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协议和解,/-1/成员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对方当事人申请,可以恢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六十六条,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自行达成协议和解,/-1/成员应记录协议内容,由双方签字或盖章。
1、民事 执行 和解制度法律解析:执行 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协议和解,/ -1/成员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对方当事人申请,可以恢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六十六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自愿达成的执行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恢复。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2、 执行 和解的特点法律分析:自愿性、合法性和灵活性。执行 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自行达成协议和解,/ -1/成员应记录协议内容,由双方签字或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经对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恢复为原生效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执行,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协议的和解,执行成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执行因欺诈、胁迫与被申请人执行达成协议,或者当事人未履行协议和解的,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将原法律文书恢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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