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一般算是法官成长的初级阶段,使用政法专项编制,为公务员身份。具体操作尚未公布,有可能跟政法委、司法局一样,发放专门的监察津贴;也有可能参考法官、检察官,发放专门的绩效考核奖金不管如何,监察官的收入肯定会有所上涨,高于普遍公务员,看齐法官、检察官,这也是对最近几年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工作的回报。
1、法官助理与检察官助理哪个好?
泻药。要看从哪些方面说吧,从劳动强度上说,检察院自从反贪反渎分出去以后,保留的主要为批捕、公诉,劳动强度相对较小,案件性质也决定了助理接触到的以刑事案件为主,而近些年社会形势比较稳定,刑事案件数量也大多平稳。反观法院,除了刑事案件外,还有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且又实行了立案登记制,案件井喷式爆发,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
所以法院劳动强度要高于检察院。从职业发展来看,如上所述,法院更能全面的学习东西、检验水平,检察院法律运用面相对较窄,如果有辞职做律师的打算,法院对职业发展较为有利。此外,法检都实行了员额制,入额都没从前那么容易,即使不辞职一心一意做下去,受限于员额限制,法院入额竞争力更大一些(某高院今年三十几个人争两个入额名额),检察院虽相对来说,竞争压力小一些,
从待遇上看,同等条件下(同区域、同级别、同年限等),法检待遇几乎无差别。以上,看了评论,再补充几条吧。从所谓“舒适度”来说,法官助理大概率从民庭做起(甚至派出法庭),而民事案件需要直接面对当事人,要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家长里短,扯皮拉筋,一方面来说,需要倾听不同意见,说不同的话,应付不同的突发状况,无形中增添了很多工作量和工作压力,也无形中面临很多人身风险(参照多起法官遇刺案)。
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是一个学习、积累、沉淀的过程,不管以后从事何种职业,都大有裨益,而检察院一般不直接面对当事人(即使面对也大多面对已经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沟通成本较小,沟通效率高,相对法院来说,所谓“舒适度”更强一些。从职业风险上来说,法院更强调终身责任制(检察院也有,不过没那么强烈且在非故意情况下追责相对宽容),而诉讼过程并非只有法官参与,法官非神,但却要对每一件案件给出对与错、是与非的判断,而有时这个判断决定人的生死(想想最高院死刑复核的法官要做的工作就害怕),
案件实在无法查清状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只能求助所谓“内心确信”,只要判错一个案件或者与民意主流价值观不符,形成舆论负面导向,即使退休,也要面临追责。检察院相对业务相对单纯,不过并不意味着职业风险小,只是在非故意情况下,出错的概率要比法院要小。好好的问答好像写成了怨妇文,不过法检同为捍卫法治和正义的司法机关,一直在推动法治建设的路上不断前进,对于法学生来说,都是可以施展抱负的好单位,题主加油哦,
2、监察官待遇怎么样?
《监察官法》将要出台,监察官的收入待遇即将露出庐山真面目。根据目前的最新消息,今年12月22日至26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初次审议《监察官法》草案,不过,全新制定的重要法律,一般要经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通过后再由国家主席签订主席令发布。所以,《监察官法》最快的发布日期也要到2021年了,而正式施行的日期又要往后延期,我个人的预计是到2022年1月1日,
《监察官法》的公布,对纪检监察干部是大大的利好。目前,监察委干部虽然行使宪法规定的监察权,但和法官、检察官不同,没有正式的法定身份,有些师出无名,《监察官法》弥补了这一缺陷,将对监察官的定义、职责义务和权利、担任条件、任免程序、管理方式、等级设置、考评和晋升等方方面面进行明确的规定。首先、监察官的职能更加清晰,
在行使监察权的时候有法可依,不再像过去一样束手束脚,办案流程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第二、监察官的管理更加规范,除了明确准入条件外,相应的任免程序也将规范,职业权益也将得到国家的保障,例如办案时的人身安全保护、名声名誉保护等,第三、监察官的职业发展更加多样化,原本,纪检监察干部与普通公务员一样,只能走职务或职级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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