总目标为指导,对于目前未确定形成的开发区,今后随着其发展的需要及生态环境适宜度的可能性确定其目标功能。2.功能区划范围与方法2.1适用范围范围包括:厦门市辖区内的陆域和海域,包括6个行政区,即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陆域总面积1569.3km2(其中建成区103.99km2),海域行政管辖面积344km2。图1为厦门市行政区示意图。2.2区划方法环境功能区划分以环境单元为基础讨论其土地开发利用程度、生态适宜度及社会经济条件等制约因素,采用系统聚类分析方法和在GIS支持下的信息复合模型所提供的区界划分定量依据,以区内各环境单元具有较大的相似性,区间差异显著为聚类目标,从而获得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则注意了岸线、滩涂和水域三者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方法,优先考虑港口、航运和旅游的利用。3.环境功能区划结果3.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综合分析辖区内各环境单元的社会功能现状与发展趋势及其大气环境敏感度的分布情况与城市生态环境综合分区结果,确定各环境单元的主导功能,根据被保护对象对环境空气质量的要求,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为2个类别。3.1.1一类功能区总面积约605.6km2。该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GB3095-1996)。它包括大屿—鸡屿白鹭自然保护区(面积0.73km2)、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区和厦门大学校园(范围包括鼓浪屿岛,面积1.90km2;厦门岛万石山至云顶岩山体北侧50m等高线以南,西南面以厦门大学校园西南围墙为界,南面及东面以海岸线为界,面积约26.3km2)、天竺山森林公园(面积约26.6km2)、翔安区北部及东部山体保护区(面积约83.5km2)以及作为厦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灌口西北侧山体和厦门莲花国家森林公园(3.8km2,包括莲花山、金光湖、小坪、文山、铜钵岩等5个景区)等山体、林地(总面积约466.6km2)。3.1.2二类功能区总面积约963.7km2,厦门市辖区内除一类区以外的区域。该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GB3095-1996)。各类区域如图2所示,各区域范围、主导功能及执行标准见表1。3.1.3特殊区域及边界处理的规定:(1)一、二类功能区面积不得小于4km2。风景旅游点、文物保护单位、街心公园等面积小于4km2的应服从于所处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型,不单独划区。(2)一类区与二类区之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500m的缓冲带。(3)新建工业区原则上划归二类区,且工业区不能设在相邻的一类功能区的主导风向的上风向。(4)在二类区建高架点源,若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影响到一类区,则新建点源的最大落地浓度应按一类区要求。(5)在缓冲带内建有污染的排放源,则应根据对环境空气质量要求高的功能区的影响情况,确定执行标准的级别。
自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 )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有关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的内容废止。

7,厦门环保局的电话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的联系电话:0592-5182600,传真号码:0592- 5182678。办公地址:厦门市小学路158号。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电子信箱:xmhbj@xmepb.gov.cn。扩展资料: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一) 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在我市的实施;组织拟订我市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规章。(二) 依法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协调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承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三) 拟订我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本市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及审核我市社会经济及城市发展的重要规划、计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四) 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的实施,按规定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五) 贯彻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废渣、噪声、粉尘、恶臭气体、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质以及电磁波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对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指导和协调辖区内部门间或地域间重大环境问题。(六)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新建自然保护区的审核和报批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等工作;监督管理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区;负责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我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七) 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八) 负责环保资金的管理;监督污染防治专项基金使用;对本市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进行审计监督。(九)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海岸工程和陆源污染物等损害海域环境的污染防治工作。(十) 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管理体系、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十一) 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我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指导环境监测站的计量认证和质量保证工作。(十二) 承担对外环境保护科技协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申请、审核对外环境保护协作项目,引进资金技术;组织全市国际环境保护公约的履行活动,管理全市有关的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十三) 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在大、中、小学和成人教育、培训中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十四) 管理本局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建设以及人事管理;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行政监察、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十五)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参考资料来源: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电话: 86-592-5182600;地址:思明区小学路158号。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环境保护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市环境保护局下设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6个直属分局,全称为“厦门市环境保护局XX分局”,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扩展资料: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在我市的实施;组织拟订我市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规章。二、依法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协调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承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三、拟订我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本市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及审核我市社会经济及城市发展的重要规划、计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四、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的实施,按规定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五、贯彻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废渣、噪声、粉尘、恶臭气体、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质以及电磁波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对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新建自然保护区的审核和报批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等工作;监督管理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区;负责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我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七、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八、负责环保资金的管理;监督污染防治专项基金使用;对本市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进行审计监督。九、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海岸工程和陆源污染物等损害海域环境的污染防治工作。十、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管理体系、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十一、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我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指导环境监测站的计量认证和质量保证工作。十二、承担对外环境保护科技协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申请、审核对外环境保护协作项目,引进资金技术;组织全市国际环境保护公约的履行活动,管理全市有关的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十三、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在大、中、小学和成人教育、培训中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十四、管理本局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建设以及人事管理;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行政监察、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参考资料来源:厦门市环保局—部门职责
厦门市环保局 地址:厦门市湖滨一里26 电话:0592-5182612 厦门市海沧环保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滨湖北路19号 电话:0592-6055636 厦门市翔安环保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马巷镇郑坂村 电话:0592-7614884 厦门市集美环保局 地址:厦门市集源路75号 电话:0592-6060999 厦门市同安区环保局 地址:厦门市银湖路87号 电话:0592-7221381 厦门市湖里区环保局 地址:厦门市金尚路1392 电话:0592-3979077 厦门市思明区环保局 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859-1 电话:0592-5195867 厦门市集美区环保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源路75号 电话:0592-6060999 厦门市翔安区环保局 地址:厦门市马巷镇郑坂村 电话:0592-7614884 厦门市海沧区环保局 地址:厦门市滨湖北路19号 电话:0592-605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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