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

2,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首先要准备好需要的材料,然后去国土资源局提出登记申请; 2、相关部门收到办理申请后会对土地登记申请人进行土地的调查、核实以及测量等,确定土地的情况和申请人的登记情况是否有出入; 3、如果申请资料和土地情况核实完毕没有出入,那么就可以批准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了,证书办理完毕并发放到申请人手里,整个办理流程就完毕了。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资料 1、进行土地登记时需要有与土地有关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如: 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等; 如果是通过买卖、继承、赠与获得土地使用权,需要提供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公证书以及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等; 2、申请人的个人证明资料,如: 身份证、户口薄等,如果申请人为单位,需要提供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3,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4,要怎么申请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提供资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5,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现在房产证和土地证,二证合一了。带房产证,购房合同,产权人身份证,契税证明,到南开三马路,南开房地产交易市场(大厅)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 、建设用地批准书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   6 、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 、建设用地批准书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 ;   7 、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6,怎么办理土地证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办理土地证需要带上:1、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房产证原件(每页都需要复印,如果有共有产权人,相同的复印一份即可)及复印件。2、购房合同副本及第1、2页,以及最后一页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办理流程:1、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2、房屋分层分户图;3、购房发票;4、办理土地证的图。2、缴纳维修基金。3、缴纳契税。4、办理产权证。5、办理土地证需要带上:《商品房买卖契约》1、2、24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申请表(现领现填)。各类土地证办理流程之所需证件:1、 祖业(1977年1月以前)① 地契;②相关合法用地权源证明;③身份证; ④其他必要材料2、商品房① 出售合同书及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书;②清地名单;③其他的必要材料3、企业① 政府批准文件;②征地红线图;③土地测量宗地图;④法人代表身份证;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⑥土地使用合同(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⑦按批文中规定须提交的收费***复印件;⑧规划许可证4、自建房屋须提交的材料① 土地建房审批表(原件)及土地原始来源证明;② 有关的身份证证明(指身份 证、或户籍证明);③ 其他的必要材料5、 拆迁安置① 拆迁安置协议书;② 政府批文;③ 土地使用确认书;④ 有关的身份证明;⑤ 其他的必要材料注意事项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7,土地使用证在哪里办理

在当地国土资源局办理,如果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可以持相关手续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办理,也可以到当地政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囗办理。
农村乡镇,在乡镇国土所办理。县城城市(区),在县区国土局办理。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 、建设用地批准书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   6 、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 、建设用地批准书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 ;   7 、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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