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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除了厦门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可以做查新报告还有没有别的机构

首先要看你查新报告是用在哪里,其次要问清楚所要提交报告的单位是否指定有查新机构或对查新机构的资质有特殊要求。如果没有额外的要求,那么厦门大学图书馆也可以做科技查新的。BTW:厦门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严格来说只是市级机构。
你打下114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厦门除了厦门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可以做查新报告还有没有别的机构

2,厦门市科技局上班时间

上午八点半,十二点下班,下午两点半上班,五点半下班

厦门市科技局上班时间

3,厦门科技局上班时间夏令时

  政府行政单位,办公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休息。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厦门科技局上班时间夏令时

4,厦门科技局上班时间夏令时

政府行政单位,办公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休息。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厦门行政事业单位的夏令时:8:00-12:00,15:00-18:00。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5,厦门科技局上班时间夏令时

  政府行政单位,办公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休息。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6,厦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多长时间

公示大概是每年的11-12月份,证书下来一般是年后,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补充提问,或者站内
27路 约40分钟 / 8.2公里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国内到达站 步行220米至 候机大楼站 乘坐 27路, 在 马垅站 下车步行 660米至 厦门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园区...
如果公示了,就等着吧,根据每年申报的数量,国家备案的时间也不一样!

7,福建省 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局是什么行政级别

厦门市为副省级城市,是四大班子正职为副部级。各区四大班子为副厅级,包括海沧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均为副厅级。海沧区政府委、办、局为正处级。注意:另有海沧台商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为正厅级建制。与区委和区政府不是同一套班子和人马,不等同。当然,区委、区政府主要人员亦有任职于投资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的。例如:副区长是正处副局级,管委会副主任兼区政府副区长则为副厅级。

8,厦门市中科微量元素与生物工程研究所是不是骗子

这个单位是真实的 厦门市中科微量元素与生物工程研究所(WWW.CNZK.ORG),始建于2005年,由厦门市科技局主管、经厦门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非盈利性科研机构,依靠自身强大科研实力,吸引了大量民间及海外捐赠资金,累计投资总额逾千万元,拥有一批技术先进的检测及科研实验设备,为医疗、疾控、环保、化工等领域提供检测分析服务,开展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研究,提出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科学理论和概念。 研究所三大科研体系  ◆ 专业检测分析(医学?食品农产品?轻化工产品)  ◆ 成果转化(科技开发项目招商引资)  ◆ 专家学者运营平台  

9,厦门市科技局拿到高新企业技术证书企业是否有补贴

高新认定的意义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非高新技术企业按25%征收所得税,例如企业原本要交100元所得税有高新认定后减免40元,只要交60元就好了。2、资金奖励:政府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进行一定的资金奖励。如厦门市对市级高新和国家级高新奖励15万,区里面还有相应的配套,如集美区10万,同安区25万,翔安区20万,海沧区20万,湖里区15万,思明区20万。3、政策扶持: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4、市场价值:①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证明企业在技术水平至少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②做为投标所需要的必要条件。5、品牌价值:①说明企业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②说明企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具有高成长性企业;③说明企业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6、国家级的资质认证硬招牌高新技术企业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10,厦门市科技局拿到高新企业技术证书企业是否有补贴

