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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东莞户藉如何领取失业保险

如果买了失业保险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般是两个月本地市最低工资,到所属社保局去领取,要带公司证明,身份证就可以了
好像自己辞职的没有哦,只有厂里炒你,或者厂倒闭的才有

非东莞户藉如何领取失业保险

2,东莞市领失业保险要那些步骤

不行的失业保险交费满1年个人非自愿失业,主动辞职不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符合以上3点才能领取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的规定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或者以上2.个人非自愿失业3.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你父亲已经错过办理时间了,不能申请领取了

东莞市领失业保险要那些步骤

3,东莞社保如何领取失业保险

辞职是办不了失业证的。没有失业证也就无法领取失业金。 只有非主动意愿的失去工作才算失业。
可以拿的。。 你可以问你的单位要一张《养老保险退保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请表》,这张表是他们在社保局那里拿的,如果单位没有你可以自己去社保局那里要一张,不过要拿回去给单位盖章,单上有个地方叫做单位保险编号,那个地方要有填的才行(如果你有交社保就应该会有得填的)。记得这张东西要单位盖章才行。表上别的地方呢就不填先了,等你盖了章后去社保局领的时候他们会告诉你怎么填的。

东莞社保如何领取失业保险

4,东莞市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东莞市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申领资料符合按规定要求,完整齐全、真实。 办理材料 1、《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张); 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A4纸张); 5、未换领社会保障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 6、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选择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资料;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定待遇,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并在次月的15日后,发放有关待遇)。

5,广东东莞失业保险金怎么领的

东莞市户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材料 1、参保人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2、《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和复印件。3、《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4、身份证复印件一张。5、一寸彩照一张。6、银行存折(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办事程序 1、参保人在每月25号前向社保部门失业待遇核发窗口提交资料。2、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付待遇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卡》。3、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险IC卡(或存折)、《失业保险待遇卡》等证件于次月的15日后,到广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的任一储蓄网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可能超过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更不可能超过100%,按照规定,一般是本人工资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40%,最高不能超过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最低不能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6,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领取失业保险,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是是指下列情况: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出名和辞退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已办理事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是这样的,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所在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证明应当注明失业人员的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原因等内容。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向哪个机构提出申领申请等。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明、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申请进行审核,内容包括: (1) 申请人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 (2)是否进行求职登记等。 对不符合领取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告知其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异议时可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个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7,东莞社保 失业怎么领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携带本人身份证;2. 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3. 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失业保险拿到的前提至少有两个,一是失业是被迫的,比如被公司辞退的,主动辞职是没法拿到失业金的。二是目前仍在失业中,如果有工作了是无法领取的。如果楼主达到了这两个条件可以申请考虑领取失业金,不要做好心理的准备啊,失业金只能领取一次的,也就是一个月的城镇最低工资。
领取失业金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到参保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该表可直接在东莞市社会保障网下载http://dgsi.dg.gov.cn/bszn/res.do?keyID=21)并由原单位加意见盖章;3、提供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只要满足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就可以通过申请的方式拿到失业金,具体政策可参照下方详细内容。一、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你的实际情况满足以上3个条件,是可以拿到失业保险的。二、领取失业保险的所需要办理材料:1、参保人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2、《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一份;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5、未换领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参保人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6、外省籍失业人员可选择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三、办理流程:1、申请 1)取号。综合业务。 2)申请。 参保人本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2、受理 受理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接件受理员审查申请材料,一般情况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办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申办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接件受理员不予受理,告知申办人补齐资料。3、审核 初审通过的,受理员在系统录入有关资料,进行待遇核定,确认系统的核定结果正确后,打印《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与申请资料一并提交复核员复核,业务复核员对有关的待遇资料进行全面复核,复核签名后,将《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等资料反馈申办人签收确认。4、办理结果 申办人当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于次月起,每月15日后凭社会保障卡或存折到所在银行网点领取待遇。扩展资料:东莞市失业保险相关信息: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机构:参保人参保所在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地点:参保人参保所在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时间:逢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 14:30-17:30)具体时间以受理业务所属的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准(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只收件,不现场办结。)联系电话:0769—12345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东莞市社保局相关人士提醒,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必须每月1次(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两个工作日前),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业失业登记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验证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手续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手续的,视同重新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按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扩展资料: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东莞市失业保险金本月起提高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失业保险金 最多领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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