这要看当地的政策了,有的地方申请高新是给补助的,高新本身就为企业减免所得税,所以申请了高新对怎么企业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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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认定的意义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非高新技术企业按25%征收所得税,例如企业原本要交100元所得税有高新认定后减免40元,只要交60元就好了。2、资金奖励:政府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进行一定的资金奖励。如厦门市对市级高新和国家级高新奖励15万,区里面还有相应的配套,如集美区10万,同安区25万,翔安区20万,海沧区20万,湖里区15万,思明区20万。3、政策扶持: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4、市场价值:①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证明企业在技术水平至少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②做为投标所需要的必要条件。5、品牌价值:①说明企业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②说明企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具有高成长性企业;③说明企业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6、国家级的资质认证硬招牌高新技术企业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11,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奖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我市经济建设步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和《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精神及《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软科学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奖励办法。第二条 我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按授奖项目的科学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对科学技术进步作用的大小,分市级、局(公司)级或县(区)级。  各局(公司)或县(区)可参照本办法自行规定奖励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奖励的范围:  (一)属市内首创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是本市同行业先进的、应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有较显著经济效益或较重要社会效益的新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生物新品种(含动、植物和微生物等新品种)和资源新发现。  (二)在自然科学理论研究方面,做出了创造性贡献,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确认或实践证明有较高科学水平和较大实用价值的。  (三)在推广、转让、应用国内外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较显著经济效益或较重要社会效益的。  (四)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结合本市实际,采用新技术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较显著经济效益或较重要社会效益的。  (五)为各级各类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有关战略与政策、规划、评价、预测、科技立法及其有关管理科学与政策科学的研究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较显著经济效益或较重要社会效益的软科学成果。  (六)在标准、计量和科技情报等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较显著经济效益或较重要社会效益的。第四条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级的评定,必须根据各成果的特点、科学技术水平、技术难度、研究周期、对生产和推动科技进步作用的大小、推广应用情况及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综合进行评定。  自然科学理论成果主要依据其科学水平、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进行评审。  软科学、标准、计量、科技情报等成果主要依据其科技水平高低、创造性贡献大小、促进科技进步作用大小和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及在学术理论与实践应用方面对国内外产生的影响等进行综合评定。第五条 获得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发给奖状、荣誉证书和奖金。  奖金按获奖等级分为:  一等 1000元  二等 700元  三等 500元  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原则上由项目或课题负责人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应发给奖金总额的70%。获奖者的事迹应记入本人的业务档案,并作为考核、晋升和技术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项成果不得重复奖励。已获省级或省厅(局)级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不得再申报市科技进步奖。已获奖的项目又经上一级评定提高了奖励等级,其奖金只补发高于原奖金的差额部分,其余部分作为原授奖单位的奖励基金,不得挪为他用。第六条 设立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专业评审小组。市评委会负责对全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奖励和推荐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等工作。市评委会设立主任一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两人及委员若干人,人选由市科委与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商产生,评委委员任期3年,根据需要经聘任可连任。  市评委办公室设在厦门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办理日常事务工作。  专业评审小组按行业归口,由市评委会指定市业务主管局(公司)为组长挂靠单位,组长单位根据当年初审推荐上报项目的情况提出组成专业评审小组人选名单报市评委会批准。专业评审小组成员主要由科研、生产、教学、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各专业评审小组对本行业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认真的复审。经复审符合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条件的项目,由专业评审小组提出评审意见及建议奖励等级,报市评委会批准;符合三等奖的项目,原则上由专业评审组评定,报市评委会核准。如申报项目的评审涉及到多专业,则由市评委会指定所涉及的专业评审小组同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及建议奖励等级分别报市评委会审定。

12,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荣誉

☆2010年度荣获☆“2009年度完成工程额前50名企业”(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2009年福建省建筑业专业承包二十强企业”(福建省建筑业协会)“2009年度全国智能建筑行业具有成长力十佳企业”(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2009年度建筑智能化行业十大创新企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智能设计分会)“平安城市建设推荐优秀安防工程企业”(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2009年度超1000万元纳税特大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2009年度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2009年度信用等级AAA级优良客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直属支行)☆2009年度荣获☆2008年度智能建筑行业完成工程额前50名企业(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专业委员会)“2008年度福建省建筑业先进企业”(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建筑业协会)“2008年福建省建筑业专业承包二十强企业”(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统计局/福建省建筑业协会)“2009年度精瑞科学技术奖数字城市技术产品优秀奖”(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北京精瑞住宅科技基金会)“高新技术企业”(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2009年度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2008年度超900万元纳税大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2008年度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2008年度厦门市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优胜单位”(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2008年度厦门市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优胜单位”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2008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绿色企业”(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2009年度建筑业企业综合业绩排名专业承包第一名”(厦门市建筑业协会)“2009年度建筑业企业综合业绩排名总分前三十名”(厦门市建筑业协会)☆2008年度荣获☆“2007年度全国智能建筑行业50强企业”(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专业委员会)“2007年度福建省建筑业专业承包20强企业”(福建省建筑厅/福建省统计局)“2007年度福建省建筑业先进企业”(福建省建筑厅及建筑业协会)“2007年度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福建省建筑厅及建筑业协会)“2007年-2008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筑业承包企业(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综合业绩排名第一名”(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2007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2007年度纳税大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2007年度荣获☆“2006年度全国完成工程额前50强企业”(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专业委员会)“2006年度福建省建筑业专业承包20强企业”(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统计局)“2006年度福建省建筑业先进企业”(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建筑业承包企业(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综合业绩排名第一名”(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2005年-200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厦门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纳税大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06年度荣获☆“2005年度全国完成工程额前50强企业”(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专业委员会)“福建省建筑业综合实力专业承包20强企业”(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统计局)“2006年度福建省先进建筑业企业”(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2005年度荣获☆“2004年度全国完成工程额前50强企业”(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专业委员会)“2003-200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厦门市人民政府)“2004年度纳税大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2003-200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企业”(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2004年度荣获☆“2003年度纳税大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03年度荣获☆“1998-2002年度开元区科技技术奖二等奖”(厦门市开元区人民政府)“2002年度纳税大户”(厦门市开元区人民政府)☆2002年度荣获☆“2001年度纳税大户”(厦门市开元区人民政府)☆2001年度荣获☆“2000年度纳税大户”(厦门市开元区人民政府)☆2000年度荣获☆“建设部城市住宅建设试点工作科技进步贡献奖”(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1999年度纳税大户”(厦门市开元区人民政府)
没看懂什么意思

13,厦门怎么申报市高新技术企业

你好,以下为《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管理办法》。更多内容可参考网页链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后备队伍,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产业,针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的培育阶段,择优遴选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进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库备案并予以扶持。具体备案办法参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制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经济和技术各项指标接近或达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要求且在厦门市注册的企业。第三条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各区(含火炬高新区,下同)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受理和审核工作。第四条 通过备案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备案通过之日起有效,有效期3年。资格有效期内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含当年到期的),不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第二章 备案条件与程序第五条 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经营场所,申请备案时在厦门市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企业申报前拥有I类自主知识产权1项(含)以上或申报前三年内拥有II类自主知识产权2项(含)以上;(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近一年缴交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超过6个月(含)的职工不少于5人;(五) 近一年销售收入一般不低于50万元且不高于2亿元,若低于50万元的,其近一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六)近一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七)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八)企业申请备案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第六条 申请备案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书;(二)知识产权相关材料;(三)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审报告或鉴证报告;(五)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六)近一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七条 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工作程序如下:(一)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发布年度申报通知,申报企业向其财税隶属区的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二)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抽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审核通过即完成备案,通过的名单同步在市科技信息网公开;(三)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分批次将拟兑现奖励的备案企业名单提交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拟予以奖励的备案企业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核实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核查确认其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取消其市级高企资格;核查无异议的,在市科技信息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进入奖励资金拨付环节。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八条 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月报制度。在每月5日之前,企业需登陆厦门市统计网上直报系统报送上个月企业相关统计数据(报送单位选择厦门市科技局)。第九条 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转业、迁移、歇业等其他影响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情况,须在2个月内通过区科技主管部门报市科技局备案。第十条 对已备案通过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取消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第十一条 已备案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一)在申请备案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三)未按第九条要求报告与备案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的;(四)连续6个月未报送企业生产经营统计数据的。因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而被取消市级高企资格的,依法追回相关奖励资金,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上报“厦门市信用管理工作平台”。第四章 附 则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执行。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原《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及扶持办法》(厦科联〔2017〕17号)同时废止,相关扶持政策另行制定。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新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四项指标是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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